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rek the Third 史力加第三集

Shrek3 我也不記得上一次入戲院看電影是什麼時候﹐大慨已經是去年的事了。近幾年沒有什麼非要去戲院看不可的電影﹐非正又不急著一上演就去看﹐等出DVD或下載來看也不遲。今個暑假檔期上演的重頭戲﹐不是續集就是電視改篇﹐那些電影本身沒有很大的吸引力﹐都是那些可看可不看的平庸之作。不過久不久與女朋友去電影院﹐是指定的拍拖節目。在沒有更好的選擇下﹐我揀了至少有啖笑的史力加﹐也不想去看只有垃圾特技的蛛蜘俠或魔盜王。

史力加頭兩集我也有看﹐第一集玩轉童話故事有新意十分笑﹐第二集翻抄舊橋已經開始有點悶﹐不過還算保持水準。今次第三集還是在食老本﹐拍出來只有歡樂今宵趣劇級數的笑料﹐難免令觀眾有些失望。電影中的笑料仍然充份﹐不過大多數只是罐頭即食笑話。就像按觀眾的笑掣來引人發笑﹐但笑完後轉眼就忘記了。正如看見有人踢波給球打中下陰一樣﹐每次睇那些短片也必定會發笑。但這些笑話是很無聊﹐不會夠耐看。在第一二集那些笑話﹐表面看固然好笑﹐但要明白更深一層意思﹐才會更加好笑。要有腦轉數快才懂欣賞的笑話﹐才會叫人再三回味。

這集史力加的故事很單薄﹐公主的父皇死了﹐要史力加繼位當皇帝。可是生性疏懶的史力加不願受受皇位束縛﹐於是去外找尋另一個皇位的繼承人﹐公主的表弟亞瑟。上集的奸角英俊王子趁史加加不在﹐連同其他童話故事中的壞人﹐聯手攻佔童話王國﹐還把一眾童話公主禁固起來。史力加去到海外寄宿學校找到亞瑟﹐又哄又騙想盡辨法讓他來代替自己受罪。這個亞瑟是天生失敗者﹐是個連鬥心也沒有的和平主義者﹐更枉論要接手國王這份苦差。英俊王子佔了皇位的消息傳到史力加耳中﹐他便聯同一伙人立即回國救老婆。怎料史力加剛入城就被捉去﹐最後上演場美女救怪獸。故事是例牌的大團員結局﹐公主與史力加生了一竇仔女﹐眾人從此開開心心地生活﹐直到開拍第四集唯止。

今集那集令人煩厭的騾仔戲碼大減﹐不用再聽牠嘮嘮叼叼的扮搞笑。史力加和公主的笑料依舊﹐但熟口熟面沒有多大變化。倒是奸角英俊王子為觀眾帶來驚喜﹐他那幾場又要奸又要蠢的戲﹐讓人捧腹大笑。正如莎士比亞說過﹐喜劇就是發生在別人身上的悲戲﹐英俊王子越撞板越倒霉﹐觀眾笑聲就越大。戲中的四大童話公主也很反斗有趣﹐灰姑娘緊張時會不停刷地版﹐大慨是在後母家時遺留下來的習慣。長髮公主的原來是光頭﹐長過貞子的頭髮其實是假髮。睡公主患上渴睡症﹐會無時無刻忽然睡覺。白雪公主懂唱歌與動物跳舞﹐也懂唱歌命令動物攻擊敵人。這些笑料都很一貫史力加的風格﹐可惜戲中數量略嫌不足。

