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耶穌復活論證可證神的存在嗎?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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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耶穌復活論證 本文討論『耶穌復活論證』(簡稱『復活論證』)。 『復活論證』就是韓拿的第六個論證的一類。(見九一年二月版李天命的思考藝術,頁 299) 很多神學家和宗教哲學家用這個論證去支持『神存在』的斷言。 他們包括 Stackhouse, Jr., Moreland, Craig。 我先介紹這論證: Moreland 認為,基督教比其他宗教更合理, 因為沒有其他大宗教的創教者,同時擁有以下三個性質: 現在駁斥『復活論證』如下: 1、說耶穌是創教者,某意義來說是可以,但基督教同樣信奉舊約。 而舊約明顯早過耶穌。所以說耶穌是創教者,也不完全對。但是否創教者並不重要。假設某宗教A,他的創教者無顯示神跡, 但他的追隨者個個能行神跡,並且說宗教A的創教者是神。 這和創教者能行神跡並自稱是神,可信程度並無分別。 2、耶穌有否復活,是很具爭議的。這點可請教書虫和 Hauman 兩位。 那麼如何解釋早期教會的發展?其實教會的發展迅速和很多人的生命改變了,這兩件事和耶穌是否真的復活也無必然關係。耶穌真的復活了,固然可能導致這兩件事。但耶穌沒復活,這兩件事同樣會發生。證諸真理教、統一教、法輪功等可知。真理教、法輪功等同樣發展迅速和改變了很多人的生命,但恐怕無基督徒會認為它們和基督教同樣可信。 3、世上不少人自稱是神,但其實他們不是神,只是『神經病』。沒有多少人會當他們就是神。耶穌所以和這些『自稱是神的神經病人』不同,照『復活論證』者,純粹因為耶穌能行神跡,而那些神經病人不能。(我們這裡姑且假設耶穌真的死而復活。)但是否一個人能行神跡,我們就要聽他的話?佛教徒聲稱他們能修到天眼通、他心通,而他們歸依佛教,他們的說法和耶穌截然不同。所以同是有『特異功能』(神跡或神通)的人之間,就有不同意見。一個人說的話真不真,和這人會不會特異功能無必然關係。 4、有些宗教根本不需要『神』這假設。如佛教,佛不說自己是神,正如耶穌也沒有說自己是聖人,周文王沒說自己是佛。基督教和其他宗教教義是不同。但不應以基督教的教義作標準來衡量其他宗教。說各個有特異功能宗教中,只有耶穌聲稱自己是神,所以比別的宗教更合理,是不公平的。假設有西藏人說:『耶穌沒說他會轉世,但達賴有這樣說,所以密宗比基督教可信。』『復活論證』者同樣無法駁倒這說法。 我的結論是,『復活論證』無法概然或必然地證明神存在。這論證也無法證明基督教比其他宗教(如佛教)更可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