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Archives: 槍械

The Gun Digest Book of Combat Handgunnery – Massad Ayoob

Combat Handgunnery 開始玩槍後﹐雖每星期去靶場練習﹐提升自己的射擊技術﹐但乃深感自己對槍械的知識不足夠。上射擊訓練堂時導師曾作基本解說﹐靶場的老前輩也樂於解答問題﹐不過始終還是要看書﹐才可以很有系統地明白使用槍械各方面要注意的事項。這本Combat Handgunnery是有關槍戰的天書﹐作者Massad Ayoob是警方的射擊教練﹐更獲不少射擊比賽的獎項。這本書整理記錄他多年射擊心得﹐書中的知識曾救過不少警察和需要自衛的市民一命。這些知識也許沒有機會用到﹐亦不希望有機會需要用到。但正如要學懂游水一樣﹐學懂槍戰的技術﹐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很可能就是生和死的分別了。

不要給吳宇森誤導﹐以為槍戰好像電影般浪漫﹐英雄於子彈橫飛中左穿右插﹐百步穿楊百發百中。現實中的槍戰﹐絕大部份在幾米內發生﹐在數槍內便結束﹐射擊技巧只佔槍戰的一小部份。若果不幸被捲入槍戰﹐最重要的目標是不要被打中﹐射不射中敵人反而是其次。射擊敵人令他喪失還擊之力﹐只是免被打中的一個手段﹐若可以平安逃走的話﹐逃走永遠比開火優先考慮。尋找適合的掩護物件也很重要﹐不過很多電影中擋可以子彈的東西﹐如﹐沙發﹐雪櫃門﹐郵筒等﹐在現實中完全沒有掩護能力。不要以為在槍戰中懂功夫沒有用武之地﹐在近距離對方若搶先拔槍﹐空手奪槍比鬥快拔槍更安全。就算你是快槍手能擊中他在先﹐也不能阻止他倒下前扣下機板的反射動作。

槍戰本身可能只是數秒間的事﹐但事前的日常準備工作卻不能馬虎。書中從如何選購槍械說起﹐解釋比較各方面槍械知識的優劣。半自動手槍和左輪槍那個較好﹐應該用什麼口征的子彈﹐那一個射擊姿勢最正確。這些問題爭論了幾十年也沒有結論﹐作者從多方面分析不同環保的攜槍要求﹐讓讀者選擇一枝最適合自己的自衛手槍。射擊正如其他技術一樣﹐也是要多練習才可能熟能生巧。在靶場射紙靶只是如紮馬般的基本功夫﹐還需要學習更高深的技術才可以應付槍戰。槍戰與其他運動不同﹐不能隨便找個對手來練習。打比賽就是練習槍戰的最好方法﹐書中詳細介紹各種不同的射擊比賽。這本書還講解很多槍械知識﹐從保養﹐改裝﹐歷史﹐到法律責任也有包括﹐糾正很多坊間有關槍械的不正確觀念。

任何擁有槍械的市民﹐也需要明白這工具賦與的力量﹐才能夠承擔保護自己和他人的責任。不論只是買槍不開的槍械收藏家﹐只在靶場開槍的射擊運動者﹐還要需要攜槍自護的市民﹐這本書都應該例為指定讀物。若果對槍械有濃厚興趣﹐這本書讀起來會津津有味。特別是讀到把書中的知識與自己的經驗融會貫通時﹐更會有恍然大悟茅塞頓開的感覺。不過對一槍也未開過的﹐純萃喜歡看槍戰電影的人來說﹐恐怕讀這書會如讀字典般味同嚼蠟。畢竟槍械在現實中亳不刺激﹐只不過是一件工具罷了。

The Gun Digest Book of the Glock – Patrick Sweeney

Gun Digest Glock 科技發展一日千里﹐但手槍在過去百多年間變化不大。大部份槍廠生產的手槍﹐依舊源用二十世紀初的基本設計。在槍械的歷史中﹐手槍不單是自衛武器﹐還是一件工藝品。每一枝出廠的手槍也需要槍匠悉心調較﹐才能發揮出有效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半自動手槍保養麻煩﹐容易發生卡彈毛病﹐因此不少人寧可放棄上彈快的優點﹐
選擇簡單可靠的左輪手槍作為配槍。這情況終於在八十年代給澳地利的新進槍廠Glock打破了。Glock為手槍生產帶來革命性的改變﹐等同福特車廠對生產汽車一般地劃時代。

