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這個博的十六點隨想﹕
- 上邊橫額那張有山有水的照片﹐是在溫哥華與維多利亞的渡輪上拍輯。
- 網址就是我的名字﹐已經浴用了很多年﹐前身是主打超時空要塞的舊式HTML網頁。登記時網絡還未普及﹐所以有幸獲得非常簡短易記的Top Level Domain。
- 博的名字是早幾年才改﹐以前博名很老土的叫Horace’s Blog﹐不過又懶形用德文寫法﹐叫Blog von Horace。
- 改博名時是先想好英文才翻譯成中文﹐意思與英文相近﹐取京劇折子戲的諧音。
- 我早幾年開始讀哲學﹐自問沒有資格當哲學家(philosopher)﹐恰如其名我其實只是個扮識哲學的冒牌貨(philosophist)。Camp並不是指營地﹐而是指Susan Sontag所說camp的美學態度。沒有貼切的中文翻譯﹐勉強可以譯作惡搞﹐或很認真地開玩笑遊戲人間
- 架博的系統用Wordpress﹐版面的Theme是自己寫。因為自己懶支援更新﹐現在還是用很舊的WP版本。做完手上這個project放假時﹐要認真的起心肝把系統重建更新
- 我寫博寫得很慢。寫英文還算可以﹐十五分鐘寫一篇二三百字。寫中文則要一小時才寫到一千字。寫得慢不是因為打字慢﹐而是花很多時間去咬文嚼字﹐想到了好點子但不知如何下筆成文
- 若果寫長文我喜歡用紙筆起初稿﹐畫看起像一個個泡泡的記憶地圖(memory map)。
- 自從開始寫博後﹐每逢我看完一套電影﹐電視劇﹐動畫﹐讀完一本書﹐也必定會寫點後感。我認為看過的東西不是屬於自己的﹐只要看完消化後寫出來的東西才是真正屬於自己。
- 原本還有寫碟評﹐記錄每隻聽過的CD。不過近幾年沒有什麼值得聽的CD﹐也就沒有寫了。最近兩年連年度音樂總結也沒有寫﹐因為根本找不出十隻可以入耳的CD
- 當年開始初客博時﹐有十多位現實中認識的朋友很努力地天天寫博。寫下少一個寫下少一個﹐現在只餘下我和另外一個朋友還天天持堅寫。還會不停期更新博的朋友﹐也餘下一隻手可以數出來的數目了。
- 博的主色是藍色﹐亦是我喜歡的顏色。至於為什麼喜歡藍色﹖男仔當然要喜歡藍色了﹐難道會喜歡粉紅色嗎﹖
- 2005年二月十六日開始寫第一篇﹐不經不覺已經寫了四年。或許有天會把所有寫過的東西從頭細看一篇﹐想法應該有不少改變吧。
- 我寫博沒有特定題材﹐差不只要我有個人見解的題目就會寫。唯一不寫的題目的男女愛情﹐寫得正經八百會悶死讀者﹐寫得刺激有趣又怕老婆會嬲。還是不要誤墮地雷陣比較安全。
- 我喜歡在臨睡前寫博﹐夜欄人靜時最有靈感﹐不過有時也會在公司蛇王偷偷地寫。
- 若果要我博中選一篇寫得最好的文章﹐非這篇生育配額制莫屬了。完全沒有參考其他人的想法﹐而是不知何解心血來潮忽然想出來。
後記﹕
看見加燦參加兩週一聚﹐大伙兒一起每兩星期寫同一個題目﹐好像很好玩便報名參加了。這是我第一次寫博格﹐一起寫的朋友請多多指教。下期題目﹕ 傳統 & 傳統智慧。有興趣參加的朋友可以去這兒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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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豬
4,5 好深,好深!
6 好,你做完遲D教我!
7 哈哈,你好快,英文中文速度基本上一樣好快 (250×4=1,000/hour)。
14 “寫得刺激有趣又怕老婆會嬲。” ?? 老婆會嬲 ?? 老婆冇咁小氣嗎?
16 Horace, I know I won’t go that far. ha ha. I stopped here, “傳宗接代是每個人的權利和責任”. I don’t think we will ever agree on this. And probably many topics in law. ha ha.
Horace, 多謝你點我名,話我介紹你寫(兩週一聚),一切後果(同正果),唔好丙我。哈哈哈。
P.S. Our disagreements aside, I do enjoy your less extreme stuff. 🙂
10. 一樣!
16: “傳宗接代是每個人的權利和責任”
Woo hoo…your post on population policy is the most radical that I’ve ever read. Honestly I am glad you are not running a country 🙂 You make the “one-child policy” in China look like a walk in the park. I’m speechless.
exile: see, it’s really my original idea!
very nice to see more and more people participate in 「兩周一聚」.
6. 原來閣下是一位電腦人員!
7. 我寫博都寫得很慢,未能做到天天出爐的地步,因為自己坐不定!
12. well, at least 男仔是可以喜歡紅色跑車呀!
12. 讓我想起”有人喜歡藍” 這首歌。不過我對面的男子,不單喜歡紅,而且是紅的系列,於是經常地將不同明暗度的紅穿上身。
Gwen: 唔知點解﹐我認為法拉利一定要紅色。藍色的跑車怪怪的。
lomichee: 紅色都OK﹐不過男人鐘意粉血就。。。
我很怕哲學的東西,成日覺得讀哲學會令人未老先衰,所以未搞。
咦,你是在溫哥華的嗎?
readandeat: 係呀。我係溫哥華。我人老嘛﹐咪適合讀哲學囉。
一小時寫一千字都叫慢呀?有好多寫社評的,都做不到一小時寫一千字呀。
這個題目幾有趣,找日得閒寫番篇先。
薯﹕ 一篇千字文要寫成個鐘﹐但係三兩分鐘就睇完喇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