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發表早前明愛醫院見死不救事件的報告﹐裁定兩名高層需要為事件責任﹐接受未來十四個月凍薪凍職的處分。網上對這個判決有不少異議﹐認為事件做成人命損失﹐只是凍薪凍職刑罰太輕。他們認為至少也應該要減薪降級﹐有些人甚至認為應該要革職殺一警百。也許人命關天難免群情洶湧﹐也許事發高層的詭辯的確令人髮指。只是因為我們看不過眼﹐便對犯錯的高層處以極刑﹐又是否合乎公義原則呢﹖
殺一警百是嗜血的中國人獨有的觀念﹐這有違西方公義原則中的公平慨念。根據公義原則﹐任何賞罰必需要有規則可尋。這個規則必需要事前公開﹐不能事後因應民情去追加。若果對賞罰規則作出改動﹐加重某些行為的刑罰﹐也只適用於改動後的犯錯﹐不能追逆至已經犯了的錯誤。最重要是對每一個人也相同處理﹐不能因為是第一宗案件便罰重些﹐又或者只高調針對某些犯事者﹐必需要給所有犯事的人相同懲罰。今次事件很不幸有病人失救﹐但是根據醫管局的內部指引規條﹐又可以用什麼條例去重罰高層呢﹖
嚴格來說高層並沒有見死不救﹐犯下見死不救大錯是那個不知變通的前線員工。誠如醫管局報告所言﹐高層犯的錯誤是處理緊急事件的表現及管理手法有問題。說白了便是他們久缺傳媒公關常識﹐堅稱醫院按指引辨事沒有錯誤﹐出事後胡亂說話才會引起公憤。其實高層當日只要把矛頭指向指引﹐承諾會檢討和改善指引彊化的問題﹐便可以避過這一場公關災難。把犯錯的責任全推在指引身上﹐把所有曾經參與指引的人拖下水﹐於是所有人也有份犯錯。不過人人犯錯等於沒有一個人犯錯﹐於是沒有一個人要負上責任﹐把問題歸咎制度是最好的辨法。改革指引的善後工作﹐其實與醫管局報告的要求差不多。倒不如一開始便自己提出來做了﹐不用現在給醫管局責罰才做。
其實群眾要求重罰﹐恐怕最後會弄巧反拙。若果動不動犯錯便要革職﹐醫院員工為求自保﹐只會少做少錯不做不錯﹐更加抱著指引當護身符。
今天看Soler樂隊與經理人合約官司的新聞﹐才明白我們不應笑後生仔女發明星夢。很多人小時候也會發明星夢﹐幻想將來長大後當歌星影星。可能我比較有自知之明﹐從小到大也沒有發過明星夢﹐一來我不靚仔二來我不懂唱歌﹐當明星大慨這輩子也無望了。反過來我會笑那些發明星夢的人不切實際﹐說做明星不過表面風光﹐除非成功上位當紅透全港的天皇天后﹐當個半紅不黑的明星仔很霉很慘。原來只是吃不到的酸萄萄﹐看了新聞才知明星仔也很能賺錢。
Soler樂隊在香港不算很受觀迎﹐除了出道早期有一兩首歌曲流行過外﹐現在已經消聲匿跡。在一般樂迷心中﹐他們早已是過氣組合﹐可以被歷史遺忘。他們與經理人因合作糾紛單方面解約﹐被經理人公官入稟法院追討提前解約的損失。法庭在今天審結案件﹐判三年經理人合約竟值五百萬之多﹗經理人公司估計三年損失五千萬收入﹐但樂隊在庭上還價也預計收入接近二千萬。新聞中還指出他們演出收費﹐高達每小時二萬元。
雖說Soler是二人組合﹐收入要兩人對分一半。但是工作三年收入千萬﹐簡直比中六合彩還要多錢。他們工作一小時所賺取的錢﹐已經高過一般打工仔一個月的人工了。原來當明星的回報這麼多﹐怪不得這麼多青年發明星夢。不要忘記且他們只是過氣三線歌手﹐可想言知其他更紅的歌手收入如何豐厚了。不過我們反過來應該問問自己﹐連當對社會毫無供獻的三線歌星的收入﹐也比醫生老師高出一大截的時候﹐這還是一個運作有效率的正常社會嗎﹖