Glock原本只為澳地利軍方供應軍刀鏟子等戶外用品的小公司。八十年代澳地利軍方需要替換二次大戰以來﹐一直源用至今的舊款手槍﹐向不同槍廠招標。Glock看準一直以來各大槍廠手槍生產品質參差的問題﹐開發一枝採用全新的設計慨念的手槍。Glock引入工業標準化的生產線﹐改用塑膠合成物料生產槍身﹐確保每一件出廠的手槍部件尺寸完全相同﹐省卻槍匠調校手槍的最後裝組工序。Glock手槍不單成功奪取澳地利軍方的合約﹐更因為可靠耐用價錢合理﹐火力與準確度擁有的優秀平衡﹐迅速取代左輪手槍﹐成為世界各地警方的標準配槍。Glock亦廣受民間射擊運動愛好者歡迎﹐成為眾多射擊比賽健兒的首選槍械。當然由工廠大量生產的手槍﹐始終不能比媲槍匠精心打造的手槍。一枝Glock的價錢只需三分一﹐原廠開盒不需調較馬上可以使用﹐因此成為很多射擊初心者購買的第一枝手槍。

Gun Digest是美國最大的槍械雜誌出版商﹐它出版一系列的槍械書藉﹐是射擊界中甚有份量的刊物。這本the Gun Digest Book of Glock可以說是Glock的百科全書﹐內容包括Glock系列的發展歷史﹐槍械構造大解剖﹐進階保養DIY﹐不同口徑Glock與其他廠同級手槍的大比拼。書中除了有關原廠手槍的資料外﹐還大量升級配件的文章。從槍袋﹐彈匣﹐激光瞄準器﹐低後座力槍管﹐比賽專用改裝部件也有詳細介紹。這本書對於非槍械愛好者來說﹐用容無疑是太過艱深。我雖略懂槍械﹐起初看時也頗為吃力。不過從書中學懂的槍械知識十分有用﹐比起網上東拉西扯的免費資訊更有系統﹐閱讀起來很容易消化學習吸引。這本書是每個Glock的擁有者也應該閱讀的指定讀物。買槍不同買名牌時裝﹐不能盲目地的追捧潮流人買我又買﹐必需要清楚知道自己買了什麼﹐才是一個負責任的消費者。

為槍械平反

談起槍械﹐很多人馬上會有負面反應﹐認為槍械代表危險﹐暴力﹐與罪惡拉上關係。其實他們對槍械的恐懼﹐是出於對槍械的無知。他們對槍械的認識﹐大多是從只求視覺效果的電視電影﹐或嘩眾取寵的傳媒報導而來﹐與現實中槍械完全脫節。自從我考取了槍牌﹐擁有自己的槍械﹐不斷進修閱讀槍械的知識和歷史﹐我對槍械的印象慢慢改觀。槍械的形象其實也可以很正面﹐代表著自由人權的文化傳統﹐有著守護社會的光榮責任。

正如汽車飛機電腦一樣﹐槍械只是一件死物﹐本身並沒有善惡之分﹐是好是壞在乎使用它的人。槍械並不危險﹐並不暴力﹐也不會犯罪﹐危險﹐暴力和犯罪的是人。在可以合法擁有槍械的國家﹐絕大部份擁有槍械的人是奉公守的好市民。他們很多是射擊運動的愛好者﹐也有些是欣賞槍械機械美和歷史意義的收藏家﹐當然也有野外或危險地方居住的人﹐使用槍械作打獵或正當自衛的用途。說擁有槍械的人危險暴力的罪犯﹐等於說包頭的回教徒就是恐怖份子一樣無知。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是希望更正一般人對槍械的誤解和偏見﹐不再歧視擁有槍械的人。

誤解一﹕ 槍械是危險的東西

不正當使用槍械是十分危險的事﹐正如不正當駕駛汽車飛機﹐或使用任何機械也是很危險一樣。 但只要有足夠的安全訓練﹐射擊運動與其他運動同樣安全。駕車要考車牌﹐所以使用槍械也需要考槍牌﹐以確保使用者有足夠的知識﹐能夠負責任地使用槍械﹐不會危害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事實上以加拿大為例子﹐從數據中顯示﹐加拿大民間擁有超過一千萬支槍械﹐每年因為槍械意外的死亡只有五十多宗。諷刺的是從數據中顯示﹐家中後園裝有游泳池而淹死的機會﹐遠遠高出槍械意外的死亡率。若果懂得正確使用﹐槍械並不危險﹐至少不會比其他合法的東西更加危險。

