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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unaway Jury – John Grisham

The Runaway Jury

我每次John Grisham小說的原因﹐總是很意外地有緣遇上那本書。第一本《糖衣陷阱》是在朋友家開聖誕派對﹐等食東西時隨手從書架拿起來翻看﹐結果那本書便給我帶回家據為己有。這次是陪老婆去救世軍買舊物﹐竟然讓我在二手書堆中﹐發現一本九成新精裝版《幕後陪審團》才賣三元﹐正好是在我想看書本名單之內﹐不買下來實在對不住自己。John Grisham擅長寫流行小說﹐故事雖然是頗公式化的法庭小說﹐看了大半時也已經猜到結局﹐不還是買回來後一氣呵成閱讀。這幾天剛好國慶長假﹐只用四天便把小說啃完﹐追看一部情節緊張的小說﹐心靈充實十分有滿足感。

絕大部份法庭故事的主角是律師﹐其他人如原告﹐被告或法官也有很重戲份﹐或有可能當主角。陪審團住住被忽略﹐頂多在宣讀判詞時才有機會說一句對白。其實陪審團才是一場官司中最重要的關鍵﹐不論律師如何雄辯滔滔﹐法官如何鐵面無私﹐案件的勝負最終卻是由陪審團決定。這部小說以陪審團當主角﹐說法庭上風光背後鮮為人知的一面。每個陪審團也有一個隱形領袖﹐他足以左右其他陪審員的決定。只要贏取他站在同一陣線﹐便等同贏取了整個官司。主角處心積累計劃經年﹐混入一宗世紀官司的陪審團。在幕後一步步操控整個陪審團﹐玩耍控辯雙方的律師於股掌之上﹐秘密地讓最後判決爆出驚人大陰謀。

小說中煙民控告煙草公司售賣香煙損害健康﹐要求作出巨額賠償。當年小說出版時﹐正值長達十數年關於煙草業的法律戰。現在事過境遷﹐煙草業在法庭慘敗﹐看這宗案件有點過時的感覺。不過案件本身並不是故事的重點﹐零三年小說改篇成電影時﹐便把案件從煙草商改為軍火商﹐趁熱鬧趕當時流行的時事話題。故事好看在於男女主角如何與雙方律師鬥智﹐他們雖不是大奸角但也絕對不是好人。控方律師吼著巨額賠償這塊肥肉﹐辯方律師則瞪著眼說瞎話﹐替煙草公司掩飾吸煙殺人的真相。控辯雙方律師也游走法律的灰色地帶﹐用盡一切擦邊接近非法的手段﹐威迫利誘間接地影響陪審團。讀者追看主角如何置身陪審團中﹐利用法律罅和人性心理的弱點﹐以謀略機智與律師大鱷鬥法﹐並逐點披露主角的陰謀和背後的動機。

讀法庭小說可以增進法律知識﹐或許那天當我被徵召去當陪審員﹐要履行公民的義務時﹐小說中描述有關陪審員的種種相關知識便可以大派用場了。人始終是感情的動物﹐當陪審團被隔離後﹐所有人經過幾個星期的一天廿四小時相對共處﹐心理總會產生微妙的變化﹐從態度敵對變成內化接受。自我意識薄弱的人意見﹐便會把持不定自己意見﹐很容易被有隱藏議題的陪審員誤道。所以任何案件的控辯雙方﹐在正式開庭聆訊前﹐已經在挑選陪審員時在暗中較量﹐設法如何踢走對自己不利的陪審員。

The Curious In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Night-time – Mark Haddon

The Curious In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Night-time

我一向對文學作品敬而遠之﹐特別是得獎的文學作品。《深夜小狗神秘習題》獲得多項文學大獎﹐包括零三年英國Whitbread大獎﹐零四年英聯邦作家大獎﹐以及與《追風箏的孩子》共同獲取零四年Boeke大獎。這本小說的題材很特別﹐介乎兒童故事書與嚴肅文學之間﹐主人公是患有輕度自閉症的十五歲男孩。他在深夜發現鄰居的小狗被謀殺﹐引起他追查兇手的好奇心。故事發展出人意表﹐男孩從小狗謀殺案開始﹐發現他父母間讓讀者心碎的秘密。

