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每年也有一個特別日子﹐這個日子就是生日。正確點來說﹐生日是指出生的那一日﹐所以生日應該正名為出生紀念日才對。年紀大了對生日越來越沒有感覺﹐這天除了很多人和你說生日快樂外﹐與其他要返工的日子沒有大分別。晚上外出吃飯慶祝生日﹐今年特別些原本想去吃齋﹐去到竟然發現餐廳逢週三休息﹐結果改去酒樓吃了一頓很普通的晚飯。今年生日值得一提的地方﹐是有個身在海外的老朋友﹐打長途電話給我唱生日歌。以前她是我們公司的御用生日歌星﹐每個人生日也會點唱。不過自從她離開公司後﹐我們失去生日會的色彩﹐變成只是食餐好點的午飯。
自細我對生日也沒有很大感覺﹐可能屋企人對生日不太重視。我對父母賣生日禮物的期望﹐大於對生日本身的期望﹐長大不大一歲﹐反正感覺也差不多。印象中小時候我沒有搞過生日派對﹐細個我很羨慕其他小朋友﹐可以在麥當奴開生日會。到現在這還是一個童年情意結﹐不過咁大個人去麥當奴叔叔生日會很醜怪﹐還留待將來給我的孩子搞吧。我先天對雞蛋敏感﹐所以在發明雪榚蛋榚之前﹐我從來沒有機會切蛋榚吹蠟蠋﹐大慨這是我生日意識簿弱的原因吧。
上到大學後我的生日意識漸強﹐因為我發現了生日的功用價值。生日是一個成班朋友約出來玩的最佳藉口﹐那個時候不論是誰的生日﹐節目一律卡啦OK唱歌飲酒。其實有沒有人生日也是這樣玩﹐不過有人生日出師有名﹐會玩得比較開心瘋狂。生日的第二個功用價值﹐是用來發動追女仔攻勢。在生日在一般人心中是個特別的日子﹐你約會心儀的女生一起過生日﹐其實已是在明示暗示你對她有意思。如果她又肯答應赴約的話﹐那等同發放一個很正面的訊息﹐那麼追求成功在望。後來有拍拖之後﹐我堅持生日正日一定要過二人世界﹐與朋友開生日派對可以在週未搞﹐生日兩個人去吃西餐很浪漫。大慨是因為小時候過生日時﹐父母也會帶我去吃西餐﹐下意識認定生日應該要吃西餐。
午夜十二點的鐘聲敲起﹐標誌著新一天的來臨﹐亦代表生日的完結。生日前一天是很平凡的一天﹐生日後一天也是很平凡的一天﹐那生日這天又有什麼特別之處呢﹖若果生日的意義在於吃大餐切蛋榚收禮物﹐那究竟生日做特別的事所以特別﹐還是生日那天很特別﹐才會做平常不會做的事。三十一歲零三百六十四天﹐與三十二歲零一天相比﹐真的有分別嗎﹖
我一向很少玩blog tag﹐不過今次暗黑熱血 影兄開的實在太有趣﹐讓我忍不住也要參上一手。事源早幾天影兄那篇「征服世界是可能的嗎?」書評引起很大迴響﹐發現征服世界原來是不少人的童年夢想。影兄特別為此開了個blog tag﹐大家交流一下征服世界的心得﹐順道糾集志同道合的朋友。有興趣征服世界的朋友﹐不妨一同回答以下幾個問題。
什麼時候開始想征服世界?
小時候大約是小學時期吧﹐也不記得最初的慨念是來目動畫還是占士邦電影了。
征服世界為了什麼?
人望高處嘛。有什麼理想比征服世界更加偉大﹖
你做過最接近征服世界的事?
家中收藏有六枝槍﹐過千發子彈。
人才、資源、技術力,三者中那樣最重要?
一定是技術力﹐征服世界總要擁有天下無敵的邪惡武器吧。
怕有英雄人物出來嗎?
不怕﹐只要公關做得好﹐黑也可以變白。征服世界的才是英雄﹐擋我著一律是壞人。
有沒有找過其他志同道合的人合作達成夢想?
當然想找﹐眾志成城嘛。但可以去那裏找﹖總不成登報紙請人吧。
暫時在征服世界之路上最大困難是?
懶。
秘密基地想設在那兒?
一定要在外太空﹐要高科技嘛。總部最好設在月球﹐又或者殖民衛星。
你覺得征服作戰有什麼必要器材?
第一當然是巨大機械人。沒有機械人如何作戰﹐總不成用飛機大炮這樣低科技。第二是超級大殺傷力武器﹐如太陽炮﹐ 反物質炸彈之類。沒有絕對武力﹐如何統治世界。
如果你可以當一個惡黨首領,會選那個組織?
