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的爭論(三) – 最低工資的矛盾

上兩篇文章用經濟學說最低工資﹐最後這篇我打算換個角度﹐討論最低工資在理論上的問題。經濟學我是門外漢﹐但好歹也算是半個哲學生。這次我跳出經濟學的層面﹐檢視最低工資背後政治理念的否合理。最低工資的支持者﹐大多數是左傾政治思想的信徒﹐他們認為工人收入低於生活所需﹐受到無良顧主剝削﹐造成社會不公平﹐最低工資可以為貧窮劃上句號。哲學講求邏輯理性﹐每個用詞也清楚介定﹐才能夠得出合理有意義的結論。若果推論不合邏輯﹐言詞含混有誤導成份﹐就只是口號式的廢話。

右派與左派的政治思想﹐其中一個最大的分別﹐是在於如何去介定何謂公平。究竟生產力高收入高是公平﹐還是人人收入均等才叫公平呢。最低工資支持者認為﹐工人收入低就是不公平。可是若果有最低工資﹐工人生產力多寡與收入脫勾﹐這又是否公平呢。有些工作的薪金過低是事實﹐可是這些工作可能真的生產力很低﹐低到不足以抵消工人的生活開支。工作時間長甚至勤力﹐並不等同生產力﹐生產出來的商品或服務不一定有人要﹐若有人要也不一定買到出足夠生活的金錢。試想象一個古代的農村經濟﹐有些農夫生產很多糧食﹐可以有多餘的糧食去和其他人交換物件。可是有些農夫生產糧食很少﹐有時連自己也餵不飽﹐那個農夫要挨餓又是否不公平。還是有多餘糧食的農夫﹐要無條件去餵飽其他吃不飽的農夫才叫公平。當然站在人道立場﹐我們也不希望見到其他人挨餓﹐把自己多餘的分給別人﹐只是這叫作善心而不是叫公平。

有些最低工資支持者會說﹐工人要賺到足夠基本生活需要的人工才算公平。好吧﹐讓先假設我們接受這個公平的定義﹐看看會申引出什麼問題。最低工資支持者看來忘記了一點﹐失業工人和領綜援的人也是人﹐若果工人要有足夠基本生活需要的才算公平﹐言下之意是否沒有工作的人就不需要基本生活需要。這算不算歧視沒有工作比低收入工人更貧窮的那群人﹐不用理會他們的基本生活需要﹐任由他們餓死呢。好吧﹐讓他們修改公平的定義﹐改為每個人也要有足夠基本生活需要的入息才算公平。用這個新的公平定義沒有雙重標準﹐不過又會帶出另一個更嚴重的問題。若最低工資等於基本生活需要的話﹐綜援金額也要增加至最低工資的水平﹐才算付合公平的原則。咦~ 最低工資等於綜援金額﹐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白痴也看到有問題。唯一可能的解釋﹐就是最低工資支持者說謊﹐最低工資其實比基本生活需要為高。至於最低工資能否為貧窮劃上句號﹐大慨只有全部人有工做﹐零失業率的情況下才做到﹐基本上即是沒有可能發生。說最低工資可以為貧窮劃上句號﹐又算不算是跨大效益﹐刻意誤導市民呢﹖

人類是理性動物﹐為自己爭取最大利益無可厚非。在最低工資有人工加的基層是直接受益者﹐他們支持最低工資不難理解﹐天下間那有不想加人工的打工仔。另一邊廂請工人的老闆反對最低工資也很正常﹐那有老闆會想成本上漲影響生意。可是有些最低工資的支持者﹐基本上他們人工高加薪沒有份﹐他們支持最低工資的理由就很令人費解。若他們以為最低工資的成本全數由老闆支付﹐他們未免太過天真﹐簡直是向老闆與虎謀皮。若他們明知最低工資會導致消費開支增加﹐那麼支持最低工資豈不是與自己荷包作對。 或許他們有些人特別有正義感﹐認為工人有公平的收入比商品服務便宜重要。若他們真的這麼想﹐認為工人薪金過低工不合理﹐他們不用等最低工資立法﹐他們在購物或使用服務時﹐大可以給服務員大額小費﹐彌補市場價格與他們心中認為公平人工的差額﹐用實際行動去支持最低工資。可是綜觀支持最低工資的人﹐看不到有人主動支付差額的小費﹐莫非他們在講一套做一套﹐到真正付鈔時就打鼓退堂的偽善者﹖