誤解二﹕ 槍械會增加犯罪

有一句古老的說話﹐若果擁有槍械犯法﹐則只有罪犯才擁有槍械。很多人常常指美國槍械管制寬鬆﹐所以美國犯罪率高﹐其實這是一個不美麗的誤會。英國在八十年代通過槍械管制法案﹐禁止市民擁有槍械﹐可是過去二十年英國的嚴重罪案一直上升﹐反觀同期美國的罪案率卻在下降。在美國不同州份也不同的槍械管制法律﹐在首都華盛頓是禁槍的﹐可是謀殺率比槍械管制最寬鬆的Origen州高出一百倍。明顯地容許市民合法擁有槍械﹐並不會增加犯罪。一個奉公守法的市民﹐不會因為為擁有槍械就而去犯罪。 而一個決心要犯罪的人﹐不論槍械合不合法﹐有需要他就會弄把槍來﹐弄不到槍就找其他代替品。在加拿大槍械是合法的﹐每年只有一百多宗謀殺案與槍械有關﹐最多人使用的殺人兇器是刀。事實上槍並不是適合作為謀殺工具﹐尤其是從合法途徑購買﹐在政府有登記證明的槍械。

相反若果市民何以使用槍械合法自衛﹐令賊人犯罪需要付出的代價大增﹐更能有效防止罪案的發生。在現代城市生活的人﹐總愛假設警察無所不能﹐可以隨時隨地保護市民。警察如能犯案後捉拿犯人歸案﹐對預防犯罪有良好的阻嚇作用。可是試想有人進入你家對你不利﹐就算你立即打電話報警﹐警察最快也要五分鐘才趕來。五分鐘足夠一個壯健的犯人對手無寸鐵的受害者作很多事情。不是人人也擁有強大的體格﹐槍械是弱者的最佳自衛方法。就算懂得自衛術﹐與犯人有身體接觸也會增加危險性﹐槍械可以遠距離制伏犯人。另外使用槍械並不需要殺人﹐一顆子彈奪取敵人性命只會在電影發生。子彈的威力在於stopping power﹐身體給子彈打中會倒不地﹐短時間內失去活動能力﹐只要不是直接命中心臟腦袋﹐不會有立刻的生命危險﹐可以安全地等待警察到來。給子彈打中時雖然有強烈痛楚﹐但住院康復後不會有永久性後遺症﹐槍械是一種很人道的自衛方法。

誤解三﹕槍械會帶來暴力

練習射擊與練習武術一樣﹐也是一項可以陶冶性情﹐鍛鍊心智有益身心的活動。很多人以為燒槍是刺激的玩意﹐這也是給電影中看到跨張失實槍戰場面所誤導。射擊與打高爾夫球一樣﹐要講求心神合一﹐要情緒平靜控制好呼吸﹐才可能夠準確命中目標。擁有槍械並不會令人暴力﹐反而因為擁有了力量﹐會時刻警惕自己應有的責任。大狗很溫順不會吠人﹐沒有安全感的小狗才會亂吠。有學習武術的朋友也知道﹐越高段數的人越不會輕易出手打人﹐因為他們有自信心﹐不會把別人言語上欺負放在心上。同樣道理﹐學習射擊不單不會令人更加暴力﹐反而可以鍛練集中力和控制情緒﹐讓人變得更加善良。事實上我在槍會遇到的人﹐全部也都很友善平和﹐甚至比某些在教會中遇到的人還好。

有些人或會擔心朋友親人擁有槍械﹐會對他們構成危險﹐這同樣也是基於對槍械不理性的恐懼。你不會擔心身邊的人會忽然有拿刀插你﹐或開車撞你﹐那為什麼你會擔心他們用槍射你呢﹖反而你應該感到更加安全﹐他們是你可以信賴的人﹐在你有危險時會申出援手﹐並擁有可以保護你的能力。也許有人擔心精神有問題的人擁有槍械﹐會發生新聞中的校園連環槍擊事件。精神有問題的人並不適合擁有槍械﹐正如他們不適合操作汽車或電鋸一樣﹐但我們不會一刀切禁止所有人擁有汽車或電鋸。若一個精神病人立心殺人﹐就算沒有槍械﹐用毒藥用化肥做炸彈也可以大開殺戒。我們應該做的是把他們送去精神病院醫治﹐而不是立法防礙正當市民的合法權利。