這幾天香港立法局好不熱鬧﹐因為家庭暴力條例的修訂案中﹐讓立法局議員兩面受敵﹐給同志陣營與保守宗教團體兩面夾攻﹐正是左右做人難。條例本身的內容倒沒有大爭議﹐各方面大至也同意擴大條例的保護笵圍﹐包括同性和異性同居等人。問題卻出在條例的中文譯名上﹐同志陣營堅持要保留家庭二字。宗教團體則認為把同性伴侶納入家庭笵圍中﹐是為同性婚姻合法化開綠燈﹐要求把條例家庭二字改作家居。反而條例英文名字倒沒有問題﹐domestic一字意思明確沒有爭議。
這次爭議核心的問題﹐是家庭的定義是否包括同性伴侶。同志陣營認為﹐二人以長久一起生活為目標﹐有情感或物質上的依懶性﹐就是家庭的定義。可是法律貴乎清析﹐情感關係或生活目標﹐並不是一個客觀條件﹐完全是主觀的個人意見。我們如何在法律上﹐分辨一對同性戀同居者﹐與兩個同住的室友呢﹖若果一方認為他們有感情關係﹐另一方認為他們只是普通關係﹐那條例是否適用於他們身上呢﹖所以我們必需要用一個客觀的標準作為家庭的定義。
在社會學結構論的角度來看﹐家庭是培養下一代的最重要一環。因此家庭定義的客觀標準﹐應該以血緣關係為基礎﹐以及基於血緣關係而衍生的其他關係。兩夫婦原本沒有血緣關係﹐但因為他們生兒育女﹐讓他們二人的血脈相連﹐組成一個家庭。兩婆孫同住也是家庭﹐因為他們有血脈相連﹐透過孫兒的父母把他們連接起來。換一句話說傳宗接代才是家庭的本質﹐若果沒有下一代的血脈的聯繫﹐不管兩個同居的人心理狀況如何﹐他們也只是伴侶關係﹐並不能算是組成一個家庭。我們可以視為異性同居者為婚姻的向前申延﹐他們二人以末來生育為基礎﹐現在已居住在一起的準家庭。
一來同性伴侶會引起家庭歧義的問題﹐二來同性伴侶不能生育﹐永不可能建立血緣關係。很明顯家庭的定義並不包括同性伴侶﹐因此為免條例名稱引起不必要的誤解﹐應該刪除家庭二字。
說來慚愧﹐信報老總練乙錚的名字﹐我這還是頭一次聽﹐他的文章當然也沒有看過。偶然在別人的網誌上﹐看見有關他文章的評論。說他讀數學出身﹐寫的文章邏輯性強﹐要很花精神才可以跟上他的論據推理。好奇心驅使下﹐便上網找他的文章看看有多難讀。散文評論找不到﹐卻找著了他的回憶錄《浮桴記》﹐憶述他在董建華年代當中央政策組顧問的事情。原文分十七篇於信報發表﹐後來附加多幾篇短文再錄輯成書。我看的網上版本應該是轉載報紙﹐不知與後來出書的版本有沒有出入。原本預期這本書會爆料式揪開很多政府內幕﹐細讀下來卻像一篇政治哲學論文﹐分析特區政府施政失敗的結構性原因。可能我自己平時習慣看學術論文的關係﹐練老總的文筆很容易讀﹐論點層次分明先後有序﹐比起其他不停打圈說話的作者﹐更能一矢中的說出問題精要所在。
這本書主要分三個部份﹐第一部份剖析港英殖民政府和特區政府在施政理念上的不同。他批評董建華不重視政治管理知識﹐甚至在可以沒有任何數據理論支持的情況下﹐毅然上馬推行一些急進的政策。到後來更借用民調當手段﹐讓官僚用推切統計數字﹐掩蓋如實反映社會現況的知識。以偽知識來為施政方針背書﹐得出來的成績自然焦頭爛額。他把香港政府施政大向方的問題﹐歸究於來自北京的干預﹐中央錯佔香港形勢﹐進行統戰鬥爭引起民意反彈。第二部份從政府的權力分配和角色平衡﹐指出推行問責制才是施政錯誤的另一個主因。他把原有公務員體系比喻為古代的宰相和文官﹐董建華削布政司權等同癈宰相﹐從上而下瓦解了政府推行政制的能力﹐特首再沒有辨法駕馭各自為政的部門。第三部份說些舊聞逸事﹐從側面的角度評價董建華﹐讚賞英國人留下太平紳士制度的可貴﹐最後為自己丟了顧問一職平反。他對董生的評價大慨與坊間公論差不多﹐有小材無大能的老好人﹐只是說得比較厚道點。
