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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rm – John Grisham

The Firm 廣東俗語有句說話﹕邊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接受超出合理水平的條件前﹐先要讀清楚每一行細字﹐因為這些優厚的條件背後﹐極有可能暗藏殺機。一個有三數份華爾街紐約著名律師行聘書在手的法律系異業生﹐接到美國南部一間小律師樓的面試。開出超越常理的優厚條件﹐底薪高出外面二成﹐入職送寶馬名車免費房屋貸款﹐大慨任誰也扺受不了這個誘惑。可是平靚的海面低下卻急流暗湧﹐小律師上班才第一天﹐就律師行兩位律師給人謀殺。他才發現這間四十人的律師行﹐竟然在過去五年間有五名律師死亡﹐工作死亡率比當油井礦工還差。他還被聯邦調查局的探員釘上了﹐家中辨公室車子給不知何方神勝裝上了竊聽器﹐生活受到二十四小時的嚴密監控。工作上要求他每星期上班八十小時﹐他因冷落妻子家令庭關係同樣陷入危機。到底他踏進了什麼危險地方﹐如何可以保住小命逃出這個「糖衣陷阱」呢﹖

「糖衣陷阱」是John Grisham的第二本小說也是他的成名作﹐讓他坐上了法律驚險小說的第一把交椅﹐成為全美國唯一兩個初版銷量過百萬本的其中一人(另一個初版銷過百萬本的作家是寫侏羅紀公園的Michael Crichton)。任何暢銷名著也逃不出給荷里活改篇的命運﹐ 「糖衣陷阱」的電影版由湯告魯斯主演。當年的他還是很靚仔有型﹐不像是今天信了邪教變得行為怪異。我印象中好像多年前看這套電影﹐不過細節差不多全忘記了。我以前一向不閱讀這類律師小說﹐不是特別抗拒也不是不喜歡﹐只是科幻小說看起來比較吸引﹐時間有效只好作出取捨。今次我只是在朋友家等吃飯時看見﹐記起湯告魯斯那套電影﹐隨手起來掀了幾頁﹐結果一發不可收捨﹐非要把小說拿回家讀完結局不可。我大慨知道這類小說的公式﹐主角身邊必定有個大險謀等著他。主角因為好奇比想把律師行的秘密查過水落石出而身陷險境﹐讀者也是因為好奇心不停追讀下去﹐看看主角如何化險為夷。小說的作者曾當律師﹐描寫律師生涯的筆觸十分傳神﹐娓娓道出初入行律師的辛酸﹐以及法律界光輝背後的陰暗面。

我用了一星期時間把小說看完﹐頭兩天馬不停蹄先看了半本﹐剩下的半部則攤長來看。後半部雖然依然寫得精彩﹐可能 是我隱約記得結局﹐沒有追看的迫切性﹐才放慢了閱讀的步划。反正也是例牌大團圓結局﹐好人沒事財色兼收﹐壞人則難逃法網。故事的主線是主角那間律師行其實是黑手黨名下的生意﹐表面上看似在替合法公司投資避稅﹐實際上是黑手黨的專業洗錢機器。律師行聘請身無分文的窮畢業生﹐指定要聘請已結婚的人﹐提供經濟誘因鼓勵他們落地生根開枝散葉﹐讓他們不能輕易離職脫身。新入職的律師最初只處理合法生意﹐到了時機成熟就會向他們招手加入犯罪集團。一方面用優厚的薪金吸引他們幹非法勾當﹐另一方面用妻兒子女的安全防止他們產生異心。過去幾個慘遭不幸的律師﹐就是因為想向警方告密而遭殺人滅口。今次我們的主角憑著機智和膽色﹐在律師行搜集犯罪證據﹐交給警察將犯人繩之於法。小說中的主角看似是身不由己﹐聯邦調查局迫他當二五仔﹐黑手黨因為他背叛而下追殺令﹐最後他才要夾著巨款逃亡海外。但想深一層這驚險橋段有點夾硬造作﹐其實主角的大可以光明正大的洗手不幹。他才剛剛入職沒有接觸過非法交易﹐清清白白不怕聯邦調查局告。他亦沒有任何內幕資料﹐辭職不幹也不會受到追殺﹐反正黑手黨也打算精簡人手﹐炒掉其他不知情的新律師。殺人不是一件便宜的事﹐根本不值得花錢在對黑手黨有任何威脅的人身上。不知主角太過好奇踩到了別人的禁忌﹐還是他太過貪心不捨得高薪厚職﹐才是讓他一步步泥足深陷﹐最後弄至要狼狽逃忘的田地呢﹖

