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科就比較吃力,我香港時英文不算很好,會考英文拿D。加上這邊的學校算叫做名校,英文科比出面公校深。公校的英文課讀沙士比亞,至少有雞精書才可救命。我學校的英文課要讀獲獎的現代文學作品,還記得要讀有本書叫Equus講人馬戀,後來拍電影還找來Harry Plotter Daniel Radcliffe主演,讀到我嗌救命,結果英文非常低分。
生活方面,學校也有好些香港人,我的roomate是個台灣仔,很自然平時與他們玩在一起。我自已喜歡電腦,又是科幻迷,在香港叫毒男,這邊叫geek,我很自然地與幾個同樣很geek的鬼仔熟絡。那時電視台播Star Trek The Next Generation,每天食完飯,我們成班geek仔在宿舍一齊睇電視。
初初做靚仔時,自己寫code交到貨就OK了。到做耐咗D,升咗職,發現淨係寫code不夠,仲要識presentation技巧。於是我參加了Toastmaster,由連講中文present都會口窒窒嘅典型IT人,練到依家出去conference,對住台下幾百人,一樣揮灑自如,早兩年仲試過拿best paper award。我當年會考英文口試拿D咋,所以真係不用怕去學英文。
理科生應否要修讀文科課程拓闊視野,本來是一個老掉牙的教育哲學問題,幾十年前C.P. Snow的名著《The Two Cultures》已經在講文理相輕互不溝通的問題。今時今日在大學讀工程系功課之繁忙,當然沒有可能花三份一時間讀文學,不過工程系也有必最低限度的修讀人文課的畢業要求。以我讀的大學為例,工程系畢業要修讀四十課,其中六課必需修讀本科以外的人文科,六課之中一課必需有關訓練寫作技巧,一課必需有關科技如何影響道德和社會,兩課必需是社會科學(最常見是經濟學搭心理學),另外兩課可以任選其他學系的學科。我讚成工程師應該要修讀文科,我自己更是身體力行地寺支持,在大學讀書時選修科和出來工作後讀part-timer當消遺,前前後後我讀了十多課人文科課,讀得最多的課是哲學和經濟學,其次心理學,社會學和政治學也有讀過,不過我倒沒有讀過許寶強所說的文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