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的大學有一項很好的福利,就是畢業生能夠終生免費使用大學圖書館。有時候想看些比較冷門的學術書藉,一般圖書館沒有得借閱,網上也找不到下載,連Amazon也沒有preview可以試閱,這時候大學圖書館便很有用了。「論禮貌」是Thinking in Action哲學普級系列的其中一本,雖說是大眾向的哲學普級書藉,但內容比早前介紹過的Philosophy and乜乜系列要深入些。每一本書探討一個主題,文章內容大約等同大學一年級課本的程度,把原文的理論簡化並配合讀者熟識的有趣例子作解釋,很好讀。
現代人認為很多傳統禮貌和禮儀已經過時,更有些後現代學者,喜歡把禮貌解構為統治者的階級迫壓工具。這本書的作者在書中提出一個理論,她認為禮貌是道德的表達,整本書便是一層一層的推論,去說服讀者接受她的觀點。作者在開首第一章先引起讀者的興趣,借用電視劇Seinfeld作例子,問為什麼去別人家吃晚餐,要帶芝士紅酒才叫有禮貌,為什麼帶薯片汽水就沒有禮貌呢?
什麼禮貌的規則看似隨意決定,甚至因為各地的文化或時間不同,同一個行在一些地方是禮貌,但另一些地方卻是不禮貌。作者分別用Kant和Hume的道德理論,去解釋禮貌背後的意義和規律,而不重著於表面死板板的禮貌規則。。Kant的道德觀是對人的尊重,這解釋了為什麼要說「唔該」「謝謝」是禮貌,因為這不把別人當作工具。Hume則認為禮貌規則只是約定俗成的形式,用來表達人自身的良好品德。因此伊莿沙伯女王,與落後國家的使節晚宴時,放棄用刀叉這最基本餐桌禮儀,像他們一樣用手拿起食物,方是禮貌的表現。反而嘲笑不懂餐桌禮儀的人用錯刀叉,才是不禮貌的行為。
那誰去決定禮貌的規則呢?社會上有很多禮儀專家,他們著作禮儀書藉,在報紙雜誌寫禮儀專欄,作者引用Emily Post和Judith Martin作例子,我不認識她們但想必然是上一代西方著名的禮儀專家,而現代的例子則有Martha Stewart。作者認為禮儀專家並不是食古不化地,背頌一大堆傳統的禮貌的規則。禮貌的規則必需具實用性,會隨著時代轉變,例如男仕應否為女仕開門作例子。什麼謂之禮貌不能嚴緊的逐步推論出來,而是借用亞里士多德的道德觀,禮儀專家擁有分辨禮貌與否的智慧,他們憑著心目中理性社交模型,具有權威性的說了便算數。
有些人批評禮貌很虛偽,例如面對不喜歡的人也要打招呼微笑,收到不喜歡的禮物也要說很高興謝謝。作者認同這些禮貌是一種表演,而根據Kant每一個人都有台前和幕後兩個面孔。台前的面孔是理想的自我形像,儘管真實幕後的自已不能時常做到,但那是一個讓人自已進步向上的目標。而這個台前的形像並非單方面的欺騙,而是別人也要禮貌地假裝沒看到幕後,大家互相配合才能維持台前的形像。這個禮貌台前的形像,讓陌生人與之間留有一點距離,讓人保持自尊和互相尊敬。
有時候我們會基於禮貌說一些白色謊言,但在Kant的道德理論中,任何謊言也是不道德的。作者引用其他哲學家的道德理論,如Plato,St. Thomas Aquinas,John Stuart Mills等去說有些大話是無害甚至有益。作者提出白色謊言的兩個解說,禮貌的回答並不一要正面答覆真假陳述,可以避重就輕選擇性地回答禮貌的癈話。例如朋友問你她的衣服好看嗎,你可以回答說這顏色很搶眼。第二個解說是問題和答案不能單純按照字面意義去理解,因此禮貌的回答案便不構成謊話。例如乞丐問你有沒有零錢,他的問題實際是問你拿零錢,而你回答他說沒有,並不是指你身上沒有零錢,而沒有給他的零錢。
送禮物和收禮物也是一個學問,作者分別用Kant道德理論的imperfect duties和功用主義道德理論,去分析什麼時間我們應該要送禮物,收到不喜歡的禮物時又應該如何回應。要求別人送禮物一般被認為是不禮貌,應該要送禮物的情況下沒有送也是沒有禮貌。送禮物的心意,比禮物本身重要,因此收到非惡意的禮物時,說道謝也是應有的禮貌。現代人送現金卡代替禮物,而很多大公司也有退禮物的服務。用功用主義去分析,能夠把不合用的禮物換其他東西,或索性自已選擇合心水的禮物,無擬是有益合道德的事,但作者認為這樣送禮久缺了心意,讓送禮的學問在禮貌規則中變很不再重要。
鄰居可以泛指家住隔壁的人,也可以指短時間在一起的人,如坐飛機乘電梯等。物理上的接近距離,讓人與人之間產生一些特別的責任。鄰居之間要保持一個不遠不近的距離方為禮貌,而作者認為鄰居之間的禮貌也是有道德根據。其一是扮作看不見他們不小心讓你看到幕後的面孔,讓他們保持台前的自尊,例如著睡衣倒垃圾或兩公婆吵架。其二是當鄰居有緊急需要時,我們有責任幫助他們,例如隔壁心臟病發我們幫他叫救護車,或坐飛機隔離位倒瀉水,我們幫他拿紙巾。至於何謂遠何謂近的距離,則中間有很多灰時地帶,每一個文化也有不同的慣例。
待客之道也是禮貌的一種,餐桌如何擺放刀叉與道德無關,但待客之道並不只是餐桌擺設,而是讓客人感到舒適,讓他們對款待感到開心。作者認為待客之道不可缺少品味,她引用Hume有關品味的理論,說明品味並不只是華麗,必須有實際功用和與環境配合,主人要從客人的角度去考慮。古代品味的例子有Jane Austin小說,現代的例子則是Marha Stewart,她把品味簡化為容易學習的技功,任何人不用花太多時間也能學懂如何有品味。待客之道是一種美德,因此也與道德拉上關係。
看完這本書,我大致上認同作者說禮貌與道德的基本關係,只是作者並沒有提供更詳細的論述,如何去分析某一特定禮貌規則是否合時宜。這本書提供一個很好的理論架構,去分析某一行為是否禮貌,又或者兩套互相衝突的禮貌規則碰上時如何去取捨。不過作者在書中的一些理論很粗疏,有點拿來主義的味道,看見那個道德理論合用,便順手拈來去解釋禮貌,完全無視不同道德理論互相排斥之處。作者主要以Kant和功用主義為主,有些說不通的地方則拿Aristotle的德行論出來過橋,不過我很奇怪作者完全沒有提及社會契約論。大慨她避重就輕整個論點的最大死穴,如果禮貌是基於社會契約論,那便中正禮貌批評者的下懷,禮貌並沒有任何客觀規則可言。作者是西人不能奢求她懂中國哲學,不過如何能夠多加一些章節,講述儒家中禮和道德的關係,本書的理論便能更加豐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