作者除了寫出一個感人的故事外﹐還嘗試透過這本書﹐讓讀者了解自閉症患者的內心世界。故事由主角作第一身描述﹐用意識流的寫作方法﹐把主角腦海的自言自語呈現讀者眼前。自閉症患者與常人的思想不同﹐他們不善與別人溝通﹐害怕陌生人和陌生的地方﹐他們生活必需要充滿規律井井有條﹐否則會對他們的精神感到極大困擾。自閉症患者並不是蠢﹐他們通常智力比常人發達。書中的男孩能夠記憶大量資訊﹐不論看見什麼事物﹐他也會像百科全書一樣﹐把相關的資料全部羅列出來﹐盡管大部份只是無關痛養的無用資訊。他還是數學天材﹐當外界環境對他的官感有太多刺激時﹐讓自己冷靜下來的方法便是計算複雜的數學難題。

普通人常常不理解自閉症患者的思維﹐反過來自閉症患者也不明白普通人的思維。很多時候正常人卻覺自閉症患者不合理﹐但﹐經過作者詳細描述自閉症患者的思考步驟﹐倒過來反像普通人才是不合理。自閉症患者心中有一套整完的思考邏輯﹐有時比普通人的想法更容理解﹐至少他們的想法很有一至性﹐不會像普通人般常常朝令夕改。自閉症患者只能理解說話字面的意思﹐往往不能推斷說話背後的含意或解讀身體語言的符號﹐令到他們在日常生活中面對很多困難。簡單不過是問地址﹐賣地圖﹐坐地鐵﹐對書中的男孩來說已是很大的挑戰。

老婆從事自閉症兒童的教育工作﹐她從圖書借來這本書工餘進修閱讀。她邊看邊說書中主角有點似我﹐我也是思想古板不知變通﹐她還說我可能輕度自閉症。我見她看完這本書閣在桌上﹐便隨手翻開看看﹐想不到吸引我讀下去的﹐竟然是書本的章節數字。這本書的章節數字很有趣﹐並不如絕大多數書般順序數下去﹐而是由小至大的質數。老婆說我是自閉有點跨張﹐不過經過多年工程師的理性訓練﹐我倒認為書中男孩沒有感情的想法不太難理解﹐有時我也會用這種方式去思考問題呢。

孔子無雙 – 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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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開始修讀哲學以來﹐一直也想學習中國哲學﹐可是大學沒有開中國哲學的課﹐想看書自修又感到無從入手。內地學者于丹在電視台講論言很出名﹐不過在書店看見她的《論語心得》厚厚一大本﹐又有點擔心自己初看吃不消。正在躊躇不知該從那裏開始時﹐剛好在獨媒看見《孔子無雙》的廣告﹐便不其然被這本書的名字吸引。廣告中標榜新派歷史小說﹐有很多名字熟悉的文化界名人推廌﹐加上平常也有看作者何故寫的日本文化評論﹐我想這本書應該會很有趣便買了下來。

書中首四個故事寫得不錯﹐分別以孔子四個學生為主角﹐用不同的角度去介紹孔子的學說。側寫的手法除了讓孔子更具立體感外﹐故事中更加插不少孔子時代的歷史典故﹐讓讀者感受孔子在那個亂世時代的使命感。中段的四個故事用中國歷史人物﹐簡述孔子思想對中國歷史的影響。最後作者杜撰四個近代人物﹐日本儒商和西洋傳教士的故事﹐重點非是孔子的思想﹐倒似在隨便地說說作者自己對孔子的想法。韓國學者描寫祭孔的傳統﹐給讀者的感覺像是作者抄百科全書。最後一篇以香港中學生為主角﹐﹐天馬行空的幻想在現代如何推廣孔子思想﹐內容輕鬆搞笑是篇不錯的故事。我不介意在網上閱讀這種遊戲文字﹐可是這些東西沒有重讀的價值﹐真金白銀買本書回來﹐卻是這種貨色的內容﹐未免有點浪費金錢的感覺。若果全書能保持初段的寫作水準﹐或許我會有截然不同的評價﹐現在這本書給我爛尾的感覺。