在董建華下台後的今天﹐練乙錚書中所說提出的結論﹐已經差不多成為香港人的常識。但在今天重看這書﹐依然可以欣賞練乙錚推論的文筆﹐以史為骨引經據典為肉﹐如何寫出叫讓人信服的政治評論。不過看完這本書後﹐我心裏倒有個問號。怎麼練乙錚在中策組那幾年的日子裏﹐好像沒有做過什麼事情。不是大材小用寫講稿﹐便是被投閒置散。偶然他寫些建議給董建華﹐總石沉大海是沒有下文。不知中策組到底有什麼用﹖看見鍊乙錚在權力中心的邊緣﹐把問題看得通透﹐也只是斷症不能醫﹐好像不能有什麼作為。莫非香港由盛轉衰是歷史中注定﹐還是要看香港人運氣﹐看中央誰來當領導人﹐看誰人會被欽點作特首﹐才能有胸襟和智慧採納練乙錚的諍言。
這個星期在獨媒和基文會花了很多時間討論最低工資的問題﹐除了迫自己思考這個觸動社會神經的問題外﹐還學懂了不少經濟學的基本知識。要思考要記錄下來的已差不多寫完﹐我認為最低工資的問題已經有很明確的答案。剩下來要做的事情﹐只是指出其他人錯誤﹐改正他們在理論上或數字計算上的問題。反對最低工資的人﹐常常引用經濟學理論﹐去證明最低工資會引失業率上升。支持最低工資的人﹐雖然沒有什麼嚴緊的推理﹐但是憑直覺認為最低工資可以幫助窮人。我在尋找最低工資的研究時﹐發現了經濟學人的這份報告﹐可以整合正反雙方的論點﹐原來兩者其實係沒有衡突的。
Quote from The Economist Feb 1st 2001 “Debating the Minimum Wage”
that the minimum-wage increase left the overall number of workers employed roughly the same, but reduced their hours. (Not implausible, given that most workers in the fast-food business are part-timers.) Then it would be true that the wage rise reduced the demand for (hours of) labour, as the standard model says; but at the same time it could also be true, as advocates of the minimum wage say, that the incomes of the affected workers went up, thanks to the combination of fewer hours at work and the higher wage rate. In which case the policy could be judged a success, even though it had “reduced employment”.
簡單來說﹐最低工資的結果﹐將會是工資上升﹐工時需求下降﹐但就業人數大致不變。經濟理論指出工資上升﹐工作的需求會下降﹐只不過下降的不是工人需求的數目﹐而是工時需求的數目。 換一句話說﹐最低工資逼工人增加工作效率﹐去補償工資上升帶來的開支。不論是最低工資的支持者還是反對者﹐大家圍著就業人數這個數字原地打轉。工作需求除了可以用人頭來計數﹐還可以有其他的計算方法﹐如工時需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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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作者 – 陳馬:書評,影評,動漫,旅行,哲學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