香港三部曲 – 陳冠中

HK Triology

我在網上書店郵賺陳冠中的「我這一代香港人」 時﹐發現很多讀者也同時訂購了他的另一部小說「香港三部曲」。在網上好像也看過這小說的介紹﹐說寫得不錯﹐反正要賺物滿一定限額才可以免郵費﹐想不到購買什麼其他書的情況下﹐便順手買了這本小說。原本以為小說名稱叫三部曲﹐一定會是本長篇小說﹐寄到後才發現全書不足二百頁﹐只不過是三篇沒有關連的短篇小說的結集﹐有點被騙錢的感覺。陳冠中擅長寫香港文化﹐「我這一代香港人」的性質半散文半論文比較嚴肅﹐「香港三部曲」則以輕鬆的手法﹐從側面去描寫香港文化的轉變。書中的三個故事分別發生在崇洋風氣漸起的七十年代﹐經濟起飛的八十年代﹐以及回歸後老懵董的年代。三個故事的主角都不屬於香港社會的主流文化﹐從某程度上他們是主流眼中的失敗者。然而作者借用他們三人的眼睛﹐從他們的另類價值觀出發﹐與主流意識作一個對照﹐讓讀者從字裏行間中反思自己的價值取向。

第一篇小說「太陽膏的夢」描寫七十年代的社會面貌﹐主角是從外國回來不務正業的二世祖﹐每天到淺水灣游水曬太陽。整篇小說描述他終日無所事事時﹐在腦中漂過的那些想法。整體上談算不上有什麼故事﹐全篇只是東講一點西講一點﹐給讀者一個很凌亂的感覺。第二篇小說「什麼都沒有發生」佔的篇幅較長﹐描寫主角在臨死前回憶一生﹐講述他小時候從大陸走難到香港﹐長大後行船放洋工作北上搞生意﹐在經濟起飛的年代賺大錢的經歷。主角以不願責任的生活態度為人生哲學﹐扮到好像看通世情不理瑣碎俗事﹐卻又是個要追求生活品味的享樂主義者。這篇小說從主角自鳴清高﹐常對身邊庸俗的眾人冷諷熱嘲﹐讀者環顧現實中相同特性的親友時﹐會為陳冠中一矢中的的幽默批判發出會心微笑。第三篇小說「金都茶餐廳」從一個茶餐廳的救亡運動開始﹐見證回歸過後經濟泡沫爆破的後遺症。

這本書收錄的三篇小說故事性不強﹐每一篇都是無頭無尾沒有高潮沒有結局﹐像日常生活中抽一段出來寫般平淡。不過陳冠中以輕鬆吸引的文筆與豐富學識彌補故事上的不足﹐雖然沒有起承轉合的主線﹐但閱讀起來也毫不沉悶。這本小說讓我認識香港非主流的另一面歷史﹐驚覺原來除了視之為理所當然的主流思想外﹐還有其他與主流不相容的另類想法。而從這些角度為出發點﹐去批判主流思想也不完全沒有道理。作家也斯為這本小說寫序﹐企圖分析三篇小說的主旨﹐我認為有點兒劃蛇添足。讀者看了會有先入為主的觀念﹐反而影響親身感受作者想表達的想法。若還未看此書的朋友﹐我建議先跳過序言不讀﹐待看過全書咀嚼品味字裏行間的味道後﹐才回頭看是否認同也斯的觀點。