自護公國。如果沒有白色惡魔出來搗亂﹐他們差不多可以完成征服地球的大業。
你最欣賞最想招攬的惡黨幹部?
若正義和邪惡是對等對質的話﹐楊威利和萊因哈特當中﹐一定有一個是好人有一個是壞人﹐我就要當壞人那個好了﹐這樣就解決了軍事執行者的人選。至於科研部門﹐我選Gundam Wing那五個怪博士。
什麼時候,你會打消征服世界的念頭?
發完白日夢的時候。
各位征服世界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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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ice Up – 世界征服バトン
上週日我和女朋友前住西雅圖參加她一位長輩的喪禮。 那位長輩是洋人﹐在上星期因老人痴呆症去世。她的喪禮是在市郊一所墓園內的殯儀館舉行。由於她和家人也沒有宗教信仰﹐喪禮亦沒有什麼特別的儀式。靈堂外有簡單的接侍派發她生平簡介﹐也放了很多她生前的照片。而靈堂前有親友送的花藍﹐在其中的一面牆上翻放死者的幻燈片﹐唯獨是沒有喪禮中必定會看見的棺木﹐我想大慨會在喪禮開始後才抬進來吧。我們到達殯儀館時間已差不多﹐在坐下不久喪禮就開始。死者的女婿當喪禮的司儀﹐先簡單的介紹死者的生平﹐以及在場的家人﹐接著司琴演奏一曲音樂給死者﹐再下來的就是親人朋友憶述有關死者的故事。由於我不認識死者﹐其他人說的有關她的事跟我好像沒有什麼關係。其他人說到聲淚俱下我卻不覺感動﹐總括來說就是死者是一個好人。往事說畢後喪禮就完了﹐大伙兒一起到隔鄰的房間用茶點﹐害我還在熱切期待看死人﹐結果連棺木也沒有見得著。沒有屍體的喪禮﹐就好像沒有壽星仔/女的生日會﹐沒有新郎新娘的婚禮一樣﹐給我一個總是缺少點什麼的感覺﹐這令我不禁思考這個喪禮的意義。
一般而言喪禮的意義可以分開幾個層面來說。我一向認為喪禮是為活著人而辨﹐而不是為死去的人辨的。撇開要為死者超渡的傳統迷信不談﹐不論東方宗教的輪迴轉生﹐西方宗教的天堂地獄審判﹐或是現代無神論人死如燈滅的思想﹐活著的人是不可能亦不需要為死去的人作任何事的。喪禮中的宗教儀式﹐在神學或哲學上對死者沒有直接影響﹐反而對來參加喪禮的人﹐倒在心理上有一定正面的作用。
對和死者最親近的人來說﹐喪禮來賓會送上慰問和關心﹐可以讓他們得到一時的慰藉﹐但是會不會來得太遲太少呢﹖在初聞死訊時帶來的心靈震撼﹐是最需要身邊的人去支持﹐在喪禮時第一波的衝擊已 開始平伏﹐慰問也變得聊勝於無。而在喪禮過後適應失去死者的新生活才是最大的挑戰﹐又有多少來賓會在喪禮過後﹐還不繼作出支持鼓勵呢﹖要關心不在喪禮一時﹐反而喪禮前後才是最重要的時間。
有些人來參加喪禮是抱著和死者見最後一面的心態﹐就好像是看電視劇要看結局一樣﹐出於自己潛意識中責任﹐要來送死者最後一程。這也是我出席所有喪禮的最主要原因。
不過在剛剛我去的喪禮﹐既沒有宗教儀式﹐亦沒有屍體看﹐我也不會去真心慰問一個我完全不認識的人﹐那這個喪禮還剩下來的就只有世俗的意義了。淪為好日不見的舊朋友聯宜的藉口﹐或各來賓嘗面出席晒排場的機會。那和一個普通的節日酒會有什麼分別呢﹖
唯一的可慰的是茶點招待十分美味可口﹐有各式曲奇巧克力外﹐還有燒牛肉芝士火煱﹐波菜﹐蟹肉和磨菇﹐三款不同味道小批。不過前後來回駕五個多小時的車程﹐專程去吃荼點可很不划算呢。
在這個感恩節的長週未﹐我前往洛杉磯參加了喇沙老朋友的婚禮。我在加洲逗留了不足四十八小時﹐這可以說是一個十分緊湊的行程。這次超短LA之行﹐有一半是為了出席婚禮﹐而另外更重要的一半﹐是和其他喇沙的老朋友敘敘舊。在那份十人電郵名單中﹐有七個人從各地前來。雖然只有短短兩天相處的時間﹐但大家也很久沒有如此開心地暢遊。
