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復活節從何而來?

答:

1.

題目:復活節從何而來? *(節錄自:《瞧!這個基督教》)
作者:何永坤
文章提供:脫苦海

很多人都知道,復活節在每年都排在不同的日期,也知道怎樣計算安排。我相信亦同樣有很多人,特別是非基督徒,沒有意識到每年的復活節日期都訂在不同的日子,甚至不知如何計算訂定。

基督教會對「復活節」日期的制訂,直到西元三二五年的「尼西亞會議」才獲一致協議予以決定,就是訂在每年的「春分」或春分後第一個「月圓」之後的第一個星期日。

例如一、今年「春分」在三月廿一日;二、春分後第一個「滿月」在四月十日星期二;三、滿月後第一個星期日是四月十五日。因此今年的復活節就訂在四月十五日。到了一九九八年,是香港成為特別行政區第一個復活節,計算如下;一、春分在三月廿一日;二、春分後第一個滿月在四月十一日;三、滿月後第一個星期日是四月十二日。因此一九九八年的復活節就排在四月十二日了。

以上計算是依照正常的天文曆法制討,但有時會和基督教會的計算出現差錯。原因有二——第一、春分每年可能有一天的差別,即是春分有時在三月廿一日,例如今年;但有時在三月二十日,例如去年(一九八九年)和一九九七年。不過,基督教會的曆法家並不依照天文現象作準,卻將春分恆訂在每年的三月廿一日。所以,每年的復活節不可能在三月廿一日之前,也不能在四月廿五日之後。

基督教會將春分固定在每年的三月廿一日,有時會和依據天文的春分不符而致復活節日期出現誤差。例如西元二○○○年,天象的春分是三月二十日,這一天恰巧是星期日,又恰是滿月的一天。因此,復活節應該是滿月後的第一個星期日的三月廿六日。但是,教會卻將每年春分固定在三月廿一日,於是就要將春分後的滿月推遲至四月十九日,因此西元二○○○年的耶穌復活節就被推在四月廿三日了。

第二、基督教會的曆法家推算復活節時,所根據的月亮,不是天空上的真正月亮,而是 一種虛無的平均月亮,有人稱之為「教會月亮」或「假月亮」。這個人擬的月亮,有時比天空真正的月亮早一天月圓;有時卻遲了一天才滿月。所以有時對復活節日期的制訂有影響,有時沒有影響。

我舉一個有影響的日子。一九八一年春分在三月廿一日,之後第一個滿月在四月十九日,這一天適是星期日,故這一年的復活節,應在四月十九日滿月後的一個星期日,即四月廿六日。但教會月亮並非在四月十九日而是四月十八日,於是那年的復活節與真滿月同在一天,即四月十九日了!

照理,「春分」是黃道與天赤道相交的兩點中的一點(另一點是秋分點),太陽從天赤道南面向北面移動所經過的一個交點,叫「春分點」。所以春分與太陽有關;而春分以後第一個「月圓」才與月亮有關。

「復活節」這個名稱,來自有兩個意義分歧的源流。第一、西方羅馬教會的復活節名稱是源自北歐英格魯撤遜的「春之女神(Eostre)」(勿誤會是希臘司黎明之女神 Eostre)。慶祝這個古老節日的時間是在春天,與一切新生命有關。羅馬教會在西元三二五年尼西亞會議,採用 Easter 即源於此,並訂復活節在每年的春分或春分後第一個月圓後的第一個星朋日。第二、另一個意義與日期來自希伯來人的踰越節(Pascha)。踰越節是猶太人的年會,紀念猶太民族主神「耶和華」殺死埃及人第一個兒子,及他們祖先以色列人 逃出埃及的節期,每年陰曆七月十四日慶祝這個聖曆的晚上,一家大小屠宰一公羊,以其血塗於門,然後闔家將羔羊的肉和苦菜同食。

基督教會將耶穌的死與猶太人踰越節的時間聯結起來,是「犧牲」與「贖罪」這兩個因素的類比。希伯來人的踰越節可能基於一個更早期有關祭羊的儀式,所以希伯來人的家庭都裝飾羊血的印記,而早期的基督教徒將「基督」視為祭羊,犧牲自己救贖世人,又由於耶穌被描述在猶太人踰越節的前一夕行「聖餐」,翌日被捕釘死十字架上。後來基督徒將踰越節看作死和拯救的前奏,想望慶祝這個基督教的節日與猶太人的踰越節同時舉行。

猶太人的踰越節是訂在希伯來人所用陰曆的七月第十四天,所以基督教的希臘正統教自早就跟隨猶太人踰越節,也將復活節訂在希伯來陰曆七月的第十四天舉行。

由以上所述涉及基督教復活節兩個不同的源流,我們可以看出,基督教會的造「神」,其取材與原型都可以從其他古代宗教發掘出來,甚至復活節的日期制訂與名稱,也須參照其他宗教,缺乏自己獨立的始源。尤其是東方與西方兩個教會各行其是,分別在不同的意義取向和不同的日期舉行復活節慶祝,可說明人造「神」各地的多樣化原因。

有鑒於這個分歧,梵蒂岡教廷就在一九七六年復活節的前數天發表一則通告,基督教的東西教會將擬訂一個統一日期來共度「復活節」。引起這個協議的希望,是一九七六年的復活節,東正教(包括希臘的及非洲哥普特教和埃塞俄比亞的基督正教)在格里哥利曆(即目前大多數國家流行的曆法)的四月二十五舉行,而羅馬天主教和各新教則在四月十八日舉行。但到一九七七年,兩大教會都恰巧同在四月十日舉行,因猶太曆七月十四日恰在格曆四月十日。因此,兩大教會都希望協議,復活節以後固定在「每年的四月的第二個星期六之後的星期日」舉行。結果此議有疾而終。

*題目為文章提供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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