誤解四﹕ 美國憲法第二修訂案

在美國憲法中例明﹐美國人民有擁有槍械的權利。很多人反對槍械的人要求修定這條憲法﹐因為槍械危險﹐增加犯罪和暴力。他們認為這條法例已經過時﹐在美國立國初期警力不足時﹐市民才需要槍械保衛家園。可是他們原全誤解了這憲法的立法精神﹐市民擁有槍械的權利﹐並不是只用來對付罪犯﹐而是在有必要的時候起來反抗暴虐無道的政府。換一句話說﹐就是當民主法治制度也完全失效下﹐人民擁有武力推翻殘暴專制政權的權力。民主自由看似是與生俱來的權利﹐但是不論任何型式的選舉制度﹐也不可以保證政府永遠也民主開明。只有人民擁有制裁政府的力量﹐才可以確保獨裁政權永不會出現。人民擁有槍械正是保障自由的基礎﹐沒有力量的人民﹐面對政府的欺壓也只會敢怒不敢言﹐而自由就是這樣一點一滴流失。

習慣當順民的中國人﹐很難明白這條憲法背後的精神﹐他們只會祈求上天給他們一個明君賢主﹐並不會看到人民有守護自己權利的責任。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兵器被視為不詳之物﹐每個朝代立國後﹐必定馬上銷毀民間兵器﹐防止人民起義叛變﹐方便朝庭統治。中國文武百官﹐在入朝參見皇上時﹐必定要放下兵器﹐因為皇上害怕被人行刺。中國歷來也是用高壓手法管治﹐把武力集中在皇帝一人身上﹐權力的基礎來於被統治者的恐懼。百姓聽命只因為沒有造反的力量。沒有改變的力量只好聽天打掛﹐希望上蒼體恤萬民﹐派個宅心仁厚的人來當皇帝。

反觀在西方價值觀中﹐武器視為個人的榮譽﹐有保衛身邊人和物的神聖力量。西方的騎士在參見君主時﹐不用解下佩劍﹐反視給人檄械為恥辱。君主在策封騎士的時候﹐把劍輕按在騎士肩膊﹐這時君主是處於毫無防避的狀態﹐騎士可以輕易奪劍刺殺君主。西方騎士與人民對君主的忠誠﹐是出於真誠發自內心的選擇﹐信任君主的領導才能﹐權力的基礎來自被統治者的支持。不得民心的政府才會害怕人民擁有武器﹐受人民愛載的政府並不擔心人民擁有武器﹐反而對於國家的安全更加安心。因為不止軍隊才能夠保衛國家﹐全國人民也會共同保衛他們的國家。歐洲小國瑞士人口不多﹐彊土四週給列強包圍﹐就是因為每家每戶也擁有槍械﹐才能在二次大戰﹐或後來的美蘇冷戰中﹐緊守中立國的立場。瑞士全民皆兵的軍事力量﹐當年就算強如希特拉也不敢輕視﹐隨便揮軍佔領瑞士。

結語

懼恐源於無知﹐清楚知道對槍械的誤解是不合理後﹐就不需要對槍械感到非理性的恐懼。正確的使用槍械並不危險﹐擁有槍械並不會增加罪案﹐也不會使人更加暴力。至於槍械守護自由傳統的使命﹐在中國醬江文化浸了一輩子的人﹐很難一下子清醒過來。只好借推動射擊運動﹐在他們心中潛移默化﹐肯定槍械正面的價值﹐不再把武器為不祥之物﹐勇於承擔隨武器而來的力量﹐以及力量是帶來的責任。

槍牌

相信大部份男性對槍械也情有獨鐘﹐是小時候看槍戰電影時 ﹐總會幻想自己像主角一樣是槍神手﹐放學與朋友拿玩具槍﹐口中高呼砰砰彭彭的駁火。很多年前我在美國試射過真槍﹐一直以來也很想玩射擊運動。在香港射擊是一門十分冷門的運動﹐全港大約只有二千人持有槍牌。一般市民想擁有槍械十分困難﹐除了要負擔高昂的槍會費用﹐還以通過重重關卡才獲發槍牌﹐射擊只是富貴人家才能享受的高尚玩意。在美國的情況則是另一個極端﹐差不多任何人也可以購買槍械。市面槍械泛濫﹐所以久不久新聞就有狂徒開槍連環殺人的報導。加拿大的槍械法案則取兩者的平衡﹐保障市民安全之餘﹐又不過份限制市民參與射擊運動的自由。