從中學畢業到現在﹐也超過十年了﹐大家可以說變了很多﹐也可以說沒有變了多少。有的已經結了婚﹐也有的快有小孩子﹐當然還有些到現在還沒有找到女朋友﹐真的有點為他擔心。外貌身型的種種外在因素固然變了﹐但性格就真的是三歲定八十﹐各人在性格上的特徵則和中學時代沒有兩樣。有幾位在以前不算得很熟絡﹐在畢業後也沒有特別的共處﹐畢竟我們也一起上學玩耍了好幾年﹐之後也久不久通訊見面﹐我們己經摸熟了大家的處事方式。今次再聚頭絲毫沒有疏離的感覺﹐反能夠和了解自己脾性的老朋友一起﹐覺得很舒服自由自在﹐可以做回真正的自己。
今次行程我們玩得很開心﹐可是就嚴重睡眠不足﹐平均每天只睡了四小時。第一晚落機聚在一起後﹐我們吹水傾計到三四點才肯去睡。第二天卻要一早起來﹐當兄弟班陪新郎去搶新娘。擾攘了一整天的婚禮後﹐我們還要去唱K唱到三點鐘才回酒店。今次唱K我可終於有點吐氣提眉﹐以前他們常常笑我唱歌走音﹐經過女朋友的特別訓練後﹐我可有幾隻可以拿出來見人的飲歌。不至於失禮人。最後一天的早上﹐新郎特別抽空出來和我們飲茶﹐雖然婚禮上我們灌他飲酒﹐他話我們沒有人性﹐但也可以說是夠晒朋友了。
可惜歡樂的時光過得特別快﹐很後悔沒有請多幾日假留在LA玩﹐飲完茶後我要趕搭飛機回來溫哥華﹐但他們幾個就慢吞吞﹐去到機場時發現check in counter空無一人﹐害我幾乎以為趕不出搭飛機。在回程的途中有個小小的插曲﹐飛機經過Mt. St. Helen的上空﹐機師特地從廣播叫我們觀看火山冒煙的奇景﹐我也把這難得一見的景像拍下來留念。
這樣大家就回到正常的生活了。之後我們在電郵中憧景著﹐在下一次誰結婚時﹐大家又有機會走在一起再敘舊呢。
原來寫文章是這樣艱難的事。自從學生年代上作文課以來﹐十多年沒有寫過非報告的文章﹐而用中文下筆在移民後更少之又少。執筆忘字不懂拆倉頡碼﹐這些技術上的困難固然免不了。但最大問題是我發現自己是一個拙於表達的人。很多時候腦海中有一些零碎的靈感﹐寫了出來後卻不知道怎樣把它們的連貫起來。有時就算可以勉強串連起﹐橫看豎看也是不太通順。也有的時候文章開了頭﹐寫到了一半靈感無以為繼﹐結果只有草草收筆。
女朋友老是說我為人太過科學理性﹐搞不懂文科藝術的事情。寫散文隨筆不同寫報告﹐寫報告有碗話碗有碟話碟的寫依畫直說﹐但寫散文則要舒發自己的感情或表達自己的見解﹐難就難在要用非量化的方法去告訴讀者自己的想法。很多時候我只懂用好或不好去形容一件事﹐頂多是加上口語常用的單字形容詞﹐如絕勁正等﹐這些形容詞其實說了也等於沒有說﹐讀者根本就不明白為什麼是褒或是貶﹐不如索性打個分數給幾顆星星算了。
回想起來以前上作文課﹐老師也沒有特別教我們如何去寫文章﹐教也只是給我們教那些樣板式的公函﹐或者肉肉麻麻的舒情文。大慨和學其他事一樣﹐想文章寫很好﹐除了多寫多看外﹐沒有其他法門。自從開始想寫文章後在看報紙雜誌時﹐除了以速讀的把內容看過﹐有時也會慢下來看看行文佈局用詞﹐研究專欄作家如何去寫一篇出好文章。
早幾天看報紙﹐有篇文章說起查大俠寫社論的逸事﹐話說查大俠寫下筆前先在腦中想好了文章的大綱﹐開始動筆就可以一起呵成的成完整篇文章﹐完了不用如何修編就可以發稿了。雖說不可以拿查大俠作比較﹐但可是看看我自己寫文章時﹐除了想好了題目外起頭第一段外﹐其他大綱細節一律欠奉。坐在電腦前面想到了什麼就寫什麼﹐把腦子像倒垃圾的將所有點子倒了出來後﹐就慢慢的用鍵盤剪剪貼貼﹐名乎其實的砌一篇文章出來。用電腦去砌文章這玩意雖說是方便﹐長久下去會可養成文思混亂的壞習慣。希望每天寫一篇半篇文章﹐慢慢磨練自己寫作的技巧﹐ 有天可以一次過順序的完成一整篇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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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作者 – 陳馬:書評,影評,動漫,旅行,哲學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