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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論港女

星期日檔案探討港女這個題目﹐在博界再次引起討論港女現象的熱潮﹐差不多每個我常看的博也寫這題目。眾博主的立場十分鮮明﹐大至分為男人和女人兩大陣營﹐還有少數第三勢力在旁冷眼旁觀各打八十大板。竟然港女是熱門話題﹐我又怎能錯過﹐手痕也來寫幾句關於港女現像﹐說說其他人還未說過的觀點。

在節目中張文慈拉著老公亮相接受訪問﹐高調宣揚男人應該把全副身家給老婆的道理。很多反對者說張文慈是港女拜金主義的代表﹐我倒想為張文慈平反一下。說在前頭張文慈的宣言其實有誤導成份﹐她的老公並沒有人工全數上繳﹐只是存入兩公婆的聯名戶口。她老公絕對保留用錢的自由和權利﹐因為那個戶口也是屬於他的。

其實我和老婆也是這樣安排﹐人工自動轉賬入聯合戶口﹐家用洗費從這個戶口中扣除。據我所知很多同事也是這個安排﹐我看出有什麼不妥的地方。在法律上﹐結婚後兩夫婦的財產已是共同擁有﹐張文慈的安排其本上乎合婚姻的法律精神。反過來若果老公隱暪著老婆﹐有不見得光的收入才有問題。除非是包二奶或賭錢﹐否則老公為什麼要隱暪收入呢。若果有餘錢可以消費﹐又是正正經經的良好嗜好﹐老婆豈會干涉禁止。

網民批評港女的罪行之一是崇尚名牌﹐其實名牌沒有什麼不好﹐名牌是品質的保證啊。名牌既能保值﹐也比較安全耐用﹐我也堅持一定要用名牌呀。我愛用的名牌主要有﹕ Glock, Berrata, Remington, Walter, Colt等。

男人投訴港女擇偶條件要求高﹐女人亦投訴港男質素低。其實若果用經濟學角度去看﹐港女的擇偶條件﹐又或者港男對港女批評﹐不過是開天殺價落地還錢。只看開價和價並沒有多大意義﹐應該要看成交價才能決定市場資訊。我們應該看最係什麼樣的女人﹐最後嫁給什麼樣的男人。嫁得出同娶得到的人的條件﹐與開價競投時的條件有多少分歧。港女開出那些條件看似很高﹐只是這樣高的價值沒有多少成交量。嫁得出的港女最終變成港師奶﹐她們的老公大部份都只普通男人﹐那裏是港女開價的超級白馬王子呢。或許港女配港男﹐不是冤家不緊頭﹐才是天生一對呢。

明星夢

今天看Soler樂隊與經理人合約官司的新聞﹐才明白我們不應笑後生仔女發明星夢。很多人小時候也會發明星夢﹐幻想將來長大後當歌星影星。可能我比較有自知之明﹐從小到大也沒有發過明星夢﹐一來我不靚仔二來我不懂唱歌﹐當明星大慨這輩子也無望了。反過來我會笑那些發明星夢的人不切實際﹐說做明星不過表面風光﹐除非成功上位當紅透全港的天皇天后﹐當個半紅不黑的明星仔很霉很慘。原來只是吃不到的酸萄萄﹐看了新聞才知明星仔也很能賺錢。

Soler樂隊在香港不算很受觀迎﹐除了出道早期有一兩首歌曲流行過外﹐現在已經消聲匿跡。在一般樂迷心中﹐他們早已是過氣組合﹐可以被歷史遺忘。他們與經理人因合作糾紛單方面解約﹐被經理人公官入稟法院追討提前解約的損失。法庭在今天審結案件﹐判三年經理人合約竟值五百萬之多﹗經理人公司估計三年損失五千萬收入﹐但樂隊在庭上還價也預計收入接近二千萬。新聞中還指出他們演出收費﹐高達每小時二萬元。

