萬聖節說鬼故

萬聖節的話題總是有關不可思異怪事﹐就趁著這恐怖驚嚇的氣氛下﹐
給大家說一個鬼故事。這個故事是真人真事﹐發生在我大學時室友的身上。
為方便說給大家聽﹐用第一身的身份去敘述。

那是發生在大學第三年的事﹐時間也是和現在一樣十月份左右。
那一年的十月還末入冬還很暖﹐晚上也只需要披薄薄的風衣就足夠了。
那一晚實驗室中出來時己是凌晨一時多﹐連趕十多小時作業後身軀已十分疲累﹐
但還要駕十五分鐘車才可以回家。大學的位置是在市鎮的北方﹐
我們租住的地方則是在市鎮的南邊﹐租金比鄰近大學的地區便宜三成﹐
而我們同屋的三人也有車子﹐出入上學也不會是問題。
回家有兩條路可以走﹐一就是走大路穿過市中心﹐
但市中心有很多交通燈﹐若非回家途中要購物吃飯﹐
通常我們也要走另一條比較快沒有交通燈的捷徑。
那條路是繞過市中心外圍的鄉郊公路﹐緣途只有鐵路和淩星的農舍。

那一晚我車開得頗快﹐一來歸心依箭想早點回家睡覺﹐
二來在晚上鄉郊開快車﹐那無拘無速的感覺是很爽的。
就當我差不多回到家﹐正準備轉入市內的街道時﹐
我聽見了後面有警笛聲﹐望向倒後鏡一眼。唉﹗大件事了。
不知何時有架警察電單車尾隨在後﹐這回超速告票吃定了。
不禁暗暗咒罵為什麼這麼晚還會有警察在巡邏﹐
他們不是該全都躲在Donut Shop喝咖啡嗎﹖

這也不是我第一次吃告票﹐算是有點經驗﹐明白和警察爭論也沒有用。
最好還是默不作聲拿了告票﹐再去市政局上訴排期上庭。
在加拿大吃了交通告票不一定要立刻交罰款﹐
若果幸運的話﹐上庭當日發告票的警察不出現﹐
法官就會因缺乏證人而判你無罪﹐這樣就不用交罰款和扣分。

於是我乖乖的車子停在路邊﹐開了車窗拿出車牌等那警察過來。
不知是不是在郊外的空氣特別涼的關係﹐開了窗冷風吹入內令我打了一個冷震。
那警察過來後沒有多話說﹐只是告訴我超速了三十公里要牌抄。
在我交出車牌接過告票後﹐我就繼續開車回家去蒙頭大睡。
老實說我對那個警察沒有留下什麼特別的印象﹐
那一次抄牌也正常像一般的例行公事。

沒有人會想自動送錢給政府﹐這一次吃了告票自然也不會例外。
第二天一放學我就去市政局排期上訴﹐排了二十分鐘隊才到櫃面前。
我把告票交給那書記說要上訴﹐通常的程序是他把那告票的號碼輸電腦後﹐
電腦就會印一張收條給我﹐然後叫我回家等法庭的通知書。
但他可能把告票號碼輸入錯了﹐電腦中竟然找不到我那張告票的記錄。
他機械地的重覆輸入了三次失敗後﹐目光落在警員編號那一欄。
然後他抬起頭對我說﹐不知該說你是走運還是倒霉了﹐
你這張告票是“他”發的﹐所以這張告票是無效﹐你不用上訴可以走了。
我不太明白他在說些什麼﹐於是便向他再問個明白。
他說那個警員在一年前已經過身了﹐雖然當時是大白天正午十二點以﹐
我背脊也不禁泛起寒意﹐面部發麻全身的毛管也豎起來。
接著他安慰我說﹐久不久就會遇上這種告票﹐他已經見怪不怪了﹐
叫我不要害怕﹐只要公守法就不再超速就好了。
我也不記得那日是如何回到家中﹐大慨心神恍忽了好幾天才平復過來。
後來翻查資料﹐那警員就是在那條鄉郊公路上﹐
追截一輛超速汽車時發生車禍的﹐而那當時超速的汽車時則後逃脫。
有關那車禍的就只有這麼一小段新聞﹐故事也就說完了。

這個故事我聽過不只一次﹐每當大家圍爐夜話說鬼故要嚇女孩子時﹐
我室友總是一面不在乎的說著這個經歷。
但我還是很記得那天他從市政廳回來的情形﹐
不知是我還是另外那個室友膽子比較大﹐上網找到那則交通意外的新聞給他看。
他看完後表面好像沒有事很鎮定﹐還提議晚餐大伙兒出去吃火鍋。
但那一晚平常不大看電視的他﹐竟然迫我們和他一起煲日劇到天亮。

Leave a Reply

  

  

  

You can use these HTML tags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


Refresh



Advanced Random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