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異端裁判所是由誰創立的?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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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Keyperson: On Gregory IX,你又歪曲史實了 Gergory IX(編按:貴格利九世)established the inquisition to seek out heresies within the Church. The tribunes he established was NOT the same as those that Philip II(編按:菲利二世)used to kill millions of people. For details, refer to Spanish history. The website references you quoted merely said that he established the act of inquisition in the attempt to seek out heretics, NOT TO EXTERMINATE THEM. The latter part was a contribution of the Spanish king. You ought to read history thoroughly before barking in front of a history 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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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Keyperson:你明明不是讀歷史。。(節錄) 異端裁判所只是在 GREGORY IX 在他任內正式成為教會機關,但是也要信徒舉報,教會執行裁判。 Celes 說的正確,真正發生大規模殺戮的,不是 GREGORY IX 所創辦的「異端裁判所」。 1480 年,西班牙的「異端裁判所」被國王斐迪南和伊薩伯納變成西班牙皇室的工具,而西班牙的「異端裁判所」完全不受羅馬方面的控制,Celes 指出你是混淆了「inquisition」和西班牙自己獨特的「Spanish Inquisition」。 而 Philip II 用的就是 Spanish Inquisition,他和父親查理五世都反對宗教改革, 1567 年到 1573 年用他們控制的「異端裁判所」鎮壓新教徒,死了十萬人。唯一記載異端裁判所大規模對付新教者,就是西班牙。而西班牙的異端裁判所早在 1230 年被國王世俗當局控制,不受羅馬教廷的諭令。 參考《基督教二千年史》,海天書樓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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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宗教裁判所* 據我所讀歷史,直屬教庭的裁判所僅僅得羅馬郡而已。 所謂通令建立直屬教皇的「宗教裁判所」或「宗教法庭」,亦只不過是派 Dominicans 去各國監察異端裁判的進行。但其一般運作和用刑等細節,都屬地方政府決策。 所以,歐洲不同的天主教國,就有不同程度的執行。法國並沒有大規模的鎮壓;德國主要是捉拿真的新教異端。當然,其中亦有如西班牙的菲利二世,把教庭指意濫用,去排除異己的。 客觀地論,審判異端在當時是有必要的。但這樣做,使其殘民以逞,一發不可收拾,就不對了。當然,這不能盡然說是地方管理的錯,教庭亦有責任;因為教庭對這些不公允的審判視若無睹(注: 12-16 世紀時教庭長期處於西班牙的「保護」下,是名乎其實的挾天子令諸侯)。故早時我們教宗亦為不公而又過份的裁判異端向世人致歉。從這歉意而言,就是說,教庭也深讖此事之過矣! 順便一提,異端裁判是由 1220 年開始,直到法國拿破倫 1806 年攻佔西班牙首府才廢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