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基督教教義和中國傳統思想有何衝突?

答:

1.

題目:中國官紳反教的原因(1860-1874)(節錄)
作者:呂實強
文章提供:脫苦海

第一章 儒家傳統與反教

第三節 從基督教本身的教理等加以辨駁

儒家學說的目的既著重於人類社會,其進德之道主要又在於內心的反省與篤行實踐,因此形成其重理性而輕神性,重現實而遠玄想的另一特性。就純粹儒家的觀點而言,對一切個人可以推理而知以外的任何神秘性的傳說均不易相信。誠然,許多自以為稟承儒家傳統的士大夫,他們對許各採生折割、採陰補陽之類的荒誕不經的幻想,也肯接受,但這是長期的受到佛道等家中若干著述及傳說的影響,他們只是習焉不察,而且真正對理學其有根底的知識分子,仍然並不相信。所以他們對基督教中許多違反常理的說法,都加以批評。

首先,對耶穌的來歷,即表示懷疑,如學者楊象濟說:「姑即以耶穌論之,論耶穌必先論耶穌之所自出。今其書云,自取肉身於貞女馬利亞氏。夫童女受孕,千古第一怪事,然則耶穌有母無父,其身來歷已屬曖昧不明,其餘更可知矣!」

湖南闔省公檄中對此點也有批評:「天一而已,以主宰之,則曰上帝,乃變其名日天主,即耶穌。以實考之,耶穌生於漢哀帝元壽二年,不知元壽二年以前之天,果虛位以待耶?抑別有一人生之,如六朝之禪代耶?」

此一公檄中,對耶穌的神性,也表示懷疑。以為:「天之所降,天必護之。乃耶穌在世,僅三十餘年,即為巴斗國王釘死,身且不保,而謂鬼可福人,此不待智者而知矣!」

「其死為弟子觀音保所賣。夫逢蒙射羿,猶為己故,而觀音保直貪國王七十餘金,而殺其師,弟子不能知,而謂能知人善惡,誰信乎?」

林昌彝則以為耶穌實有父母,其所以託言其為瑪利亞童身所生,不過為冒稱「造天」之子,以爭勝於各教,並思脅制其國君。於是上干天怒,假手猶太國王,拿獲而明正其罪,依國法綁縛而釘於十字架土,血流被體,七日方死。且由其死,更可看出其神性的不足信:「豈有身為教主,乃不能自主共身,而為凡夫所縛所釘,以至於死乎?其徒復飾為之說曰:『天主自捨其身,代人受罪,亦屬可晒。』夫為天地之主宰,獨不能免人於罪,而必代為受罪,以彰其釘死之跡乎?」

辟邪實錄之「雜引鐺」中也指出:「上帝之子,何假人生?人既有罪,何為代贖?」以為其自相矛盾。林昌彝並繼而論基督徒拜禮十字架之不當:「且所奉十字架,即景教碑所謂剌十字以定四方也。彼教不知何時傳為釘十字架之說。即有其事,而尊耶穌者徒尊其受刑之具,以為即是耶穌,不敢踐越,殊不可解。譬如人家祖父被鳥槍打死,抑或被刀劍殺死,而子若孫,即尊奉鳥槍刀劍如其祖父,有是理乎?」

甚至對耶穌在世時之作為,是否值得被稱為聖人,都以為大有問題。如湖南闔省士紳公檄說:「耶穌既為天主,其神性宜非人思議所及。乃考共所述,不過能醫。夫徒能醫即為聖人,則扁鵲、華陀等之能起死回生者皆聖人矣!況且天下甚大,耶穌一人能救幾何?」

黃鈞宰於其筆記中記載有人駁斥天主教士云:「捨身救人,不可謂非慷慨士。雖然天主祇有一身乎?抑有百千萬億身乎?天主能管千萬億其身,誠吾教所不逮矣!不然!天下待救者甚多,而天主更無二身其奈之何?吾教不必捨身而能救天下萬世人。」

林昌彝則指耶穌所行神蹟為邪法:「考耶穌之神蹟,不過道家搬道之邪法,即較之二氏九流,亦最晚出矣!跡其生平最誇者,醫病救人。然動割人肉,邪法也。又曾以七餅折為徒眾三千人食,亦不過如道家搬運之術,其他另無功德,乃敢稱為造天地之主。」