在加國擁有槍械必需要考取槍牌﹐並向政府證記所擁有的槍械﹐防止槍械落入不法之徒手上。考取槍牌的資格十分嚴格﹐考試分筆試和應用試兩部份。筆試要回答一百條關於槍械安全知識的問題﹐應用試要在考官面前示範如何安全操各種槍械﹐更要即場回答有關槍械的問題。通過了考試後﹐還要再等二十八天冷靜期﹐通過保安檢查後才可以買槍﹐防止精神有問題的人買槍。購買火力強大的自動步槍 ﹐裝彈數量大的彈匣在加國是犯法﹐因此殺手不能大開殺界﹐釀死美國的槍擊屠殺慘劇。槍械存放有嚴格的保安規定﹐減低槍械失竊的機會。帶槍械出街要運輸許可證﹐不像美國般人手一枝槍。因此加拿大的槍械問題並不嚴重﹐每年平均只有一千三百宗槍殺宗﹐而其中超過八成是死因是自殺。事實上在靶場中槍的機會﹐比在游泳遇溺的機會還少﹐所以射擊是一項十分安全﹐適合任何人仕參加的運動﹐

加拿一向大甚少槍械罪案﹐我一直以為加拿大與香港一樣很難擁有槍械﹐除非從美國非法走私進口。早陣子剛巧和一位玩槍的同事說起﹐得知原來要擁有槍械也不是太過困難﹐於是我便下定決必要擁有自己的槍械﹐報讀加拿大政府認可的槍械安全訓練班。訓練班的課程十分集中﹐在一星期內上總共十二小時的課﹐在第三晚的課程完結後就是槍牌考試。上課的同學各色人等也有﹐很多人的家人或朋友已擁有槍械﹐他們考槍牌的主要原因是可以一同去打獵。還有一個從中東來的同學﹐上堂時常認叻說自己以前開機關槍﹐實習時把槍械舞來舞去。幸好最後他不及格﹐否則如果他有了槍牌﹐為保人身安全﹐以後見到他可要繞路走。

課程分理論和實習兩個部份。槍械理論教我們認識槍械的歷史﹐法律﹐原理﹐構造﹐上彈方法﹐安全閥﹐子彈分類等等﹐一枝槍可以分三個主要部份﹐每個部份在長槍和短槍中的名稱也不相同。長槍有六種上彈方法﹐短槍有四種。安全閥有超過八種﹐某些安全閥只應用於某類槍。子彈分類最複雜﹐子彈口徑有沒有統一的量度分法。扶槍口徑號碼越大﹐子彈就越大﹐散彈則剛剛相反﹐口徑越大號碼越細。彈頭有超過十種﹐有些合法有些不合法﹐有些可以合法購買但不能合法進口。 量要命的還是槍械法律﹐那些什麼年期的長短﹐什麼口徑的槍不合法﹐彈匣藏彈最大數目﹐全部也是沒由原因只能死記的數字。一下子要把大量槍械的專有名詞﹐一大趕沒有關連的數字塞進腦袋﹐理應要讀得很幸苦才對。可是說起來奇怪﹐以前返學考試背書我總叫苦連天﹐但今次學槍械理論卻能差不多過目不忘﹐不知是否有興趣的知識特別容易記憶起來。

實習部份當然不會讓我們開槍﹐說到底這是槍械安全課程﹐讓沒有槍牌的人開槍是一件十分危險的事。課程內我們用來實習的槍械不是玩具槍﹐而是封死了不能發射的真槍。長短槍加起來超過二十枝﹐如果可以發射的話﹐簡直是個小型軍火庫。實習的重點是要我們熟習槍械安全措施﹐熟到連下意識也懂正確的做出來。槍械安全有四大天條﹐考試時犯任何一條也立即肥佬。第一條是不論何情況下拿起槍械﹐就算別人告訴你是空槍也好﹐都必須立即打開槍膛﹐親眼確定槍中沒有上子彈。第二條是除了射擊時﹐手指不可以按在機板上。第三條是不論任何時間﹐槍管也要指向安全的方向。若不小心指著別人﹐會被立既逐出靶場。如果指著別人的槍上了彈﹐更會屬犯刑事罪行。第四條是除了在射擊時﹐槍械必需保持空彈狀態。每天上課在教練不講書時﹐我們就不停地反覆練習上彈和退彈的技巧﹐直至熟習十種考試會考的槍械為止。放學時雙臂很累﹐真槍很十分重。連晚上睡覺發夢時也聽見﹐卡嚓﹐卡嚓的上膛聲。不過說起來那些的上膛聲﹐倒也十分美妙悅耳﹐我最喜歡是雷明登鳥槍拉後上彈的那一個聲音。