雖說Soler是二人組合﹐收入要兩人對分一半。但是工作三年收入千萬﹐簡直比中六合彩還要多錢。他們工作一小時所賺取的錢﹐已經高過一般打工仔一個月的人工了。原來當明星的回報這麼多﹐怪不得這麼多青年發明星夢。不要忘記且他們只是過氣三線歌手﹐可想言知其他更紅的歌手收入如何豐厚了。不過我們反過來應該問問自己﹐連當對社會毫無供獻的三線歌星的收入﹐也比醫生老師高出一大截的時候﹐這還是一個運作有效率的正常社會嗎﹖

買﹗買﹗買﹗

這篇文章的題目很特別﹐因為不是我自己出的。我有兩位朋友喜歡交換文章﹐出同一個題目分別寫兩篇放在自己網頁上﹐有點像星期日明報副刊的習作一樣。我在其中一個的文章中作一點回應﹐他叫我不如也參一腳寫篇來看看﹐看來很像頗有趣便寫了這篇文章。

在都市生活的大部份人也有購物的習慣﹐除非窮得沒有錢開飯。這裏的購物是指購買非必需性的物品﹐柴米油鹽等基本需要不計。有些人喜歡購買衣服手袋飾物﹐這些人絕大部份是女人﹐有小部份是基佬。我倒有買衫恐懼症﹐我對主觀判斷品味令感到困惑﹐衣服穿上身舒服就行了。有些人喜歡買名牌﹐越貴就越好﹐還要買全球限量版。我是工程師﹐購物也要講實際。若買名牌只是求品質保證﹐這是經濟學上品牌的識別功效。可是買名牌也包括其他不理性的因素﹐如突顯身份地位﹐滿足虛榮心等﹐這些事我們工程師就沒法理解了。所以我們常常取笑某名牌擁躉的同事﹐深圳老翻A貨有什麼及不上正版法國貨。至於追潮流買新科技玩意﹐雖有我是做電腦這行﹐但我只會看規格和價錢﹐說到底還是那句有用才買。

喜歡買身外物好像很俗氣﹐那就不如買些可以增加個人修養的東西吧。喜歡聽音樂的人會買很多唱碟﹐不過自從發明了mp3和網上下載後﹐我大慨有七八年沒有買過唱碟﹐連翻版碟也沒有買。不買唱碟是原則問題﹐絕不可以向唱片公司的惡勢力低頭。買書我倒很捨得﹐不過買書不能夠多買﹐要看完一本才可以買新一本﹐不然積壓下來書債不知何年何月才可以還完﹐會有很大壓力的。還有一樣東西我十分肯買﹐那就是某兩個陳年玩具系列。開始收藏玩具幾年下來﹐已裝滿兩個陳列櫃﹐多得我自己也覺得有點嚇人。不過玩具不是太貴﹐又不會過時﹐還可以當裝飾品﹐只是佔比較多地方。

每個人喜歡買不同的東西﹐不論是名牌衣服又好﹐書藉音樂又好﹐其實我們買的不是那件物件本身﹐而是買東西背後所帶來的快樂。人花了錢就想得到回報﹐不論其中透過什麼物件服務﹐快樂才是最終的回報。退一步來說﹐捐錢做善事也可以歸維為購物同類﹐只不過買不是有形的貨品﹐或直接可以享受到的服務﹐而是做善事間接帶來那份心中的喜樂。去宣明會買個非洲兒童來助養﹐本質上其實和買個名牌手袋沒有什麼分別。世界上很多超級富豪﹐錢多到沒有辨法用得完﹐又不想拿去賭這麼折墮﹐便捐錢開個慈善機構買個善長仁翁之名。我時常發白日夢地想﹐若有朝一天我當了富豪﹐我會買一間學校﹐用來實踐我的教育理念。收學生不論貧富背景只論材能﹐要開一個窮人也可以讀得起﹐有錢人亦趨之若鷔的超級精英學校。