對於信教的人可被免罪而入天堂,不信之人則必入地獄之說,尢其不以為然。湖南闔省公檄指責說:「彼教言一切罪過,惟天主一人可赦,凡入教者,悉升天堂。無論蒼蒼之表,誰見其有天堂?即有之,而不問良莠,概登其中,上帝何啟寵納侮之甚耶?」

有人以為,基督教天堂之說,其目的不過在誘人入教。如天主,邪教集說謂:「一概正祀,均斥為邪,惟一心致敬天主,謂從教者得昇天堂,永離地獄,求富得富,求壽得壽,求子得子。愚者聞之,有所貪著,即能以符咒迷之,使之欣然入教。」

林昌彝則逕責其為罰善賞惡:「至云信天主則致福,死後魂昇天堂,不信主則致禍,死後魂入地獄,此即武三思所云,與我為善者皆善人,與我為惡者皆惡人之意也。今之傳教者又演其書日:『不信天主,雖積德善人皆降之以禍,死後魂入地獄;信天主者,雖積盜惡人,皆降之以福,死後魂升入天界……』噫!是罰善賞惡矣。」

王炳燮更據理分析,謂其竊取佛書之說,而失其勸善懲惡之意:「天堂地獄之說,始於佛書。其事有無,從無實據。縱使有之,亦必忠臣孝子義夫節婦,與凡正直無邪之人,方得升天。其無父無者、不忠不孝、淫亂邪偽、姦惡欺詐之人,必入地獄。以理言之,固如是也。今天主教竊取佛書之說,以惑愚人曰:『能奉教者,死登天堂,不奉教者,皆入地獄。』是佛之言天堂地獄,尚有勸善懲惡之意。而天主教則專借其說以誘人入教。」

於此,擬將儒家傳統中的人性及進德之路,與基督教的所謂「原罪」及得救之路,略加此較,以說明中國士大夫反對基督教天堂地獄之說,其理論根源之所在。同時,亦可因此項比較,使儒家傳統中祭祀祖先,祟敬鬼神之意義,更加顯明。

依基督教的說法,人在上帝之前,一律平等,故信就得救。其理由為人生來即有罪,且有犯罪的根性,不僅自己無法免除此與生俱來之罪,亦無法克服此同一來源之犯罪根性。因此,人自己想免罪,想不犯罪,都無能為力。只有上帝能夠赦免,能賜給人以不犯罪的力量。上帝愛人,所以上帝才設法免除世人的罪,也設法給予世人不犯罪的力量。所有的人,從盜賊以至於聖者(Saint),在此一方面,是同樣的需要依靠上帝。所以只有敬拜與順從上帝,才能脫離罪惡,亦即能得救而進天堂。反之,惟有繼續生活於罪中,那就只有沉淪,下地獄。而中國儒家則以為,人類雖然有先天的易於墮落的弱點──如許多本能的慾望,但人亦自有先天的判斷是非擇善固執的能力。不過這種能力要時時去鍛鍊,去加強,如孔子所說「吾年七十,而心隨所欲不逾矩」,那就是判斷是非擇善固執的能力,已經達到極致,他已經可以無犯罪之虞了。王陽明所謂「致良知」、「知行合一」也是此意。當各個人的修養,已至於至善,則社會的情況,也同樣的達到至善,也就是大同世界的來臨。

良知良能為人所固有,所以「人皆可以為堯舜」,無需籍任何外來的力量。以此對於信上帝纔能得救之說,在秉承儒家傳統者,自難能同意。儒家的大同理想,既需由人類自己為善方能達成,則獎善懲惡,使人加速向「天國」邁進,自然是應有的手段。所以在儒家的概念中,如謂不分善惡良莠,都可因信神而進入天堂,那不僅是不公平,而且也將使「大同」世界的來臨,因而遲緩。基於這種觀念,自然他們對信即得救,不分善惡的教義,深為反對。

此外,對於基督教的分派,也認為是天主為神的一項重大的矛盾。救世主既然只有一人,而且能力無限,又熱愛世人,為何允許其自己所立的宗教,分為許多支派,相互詆斥,彼此視為異端邪說,甚至戰爭連年不休,殺人盈野盈城?鄭觀應於此黯,曾經指出:「查泰西基督一教分而為三,其中見解各殊,規條亦異。或結教民之黨,或奪君王之權,互相訕謗,積不能容,時動干戈,務求爭勝。」