坦白說我對這本書很失望﹐可能是我一開始有錯誤的期望﹐以為這本是介紹孔子思想的入門書藉。誠如作者自己在後記所言﹐此書不是什麼偉大的著作﹐不過記錄他對中國文化的反思。畢竟何故不是唸中國哲學出身﹐他對孔子思想的解讀﹐只是限於引用原文並加以注釋﹐欠缺具啟發性的分析研究。他創作了十二個故事﹐用淺白的文字介紹孔子的生平﹐以及孔子那幾個人所共知的主要想法﹐如君子之道﹐提倡禮樂﹐恢復周禮等等。也許這本書以青少年為目標﹐作者為照顧讀者程度﹐不能寫得太過深入﹐恐怕會把讀者悶壞嚇跑。

原來期望看完這本書後﹐可以寫點我自己對孔子哲學的感想。可是書中對儒家精神描寫過於零碎﹐除了溫故知新學多一點論言的經文﹐和春秋時代的歷史知識外﹐對於理解孔子學說沒有多大幫助。我想我還未對孔子有足夠的認識﹐可以對孔學作出中肯有主見的判斷。還是多讀幾本中國哲學的書﹐思考儒家的想法透徹點﹐才去評論孔子的哲學吧。

Red Storm Rising 紅潮風暴 – Tom Clancy

Red Strom Rising 第一次看Tom Clancy的小說是很多年前的事﹐那時我十分喜歡辛康納利主演的《追擊赤十月》﹐看完電影後便急不及待從老父的書櫃找原著來讀。當年我還是只個中學生﹐英文水平馬馬虎虎﹐在看得明與不明之間﹐把整本小說硬啃下去。現在已經記不起原著好不好看﹐好像是情節﹐反而電影版的情節倒印象深刻。我常常以為自己很喜歡Tom Clancy﹐其實也只不過是看了後來兩套夏理遜福當Jack Ryan的電影﹐之後他的一本小說也沒讀過。不過老父倒是Tom Clancy迷﹐當年兩父子看電影時﹐他如數家珍地講Jack Ryan的故事﹐從小特工如何一直升上去當美國總統。我印象中老父說過Tom Clancy的眾多小說中﹐第二本著作《紅潮風暴》寫得最好﹐可是亦是最艱深最難讀。大慨從那時開始﹐這本小說便加入我腦內的必讀書單上。很多次想過買來看也因種種原因作罷﹐轉眼過了十幾年也一直沒有機會看這本小說﹐。想不到去渡蜜月坐遊輪﹐船上的圖書館剛巧有這本書﹐反正在船上閒著沒事幹﹐便借了下來以極速趕在上岸前讀完。

家父說得沒錯﹐這本小說真的很難讀。不過今時今日的我已非當年的中學生﹐讀英文磚頭小說已是如履平地。我雖算不上是軍事迷﹐但自問軍事常識不錯﹐足以應付小說中的大量軍事述語。不過《紅潮風暴》我還是看得頗為吃力﹐除了平時上哲學課的教科書外﹐大慨這是近年我讀過最傷腦筋的書。小說難讀不是因為寫得差﹐而是因為實在有太多資料要吸收記憶。故事有十多條主線平衡發展﹐平均每二三頁便轉換焦點人物一次。每條主線的故事互相緊扣﹐交織出美蘇第三次世界大戰的前因後果與來龍去脈。若讀者果少點記憶力﹐在看一條主線時﹐忘記另外那些主線發生的事情﹐恐怕會如墮八里雲霧中﹐完全看不到故事正在發生什麼事情。這本小說對讀者的要求非常嚴格﹐要有良好的閱讀和綜合分析能力﹐才可以把所有主線整合﹐從中看到整個戰局的戰況變化。