意外有罪 – 李敏﹐彭浩翔

Accidentally Guilty 第一次看見這本書是幾年前回香港逛書店﹐給封面上彭浩翔這三個字吸引。很多人都知道彭浩藉是出名的鬼才導演﹐可是知道他拍戲前是寫小說的人不多。在他初出道寫第一本小說進攻女生宿舍時﹐我已經十分欣賞他的文筆﹐其後亦是他唯一的長篇小說全職殺手﹐更足以讓他擠身名作家行列。這本小說是他和李敏合著﹐想當然是由他度橋﹐李敏負責執筆。李敏給我的印象﹐只是停留在當年不知是Echo還是夢劇院的少女組合年代。她的愛情小說我也有看過幾本﹐不過沒有什麼深刻印像﹐水準不高也不低﹐雖不到亦舒張小嫻的級數﹐也不至於淪為尋夢園粉彩畫封面那些垃圾書。現在把這兩個作者放在一起﹐很明顯這是一本有愛情元素的怪雞小說。

這本小說只有二百多頁﹐性質是消閒類的流行小說﹐沒有收藏的價值﹐所以我也不打算買。當日準備打書釘看整本書﹐不過後來有事走了﹐只看了頭兩章。怪異的故事我想繼續再看下去﹐但離開書店後轉眼就忘記了。想不到早兩個星期去圖書館讀書時﹐循例逛中文書架時﹐竟然給我再次遇上它。事隔幾年想看的念頭沒有減少﹐於是馬上借閱了。薄薄的一本小說不甚耐看﹐我只用了個多小時就極速翻完。故事充滿彭洗翔的一貫個人風格﹐十分荒謬黑色幽默。一個平凡人偶然成了強姦殺人犯﹐卻因這個際遇變成好人。詳細情節在此我不便透露﹐懸疑小說的謎底若揭開了就不好看。不過可以告訴你們﹐主線的設計在意料之內﹐在細節上有出人意表的驚喜。書中亦不乏男女之間的精警語句﹐大慨是出於李敏工多藝熟的手筆﹐有些可以間線引用的句子﹐差不多是新一代高檔愛情小說的共通點。

這本小說應該可以改篇為一個很好的劇本。不過細微處犯駁的地方也有不少﹐為什麼不懂查詢電話公司去追縱來電﹐又或者信在某人辦公室附近的郵局投寄﹐主角就可以立即認定某人是疑犯﹐香港郵局又不是只服務一個人。這些為求增加氛氣的推理欠缺邏輯﹐故弄虛玄的效果倒成了弄巧反拙。流行小說不會以文載道談什麼大道理﹐通常看罷過過癮便算數。不過書中把劇情串連起來的各種巧合﹐倒帶出了一個看似是道理的道理。很多時候被害者和害人者的關係﹐是可以互相對換﹐只在乎從那一個角度﹐由那一點去切入觀看。

長安亂 – 韓寒

Chung On 很久沒有看過武俠小說了﹐自從中學時代不知多少次重讀金庸﹐把古龍梁羽生出名的作品刨掉﹐連黃易溫瑞安也找來看後﹐大慨也很多年沒有再碰過武俠小說了。今天在逛書局時﹐在新書的那個櫃看見了長安亂﹐書面大大隻字寫這是最酷的新派武俠小說﹐金庸加周星馳等於作者韓寒。這個作者我沒有聽過﹐不過看見這些的介紹﹐便隨手拿起來翻開一頁看看。這頁剛巧說是年饑荒﹐少林寺被飢民圍困﹐師父要用飛鴿傳書去找人解圍﹐得到的答案是白鴿早就給方丈吃了﹐還要很抵死到加多句﹐規矩只是溫飽以後的消遺。看見這書似乎也有點看頭﹐便由打書釘第一頁開始讀起﹐讀了兩三章﹐女友購物完畢回來找我﹐心想懶得再慢慢等網上訂寄來﹐便把這本小說賣下來。這本二百五十頁的小說不難讀﹐晚上用了兩三小時就看完﹐還順便在網上找找這個作者的資料。