夏燮撰寫「西人教法異同考」一文,雖旨在對耶、回等教之源流關係作客觀考蹬,而述及基督教之分派,不禁而有微詞。他說:「即天主本教,歐羅巴人所奉,亦不盡同,其總名曰「克力斯頓教」。後遂演其派為三:一曰「加特力教」,即舊天主教,今意大利亞、佛郎西等國所行者是也;一曰「額力教」,今俄羅斯所行者是也;一曰「婆羅特士頓教」,今英吉利、荷蘭、彌利堅等國所行者是也。「婆羅特士頓」者英人謂之「耶穌教」,始於明時,日爾曼人路德所立,遂與天主之舊教分。今英制國主將嗣位,則大臣咸集巴厘滿衙門會議,必新王背『加特力教』而崇『婆羅特士頓教』乃共立之。然則天主耶穌以一人而分二教,遂亦如水火枘鑿之不相能,此又何說?故曰,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可也。

湖南闔省公檄亦謂:「某教既專奉耶穌一人,而又有伊勒、婆羅二種,互相詆訐,孰是孰非,迄無所定。」

何秋濤則指出:「同一天主教,分而為三,而三大國(法英俄)各奉其一,皆欲以行諸天下,何異說之滋繁歟!然公教(天主教)斥修教(耶穌教)為後起之異端,修教斥公教為橫行之邪說。」

陳其元於其筆記之中記載天主、耶穌兩教相爭之事云:「伊教內亦分異同,謂奉天主者為正學,奉耶穌者為異端。異端當闢,正學當扶。其闢也不獨以言,且至攘臂。今年英國別部,天主耶穌之人,分明鬥爭,殺人縱火,不可禁遏,竟至調兵彈壓。

更詳細記述兩派相爭時的情景:「英阿爾蘭島伯爾法斯城,耶穌教人與天主教人忿爭,各聚數千人,短衣巷戰,互有殺傷。耶穌教人分隊升屋者數百人,飛瓦下擊,天主教人遂縱火焚之,姻焰燭天,歷三晝夜。火光中聞風聲、鼓聲、戰鬥聲、號角聲、椽元爆裂聲、車馳馬遂聲、雞嗚犬吠聲,嘈嘈然一時畢集。本境巡捕一干四百五十人,騎軍二千七百人,竟不能彈壓。」

上海申報,亦有關於愛爾蘭島天主、耶穌兩派械鬥火拼的報導。並且追溯宗教革命之前,基督教已經分門別派,與教皇之權凌駕各國君主的情況。然後,更進而對天主、耶穌兩派的相爭,加以評論說:「迨明時日耳曼人路德崛起,專攻其說,遂闢天主教為異端。一時靡然風從者眾,而捕殺焚誅之慘,亦為有史以來所僅見。由是君與民因分教相殺,國與國因分教相攻。數百年來,西土之民,肆市朝而膏原野者,不知凡幾,皆因爭教而起也。嗚呼!耶穌立教以救世也,而因分教之故,殘殺不已。耶穌在天之靈,不其傷歟!」

蔣敦復則據其編寫英志的知識,特別指責新舊教和互攻殺的殘忍。他說:「查爾斯(Charles I, 1600-1649)之被弒也,大率以教事。故新舊二教,紛然聚訟,孰邪孰正,或偽或真,未聞天主親降,耶穌復生,以斷其獄也。君臣相攻,父子兄弟夫婦和仇敵,焚溺刃縊,殺人如麻,教禍之烈,胡至於此極耶!」

既然其教內部,尚且紛爭不已,至於黨同伐異,殺人如麻,耶穌之聖神之性與基督教義的真理程度,自然要被人所懷疑了。

更有人以為,如果基督教果真是真理正道,必然人人聞之而爭往學習,如同中國人的慕道而投師。今自行設堂,到處推廣,即令人發生疑問。如蔣敦復所說:「中國之教,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此數人者,未嘗執途人而語之曰:『爾必從吾教』。然從古至今,自天子以至於庶人,未嘗有不從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之教者……是以不言而信,不待勸而自成也。天主一教,西國教士奔走四方,學習國語,開設講堂,千言萬語,舌壞唇傷,不過勸人一信字,故其教名曰信天主,此其中必有不可信者矣!