怪不得最低工資的支持者口號叫得漂亮﹐卻找不到什麼合理的理由﹐去推翻反對最低工資者的質疑。支持者可以完全無視最低工資理論內的重重矛盾﹐非理性地盲目支持﹐要與他們說道理分析最低工資的利弊﹐大慨比說服老闆接受最低工資還困難。

10 thoughts on “最低工資的爭論(三) – 最低工資的矛盾”

  1. —>「若最低工資等於基本生活需要的話﹐綜援金額也要增加至最低工資的水平﹐才算付合公平的原則。咦~ 最低工資等於綜援金額﹐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白痴也看到有問題。」

    三篇文章中,我覺得第三篇最好,特別是上述觀點,我和蘋果人也沒想過,非常有創意,也很有說服力。

    由我再加以引申的話,我會說:既然支持者假設老闆「有責任」照顧員工的基本生活開支,那麼將來有了最低工資,政府可否削減福利,特別是交通、書簿、住屋、醫療等低收入津貼?如果不行的話,最低工資要加到幾多,才可替政府省回上述開支,九千?萬二?

    我這樣說,是要外人明白,如果真的要老闆「負責」員工的基本生活開支,區區六千,根本不夠。當然, 支持者可以說,老闆與政府有「共同責任」,這樣的話,我會問,這個「共同責任」應該怎樣劃分。最好方法,難道不是讓老闆繼續按市價付薪金,再由政府津貼不足?

  2. 哈~ 我也覺得這點寫得最好。

    其實我仲想寫多一篇﹐關於工人生產力不一定高過基本生活開支的問題﹐不過還有些地方還未想通﹐還未想到點答最低工資支持者﹐指顧主壓價才導致超低工資的問題。

    另外我隱約覺得基本生活開支這個慨念也有問題。我認為應該細分為基本生存開支和基本可接受生活程度開支。一個人其實不需要很多錢就可以生存﹐餓唔死凍唔死有床訓就得。若果用難民營的標準生存環境﹐六千元在香港至少可以養三個人。

    另外由政府津貼不足﹐也會有其他問題。工人做得越多就越少政府資助﹐你認為老闆同工人唔會合謀昆政府錢嗎﹖睇下個進修基本就知唔可行。

  3. //還未想到點答最低工資支持者﹐指顧主壓價才導致超低工資的問題。//

    In the free and just society, the big deal is not “顧主壓價”, why should the employer pay more if the employee is willing to accept less? Isn’t this a kind of common sense?

    I think they should question why the employee accepted the so-called “超低工資”?

    *

    I think “基本生活開支” is ok, in the context, it includes “基本生存開支和基本可接受生活程度” already. No politicians nor citicizens will accept the amount of the allowance which only offers the life of refugee.

  4. It is obvious to figure out the unemployed don’t like refugee allowance. However the focus is shift to what is fair and justice. Do other people have the duty to support the unemployed beyond the the minimum surviving standard?. If the unemployed want better life, they should earn it themselves.

  5. 話雖如此,但我們還要考慮政治成本。

    我講過,我不介意政府多派一點糖,來換取擱置最低工資的立法。

  6. 下星期三(15日),特首會公佈施政布告,好有可能立法推行最低工資。

    你第三篇文章好有啟性,單單放在自己的blog及獨媒,有點浪費,不如將之整理一下,投給蘋果,我相信刊登的機會好大。

    他日刊登了出來,有幾十萬讀者(包括網上讀者)看到,豈不妙哉。

  7. “六千元在香港至少可以養三個人”

    唔,你是怎樣估計的?如果你打算質疑基本生活開支這個概念的話,建議你先做個計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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