《紅潮風暴》的主戰場在德國爆發﹐蘇聯因油井受到恐怖襲擊﹐導至國內能源供應嚴重短缺﹐於是決定打中東石油的主意。攻佔中東產油國不是問題﹐最大問題是如何防止西方國家插手。於是紅軍便先發制人﹐發動西德侵略戰﹐務求在進軍中東前﹐完全摧毀北約的軍力。故事的規模十分龐大﹐主要角色多達十多人﹐從對戰雙方的角度去描述戰況的發展。作戰細節很詳盡真實﹐這場戰役的關鍵﹐是在於北約能否保護大西洋航道﹐從美國本土運輸彈藥兵源來增援﹐堅守西德防線直到紅軍耗盡燃油。承續他上一部小說的傳統﹐在潛艇與反潛艇戰是其中一個描述重點。這部小說更加入陸戰和空戰元素﹐成為絕少數海陸空全方位的軍事小說。地面是決定勝負關鍵的主戰場﹐海軍則是陸軍的生命線。空軍的任務是攻擊敵方和保護己方的的陸軍海軍。在空戰中搶鐘的戰鬥機並不主角﹐只不過是為環繞攻擊機的衍生品。破壞敵方陸軍海軍的攻擊機﹐才是空軍的真正主角。現實的空戰沒有電影中的精彩纏鬥戰﹐大部份時間只是在玩躲迷藏遊戲﹐看誰先找到敵方誰便贏。除了軍事上的描述外﹐這本小說對蘇聯共黨內政治角力也有深入的描述。其中莫斯科兵變那一場最精彩﹐Tom Clany對軍隊和政治的關係有精辟獨到的見解。

雖然小說中的美蘇第三次世界大戰口是虛構出來﹐但Tom Clancy小說的魅力超真實的戰況抽述。他不像其他軍事小說般﹐單從前線戰鬥人員描寫戰況的慘烈﹐也不是如三國演義般描寫將領如何談笑用兵。他小說的主角並不是任何一個人物﹐而是整場戰爭本身﹐人物只不過用來串連起所有事件的載體。看Tom Clancy的小說最有趣的地方﹐就是作者非常豐富的軍事知識﹐就像在看軍事百科全書。他的小說更顛覆很多一直以來習以為常﹐建立於傳統戰爭的軍事理論。要到十多年後的波斯灣戰爭﹐展現首次高科技現代化戰爭的力量﹐才證明他的小說是超越時代的軍事預言。

Harry Plotter and the Deathly Hallows – J.K. Rowlings

Harry Plotter 7 終於看完哈利波特大結局 ﹐我的第一個感覺是一種解脫﹐不用再追看這套小說﹐猜測書中人物的生死。我最初接觸哈利波特時J.K.Rowling還未成為英國最有錢的女人﹐才剛剛出了第二集。哈利波特那時只本寫得比較有趣的兒童故事﹐還未成為風靡全球大小朋友的泡沬現像。我很喜歡頭四集小說﹐以輕鬆青少年讀物來說﹐寫得著實不錯﹐魔法學校的設定充滿創意﹐主角們的歷險也刺激有趣。不知是否要文窮而後工﹐作者發達後就寫不出好文章﹐還是自己換上成人世界的眼鏡讀哈利波特﹐從第五集開始有點雞肋的感覺。不論是娛樂或是文學價值﹐最後三部書都強差人意。花過多篇幅去篇排佛地魔的陰謀﹐而那個陰謀其實很白痴犯駁﹐結果講多過做很多悶場。不過追看了這麼多年也想知道結局﹐ 只要還在可容忍度的程以內﹐也不至於要腰斬不繼結看。至於剛剛上演的電影版﹐我早已在第三集時放棄了。若小說也只是僅僅合格﹐那改篇電影後只會更差﹐不看也罷。

警告﹕以下內容含有故事情節﹐ 未讀又不想當先知的朋友﹐請自行跳過不看。

第七集出版當日人山人海排隊買書﹐我早就在網上訂購﹐安坐家在靜待郵差送來。收到書後自然馬上第一時間開始閱讀﹐不過前段很悶進度很慢﹐兩個星期才看了二百多頁﹐完全提不起興趣看主角三人漫無目的地找Horcruxes。引子中哈利與叔叔道別毫不感人﹐作者事前宣傳書中會死人很多人﹐不過死的全部是咖厘啡﹐之前集集也有人死﹐哈利早就應該對死亡麻木了。Dumbledore的過去有點騙稿費﹐把原本已不夠緊湊的主線再分薄。哈利同Hermonie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幾個月﹐竟然什麼事也沒有發生﹐他們可是情逗初開的青年啊﹗打從第一集開始﹐我就一直期待哈利﹐Hermonie和Ron會發生三角戀﹐哈利無厘頭搭上了Ginny實在叫人失望。末知結局之前﹐我最初還估哈利結局要死﹐才可以成全Hermonie與Ron有情人鐘成眷屬﹐十九年後他們幫個仔改名來紀念哈利波特。