韓寒是上海人﹐今年才不過廿三歲﹐早幾年輟學出版了本長篇小說三重門﹐據說銷量高達一百萬本。成了個什麼韓寒現象﹐在網上評論他的文章多不勝數。大陸就是什麼炒作一番﹐左一句天才﹐右一句某某名作家少年版﹐說得天花龍鳳把人捧上天﹐不過這本書也有可能是他封筆之作﹐至少短期內也不會有新作出版﹐據報導他現在是F1職業賽車手﹐大部份時間也花在練習上。

看罷這本小說後﹐我認為韓寒買的不過是名氣﹐他的書不是不好笑﹐但和金庸相比還有一大段距離。至於周星馳嘛﹐他是有點早期周星馳的影子。全書十分無厘頭﹐就像是把大內密探零零發中﹐西門吹雪決戰葉孤城那一場﹐放大再放大變成全書的焦點。長安亂的故事主線很單薄﹐沒有什麼精心的佈局﹐甚至可以說劇情只是為了搞笑的需要而存在。主角的設定和遭遇很行貨﹐少林寺中養大的孤兒﹐天生異凜加上在寺苦練武功﹐成為武林最快的眼和手﹐有點抄東方不敗的武功﹐不過不用自官就是了。他有個青梅竹馬的女伴兒﹐到了成年雙雙給師父派下山冒險。無端端得到把無敵寶劍﹐而少林寺又給仇家滅門了﹐於是展開復仇的橋段。最後就是天下第一武林大會﹐很輕易地打贏了當上武林盟主後﹐與妻子又忽然退隱江湖。

給整體來說故事是不合格的﹐尤其是到了最後結尾失控草草收場。不過以細節來看﹐這本書倒也奇峰突起﹐手法和橋段充滿對武林的諷刺﹐反轉一般人印象中的武俠小說傳統。兩大武林高手在高樓對決﹐贏了的那方卻給仇家困在高樓上活活餓死。原本是研究新的翻牆暗器﹐結果量產成為民間大眾的生活用品﹐還印上少林出品的嘜頭。傳說得到失傳的寶劍可以統一武林﹐到頭來發現鑄劍師自己多做幾把寶劍﹐卻不見他能指揮動一幫一派﹐還要加句執到龍袍是不是也可以做皇帝。劍身刻字多是故作高深的詩詞﹐不過鑄劍師就拿來當便條﹐在劍身上刻句有事外出﹐待會兒見的口訊。打架的場面也很別開生面﹐用劍好像用高科技武器﹐要講新款講威力大﹐十幾年前的寶劍會落伍﹐不敵今年用最新技術的出品。其他的笑料就留給讀者自己看了﹐差不多每頁也有笑位﹐有時是用現代常識批判古代的武林行事作風﹐但很多時候只不過是很無聊膚淺的笑話﹐

這書如果改篇為電影或電視劇應該會幾好看﹐比當年蓋世豪俠有過之而無不及。花兩三小時讀此書也不算浪費時間﹐尤其是工作緊張時可以用來輕鬆一下。不過此書絕對不值十七加元﹐因為沒有收藏值價﹐可以看過了就算﹐借了給人不還也不覺得可惜﹐應該以老懵董那種形式印刷。作為包裝精美的武俠小說﹐內容只有惡搞胡鬧﹐就有點令人失望了。

Harry Plotter and the Half Blood Prince – J.K. Rowling

Half Blood Prince 不經不覺哈利波特已經出了六集﹐還有最後一本就到大結局。我是哈利波特的老讀者﹐從出第三本時候就已經開始看的﹐當年哈利波特還未成為泡沬化的熱潮﹐只不過是愛書人間互相推廌傳閱。到了荷里活把這系列開拍成電影﹐為這套書造勢大灑金錢宣傳﹐才令到每個小孩子也人手一本﹐連追趕流潮的成人也趨之若鷲。現在每一本新的哈利波特出版﹐便成為了世界性的大事件﹐不單出動裝甲車護送新書﹐還動員警察封路讓書迷排隊買書。