以上列舉各種批評,大致均就基督教義及其歷史發展等本身,質疑辯駁,而其立論基礎,仍本於儒家的傳統觀念。

 

2.

題目:儒家和基督教的道德規則
作者:S.C.

基督教是一神宗教。佛教是人文宗教,佛教徒說這是主要自救和他救的分別。『自救』是人文宗教的特質。儒家也是人文宗教。本文提兩段經文,嘗試比較儒家和基督教的這點分別。

A、
孔子學生宰我問:『父母去世,守喪三年,是否太久?三年什麼也不做,既不學禮樂,也不耕作,似乎太久,守喪一年不就足夠了?』
孔子問宰我:『你只守喪一年,心中安樂嗎?』宰我答:『心中安樂。』
孔子說:『如果你心中安樂,那麼你守喪一年就可以了。君子守喪三年,就因為心中不安。』
宰我離開後,孔子向其他人說:『宰我不仁啊。父母養育我們,豈止三年?宰我連孝敬父母三年也嫌多﹗』(《論語.陽貨》)

1、孔子認為道德規則本乎人性。不是有個超越的神下命令要守喪三年,而是由於人有人性,如果守喪期太短,心中會不安。

2、孔子認為守喪三年是很重要的。但宰我不想遵守這道德規則,孔子怎麼反應呢?孔子不認為有個超越的神立下道德規則,孔子沒『恐嚇』宰我『你不遵守這道德規則,神會懲罰你』,孔子只是問他是否心安。宰我說心安,孔子就沒再逼他。孔子認為宰我不對,但也無可奈何。孔子不自以為是天或神的絕對真理使者。

B、
舜是聖人,但他的父親瞽瞍是小人。孟子學生桃應問孟子:『舜是天子,他請皋陶負責執法。如果瞽瞍犯了法,會怎樣?』
孟子說:『皋陶會逮捕瞽瞍。』
桃應問:『舜不會阻止皋陶逮捕瞽瞍嗎?』
孟子說:『舜拿什麼來阻止?皋陶有法律賦與的權力逮捕犯法的人。』
桃應問:『那麼舜會怎樣做?』
孟子說:『舜會放棄天下,不做天子,偷偷帶走他的父親瞽瞍到偏僻的地方隱居。一生孝順父親,快樂得連天下也忘記了。』(《孟子.盡心章句上》)

1、初次看到這段經文的人也許會覺得奇怪。聖人孟子居然說舜會知法犯法。中國人不是說『大義滅親』的嗎?這又回到道德規則的本源問題。基督教教徒認為神是絕對善。所以不論神的旨意看來如何不合常理,教徒也應遵守,就像亞伯拉罕獻子的試探。孔子卻認為道德規則本乎人性。儒家正視人性,認為孝順合乎人性,舜不得不如此。基督教說,神派耶穌來打救我們,說因信稱義。儒家也認為孔子是天縱之聖,不過儒家不說因信稱義。如果一種行為違反人性,就算是『神』命令也不應聽,就算下地獄也不怕。

如果亞伯拉罕是儒生,他一定不會聽神的話意圖殺子。如果『神』是中國的『天』,也許神根本不會這麼試探亞伯拉罕,即使亞伯拉罕獻子,神也不會稱讚他。

2、有人批評儒家:
『禮的作用在於維護國家和統治階級的利益』、『相對君子及士大夫的視之為小人。實未足以和墨子的「兼愛」相比美。』

其實正宗儒家那有君主獨裁、以權謀私的說法?舜因為仁,不得不『犯法』背父逃亡。但我們也要留意,儒家也不是一味講人情的,皋陶執法公正,而舜身為天子,根本無特權,不能庇護父親。舜根本不想做天子,只是因為仁,才勉強去做。當英國洛克等推翻『君權神授』時,中國的黃宗羲也 作《明夷待訪錄》,反對君主獨裁。黃宗羲比洛克還年長約二十二歲。儒家的確無現代民主政制,但從儒家人文的路向來看,儒家是可以發展出民主法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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