中段Deathly Hallow出場後好些少﹐多點懸疑感吸引讀者追看下去。不過最後反高潮爛尾﹐Deathly Hallow這條線竟然是死胡同﹐講到天花龍鳳天下無敵﹐原來只不過是裝飾道具﹐沒有什麼實際用途。三件法寶只有Elderly Wald勉強與劇情有關﹐隱身衣與前幾集的用途一樣﹐復活石則全沒有用武之地。題外話﹐中文版的譯名叫致命的聖物﹐我認為譯得不好﹐與故事中的描述不乎。這三件聖物根本不會致命﹐中名譯名應該叫死神的聖物才對。打劫銀行那段有點夾硬來﹐只憑三個少年扮鬼扮馬就成功得手﹐銀行的保安未免太過兒嬉。

小說最後三份一是Hogwarts大戰﹐我完全不能放下書本﹐緊張到要一口氣看完。哈利與佛地魔最終對決的關鍵很玄﹐兩人共生共死的羈絆伏筆安排巧妙﹐哈利捨身成仁的決擇也頗感人。其實佛地魔不是敗在哈利手下﹐而是敗在感染了壞人先天腦殘症。他有很多次機會可以殺死哈利﹐除了面子外根本沒有理由要自己親自下手﹐求其任何一個手下也足以置哈利於死地。以為殺了哈利不去親自確認﹐犯了不小心的大忌﹐走上前加多刀有幾難。根據任何爛橋小說的公式﹐要明顯地身首異處才算死亡。要粉碎Hogwarts裏面反抗者的爭志﹐只拿個頭入去比拿條全屍不是更有威嚇性嗎。在前半部要費盡九牛二襲虎之力﹐內心幾經爭扎才殺死一隻Horcurxes﹐後半部輕輕鬆就幹掉四隻﹐連Nevillie也忽然間大發神威殺了佛地魔條蛇。若果佛地魔真的這麼弱﹐Dumbledore大可以先殺了佛地魔的真身﹐把Death Eater組織瓦解於萌牙狀態﹐再慢慢把Horcurxes逐個找出來消滅也不遲﹐反正他有天下無敵的Elderly Wand﹐不用大費週章連命也賠上。

在兒童故事黑白分明的世界﹐要當一個千夫所指的壞人很簡單﹐學希特拉推行族種主義就可以了。佛地魔崇尚魔法血統純正﹐把有普通人血統的魔法師乏為二等公民﹐反違人權政治不正確﹐不用說他一定是大壞人。可是作者沒有解釋魔法血統從而來﹐也沒有說明能力強大的魔法族﹐為什麼會把世界拱手讓給普通人統治。從書中推論血統與魔法能力沒有直接關係﹐從出場的角色來看純血人口不比混血人口多。若魔界純血與混血打起內戰﹐混血派不一定會輸﹐還有不少有良心的純血站在他們那邊。再加上時間肯定屬於混血那方﹐異族通婚的結果必然是純血的人口減少﹐混血那方則可以不停在普通人補充新血。只需要三數代的時間﹐純血就會淪為少數族裔﹐沒有受到迫害已經偷笑﹐又怎會有能力反過來歧視混血呢。可惜作者的道德觀只停留在血統爭議上﹐沒有進一步質疑魔法政府的民主合法性﹐能否保障魔法師享有足夠的人權和自由。

看完第七集哈利波特很﹐相信我以為也不會再拿起這套小說重讀﹐不若把時間花在其他文學作品更有意義。書架上一套七本硬皮精裝哈利波特﹐大慨留給我將來的小孩看罷。不知在十多年後﹐潮流還興不興哈利波特呢﹖說不定我的小孩會嫌哈利波特老土不願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