上兩輯出版時﹐我也是第一時間去書店買回來﹐立即便廢寢忘餐地翻看﹐用最高速度把新書在兩天之內看完。不過由於第五集的結局令人頗為失望﹐這次我對第六集的興趣不大﹐看是始終要看﹐但沒有以住那樣的心急如焚。原本打算遲些待這書減價才買﹐不過看見在Chapters的網頁上買六折﹐價錢非常吸引﹐一本才不過買二十二元﹐若不買恐怕以後找不到這個好價錢﹐於是便從網上訂了本。在這本書寄到後﹐我也沒有打算要看﹐反正要準傋去歐洲旅行沒有時間。但上星期忽然收到通知要出外公幹﹐想到在乘搭飛機時會頗悶﹐便帶著新買的哈利波特上機看。反正開了頭﹐這星期便索性有空便看一兩章﹐想不到才不過兩星期就把這本書讀完了。

不像以住的哈利決特﹐這本書的故事內容沒有大太的連續性﹐除了最後的一百多頁外﹐其他部份沒有讓人停不下來的緊張感。與其說這部書是一個獨立完整的故事﹐不若說是第七集的前奏比較恰當。這集故事的主線分兩條﹐校長和哈利去查探弗地魔的過去﹐以及三位主角間的愛情戲。第一條線雖然為讀者解開一直以來很多的謎團﹐但是內容本身不是很曲折離奇﹐忠實的讀者也可以順理成章地推測出來。到最後也只是講多過做﹐除了其中偶有佳句﹐尤其是有關預言的哲理外﹐基本上題材並不很吸引。第二條線倒是我繼續看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三位主角陪伴著我也很多個年頭﹐也想知道他們的關係最後如何發展。不過作者不是寫愛情小說的能手﹐三人之間的離離合合過份兒戲﹐大慨只有小學生拖手仔嘴對嘴的程度﹐完全感受不到當中那份愛的感覺。最令我失望的是由始至終﹐哈利和妙麗從來不是曾一對。箂與妙麗這一對好像給作者盲婚啞嫁﹐沒有寫最初如何開始發生感情﹐就直接跳去為著男女朋友的事爭風吃醋。哈利喜歡上萊的妹妹也好有問題﹐在第三集哈利剛剛救了萊的妹妹時﹐她不已經就對哈利完全心傾了﹐只是神女有心襄王無夢﹐哈利不曾把她當女朋友看待。到了第六集﹐哈利忽然間對她日久生情﹐這段兄妹般的感情無端端變了質﹐有點不是味兒。我寧可看哈利喜歡妙麗﹐又或者和曹重修舊好。不過看哈利內心爭扎如何向萊交侍﹐倒也十分抵死有趣。

正如出版前洩露的風聲一樣﹐這一集亦不例外地有一個重要角色死去。聰明的讀者也估到是那一位會遭遇不幸﹐就算估不中也在網上聽過流言﹐校長給Snape的殺死是意料中事。真正估不到的是Snape意然是半血王子。我一路還以為那本書是出自弗地魔的手筆﹐這樣佈局不錯是給讀者一個意外﹐但我認為這反而帶有點反高潮的意味。在對上五集中Snape給人的印像是﹐只是魔法不高不低的二流角色。可是在這集中﹐他搖身一變成為天材﹐有發明新魔法能力的高級魔術師﹐情節就顯得有點牽強了。值得一題的是在今集中﹐有一個新登場的角色﹐和我有相同的名字。可幸的這個角色並沒有給作者殺死﹐

總括來說﹐哈利迷想也不用想﹐這本書是必讀之作﹐最好還例入考試範圍。對於其他對哈利波特不認識的朋友﹐這本書不是入門之作﹐平心而論這書相對起其他幾本來說﹐寫得不是十分好﹐有點眼高捧低﹐為方便戲情的發展而犧牲情節的合理性﹐大慨可以安心等電影版推出﹐只看電影不用看書省回不少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