經過一星期嚴格的訓練後﹐我成功地考獲槍牌﹐只要把文件寄回槍械管理處﹐再等一個月我就可以實現擁有槍械的夢想。希望剛剛可以趕及八月前收到﹐可以買枝新槍送給自己作生日禮物。我的第一枝槍打算購買Glock 17﹐這槍是香港和加拿大警察的標準裝備﹐價錢也不太貴才不過八百加元。我己經例出了我夢味以求的槍械清單﹐當中自然有我最愛的雷明發鳥槍﹐城市獵人用的Colt Python﹐占士邦用的華特PPK﹐當然也少不了省國旗兵最愛的紅星黑星。不過這可要一步一步慢慢來﹐先練好槍法的基本功夫。留待有什麼升職加人工喜慶日子時﹐才買枝槍獎勵自己。別人喜歡收藏名表﹐名牌衣飾﹐紅酒古董﹐我的嗜好則是收藏槍械。槍械除了觀賞價值外﹐當然還有實際的用途﹐在靶場練習固然是有益身心的運動﹐但更加好玩的是去野外打獵。打獵這項運動﹐可以親近大自然洗滌心需﹐可以有實彈射擊的緊張刺激﹐最後還有野味大飽口福﹐一次過滿足晒三個願望。

Guns 一字排開的各類長槍

Antique pristol 古代要用人手點火的手槍

Gun exam 長短槍俱全的槍牌考試

校園槍擊錄影帶與傳媒責任

美國維珍尼亞理工發生的駭人槍擊時件﹐美藉韓裔學生在校院槍殺三十多人﹐時隔兩天NBC電視台收到兇手寄來的郵包﹐內有殺戮宣言錄影帶和槍手的照片。NBC在晚間新聞時段播出一小段影帶﹐並把影帶內容和照片發放給其他傳媒。影帶的內容沒有什麼特別﹐只不過是一個精神病人對社會的暴力控訴。不過NBC的做法卻引起非議﹐認為他們播出兇徒的錄影帶會傷害死者家屬﹐也有專家認播出影帶達成兇徒的心願﹐可能引起模仿效應引起更多槍擊事件。另一方面也有人認為NBC播出錄影帶是正確的決定﹐因為公眾有知情權﹐而影帶也有助認清事情的真相。

我個人支持NBC播出錄影帶的決定﹐但原因不是因為公眾知情權。公開錄影帶不會有助公眾認清事情的真相﹐反正會持槍入校院大開殺戒已百份百精神有問題﹐這個簡單的事實不用看兇手的宣言公眾也清楚知道。新聞傳媒的責任是盡可能客觀地報導事件的全部真相﹐兇手寄來的影帶是這次槍擊事件的一部份﹐傳媒有責任如實地報導出來。NBC在報導上處理得十分好﹐在影帶播出前警告觀眾將會看到的內容﹐亦沒有用煽情跨張的手法去抄作新聞。新聞傳媒的責任不是照顧別人的感受﹐播出影帶會傷害死者家人的感情﹐這是無可避免的事情。雖然播出影帶是正確的決定﹐履行了新聞傳媒的責任﹐但NBC還是應該向死者家人致歉。正確的決定不代表一定全無痛苦﹐無可奈何地忍痛作出播帶的決定﹐也是迫不得爾的事情﹐希望死者家人能夠諒解明白。

防止罪案發生的責任在政府﹐教育市民奉公守法的責任在學校﹐傳媒的責任只是如實報導。若有可能引起模仿效應﹐或以影響社會安定為理由﹐就作出新聞封鎖不許報導﹐只為一時方便的權移之計﹐沒有把社會的潛在問題決解。好像駝鳥般以為不講不說﹐問題就會消失不再存在。只要新聞報導不偏不倚以事論事﹐沒有歌頌兇徒的暴行﹐公眾是足夠有理性和能力去分辨是非﹐不會引起模依效應。相信民眾有獨立的思考能力﹐是推行民主制度的先決條件﹐只有在家長式的極權國家﹐才會認為民眾青紅不分﹐說出真相就會引起社會問題。當然不排除有極少部份的人﹐看到報導後會東施效顰﹐不過會想進行大屠殺的人精神很有問題﹐已經不能用常理去推斷。稍微有理性良知的人﹐絕不會受到報導的影響而作出相同的暴行。至於剩下來的變態殺手﹐ 看不看報導大慨對他們影響不大﹐要變態的始終是會變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