史力加好看之處就是玩轉童話故事﹐可惜今集的結局卻是老土的童話結局。英俊王子雖然是奸角﹐倒是戲中最正常的角色﹐放在一眾腦筋有問題的童話人物中間﹐才顯得特別搞笑。在上集指腹為婚的公主給怪獸搶去了﹐王位沒有了老婆也沒有了﹐今集生活潦倒要去賣藝。他沒有意志消尋﹐反而發奮要奪回失去的東西。他拯救在童話故事中給作者遺棄了的壞人們﹐領導他們反抗童話主角的迫壓﹐搞階級革命奪取政權。英俊王子的江山是自己打回來的﹐對比起史力加和亞瑟兩個不願做皇帝﹐把王位傳來傳去你推我讓的人﹐英俊王子管治在民間的認受性理應高很多。若果史力加能保持玩轉童話的傳統﹐就應該讓英俊王子當皇帝來作結局。其實英俊王子除了有點自戀外﹐他也不算很壞。若他是真正的壞人﹐一早殺了史力加和公主﹐就可以免除後患﹐但他就是下不了手。英俊王子手下那班壞人﹐除了相貌可怖嚇人外﹐也沒有欺凌平民百姓。英俊王子登基後懂得穩定民心﹐親自演出歌劇與民同樂﹐可見他會是一個勤政愛民的好皇帝。也許英俊王子是奸角﹐但不代表人民在他統治下不會幸福。三國演義的曹操是公認的奸人﹐但他同時也是治世之能臣﹐百姓在他統治下能豐衣足食。史加加和亞瑟沒錯是好人﹐但好人不等於是好的統治者﹐看看香港的董建華就知了。最初史力加以改革童話開出一片新天地﹐可是經過兩集的票房成功﹐由改革者收編為既得利益者﹐改革理念沒有薪火相傳﹐取而代之變成建制的一部份﹐共同維護童話世界的虛假謊言。史力加第三集不再是一齣反童話﹐只不過是一齣王子公主染了綠色的童話。

基督教思想史 – 序章﹕教義的慨念

六月開始我參加了基文會舉辦﹐為期約半年多的網上閱讀小組。這次閱讀的書藉如以往一樣﹐皆是艱深的學術著作﹐今回讀神學大師田立克(Paul Tillich)的基督教思想史(A History of Christian Thought)。這部書是田立克在芝加哥大學的講義收編而成﹐很有系統地從早期教會開始﹐整理各家各派的神學論說﹐讓讀者明白今天的基督教是從何而來。依照平常我的閱讀習慣﹐是看完整本書後才寫篇讀後感。不過這本巨著的內容甚廣博湛深﹐恐怕半年後我己忘記很多讀過的知識。雖說只是組上閱讀小組﹐但有不少博士級的前輩帶頭討論﹐學習程度可以比媲大學的遙距課程。我想比較認真地讀這本書﹐不想水過鴨背看完便忘記了﹐所以我決定整理閱好每個星期讀筆記﹐一來可以幫助自己溫習﹐二來可以和來這裏的朋友分享閱讀心得。

序章是全書的簡介﹐教義(dogma)的慨念。說起教義或教條﹐一般人會對此有負面反應。認為教義是死板板﹐與生活脫節﹐教徒盲目地守著的過時規矩。其實教義(dogma)一字是源於希臘文dokein一字﹐是指思考﹐想像和意見的立場。中世紀黑暗年代政教合一﹐教會用政治手段以教條迫害異己﹐才造成啟蒙年代以後的人對教條的反感。

田立克用把從功用的角度去解釋教條﹐教條只不過是用來分辨教派之間信仰的不同。若沒有教條的話﹐人們就不能分辨不同的宗教或教派。從廣義的角度來說﹐不單只宗教﹐每一個哲學學派也是一套教條。基督教中也有很多不同的教義﹐教義本身也隨著歷史不停在變遷。教義並不是像十戒一樣﹐神給摩西刻了在石上後就不曾改變﹐而是經由歷代神學家不停發展。

教條的產生是因為教會內部有爭議﹐必須一錐定音統一口徑才確立教條。所以從歷史的角度上看﹐每一條教條也是在否定某一個想法﹐用來保障教會信仰的一致性。田立克認為教徒可以在接受教條的同時質疑教條﹐對教條從來不質疑只是盲目的信仰。透過對教條的質疑﹐才可以認識教條確立的原意﹐我們才能夠尋找到自己信仰的身份。

若果從純學術的考古社會學的角度去看﹐教條的定義只就是用來把教徒分類。但是若從神學的角度去看﹐把不同教派互相不乎的教條並列的話﹐田立克並沒有告訴我們應該 信那一套教條。這本書 的主旨只客觀陳述教義的來龍去脈﹐並不對每一教條強加形而上的對錯判斷﹐不知會不會變成教條相對主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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