論棋

過了二十八歲生日後﹐不知怎樣我忽然對下棋產生了興趣﹐大慨是步入中年的先兆﹐開始喜歡上老人家的活動。不計小孩子玩意的飛行波子黑白棋等﹐依靠技術足以登大雅之堂的﹐就只有中國象棋﹐國際象棋和圍棋三種了。三種棋我自小學就懂得基本的規則﹐但學了以後一直沒有人和我對奕﹐所以技術只停留在初學也不如的階段。這個夏天中機緣巧合下﹐我遇上了幾位嗜棋之友﹐於是正式踏上圍棋和國際象棋的棋盤之上。

我對中國象棋卻沒有太大的興趣﹐和另外兩者相較起來﹐中國象棋的棋子移動有過多的限制﹐下起來棋勢變化沒有那樣精彩。最重要還是關乎形象的問題﹐說起中國象棋﹐大多數人都會聯想到公園阿伯﹐蹲在路邊下棋的樣子﹐一點兒也不酷﹐老套得要命。

反觀談起國際象棋﹐人們就會聯想起冷靜沉著的大師﹐和深藍電腦作人機對戰的樣子。圍棋就更不用多說了﹐一套漫畫令中港日刮起了一股學圍棋的風氣﹐棋魂中光仔佐為塔矢亮等人﹐自免不了成為眾人模仿的對像。

在學習國際象棋和圍棋的兩個多月中﹐慢慢的我看到到兩者在性質差異。這差異可以說是源於下棋時﹐要運用的兩種完全不同的思考模式。

打個比喻說﹐國際象棋就好像一場戰役﹐兩隊軍隊在戰場上打仗﹐互相撕殺的拼過你死我亡。主要是以戰術的運用﹐看誰能吃掉對方更多的棋﹐把對方的主師將死。在中盤階段也有戰略的成份﹐但只是限於攻守方向的選擇﹐在一至兩輪攻防﹐戰局大至已經定決定。雙方一般共走四五十步﹐正式比賽時間大慨兩三小時左右﹐而一般自己對奕娛樂時﹐十五二十分鐘就足夠完成一局。

而圍棋則是好像一場戰爭﹐在棋盤上有不同的戰場﹐之間看似沒有直接關係﹐但個別戰場上的輸贏加在一起﹐就足以影響到最後的戰局﹐看誰能奪取最多的領土。戰術在圍棋的個別戰場中有肯定的作用﹐但戰略的運用才是圍棋的精要所在。如何平衡各戰場之間的軍勢﹐把兵力作最有效的運用﹐就是一門很深奧的學問了。所以棋圍中常有贏了戰役﹐輪了戰爭的情況發生。序盤和中盤階段相方撕殺不多﹐主要是發展自己的軍勢﹐和抑壓對手的軍勢。到了官子階段以戰術運用互摶﹐爭取一二子的空間優勢﹐往往能起到決定性的作用。圍棋很多時不走到最後一子﹐也不能知道鹿死誰手。下一局棋﹐雙方一般共走二百多子﹐正式比賽時間六七小時﹐歷史名局中有連戰十多天﹐棋手最後吐血身亡的記錄。就算是友誼式對奕﹐一局棋也要最少下一個多小時。

圍棋的棋局的變化比國際象棋更為複雜反覆。在國際象棋中﹐電腦已經能夠和最頂尖的大師一較高下﹐但在圍棋中﹐電腦只能夠達到在業餘級的水平﹐和職業棋手還有一大段距離。圍棋的矩則很簡單﹐只有兩個基本的下子限制。大慨越簡單變化就越大﹐電腦就越難以強行攻擊(brute force attack)去取勝。

下棋真的能陶治性情和鍛練一個人的思維﹐其中所學懂最重的﹐不是在棋盤中戰術或戰略的運用﹐而是下意識計算對手反應的習慣。古代人們沒有其他的消遣娛樂﹐下棋就是生活的一個部份。現代人有各式各樣多姿多彩的娛樂﹐下棋這個嗜好慢慢在年輕一代中失傳了。希望當年輕那一輩的人長大了﹐厭倦千篇一律的電玩遊戲後﹐會重捨古老而簡單﹐但幻變無止境的象棋和圍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