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馬遊

這個週未的星期天﹐我去了鄰近溫哥華的Maple Ridge騎馬。我也有三四年沒有騎過馬了﹐上一次也是和Jason一起去。其他曾經一起去騎馬的人﹐有的結了婚﹐有的遠走他方﹐有的拍拖後再分手﹐而我自己則脫離單身行列﹐找到了女朋友。

其實我對騎馬沒有多大的興趣﹐上一次那些馬很臭﹐行的山路又沒有什麼看頭﹐隨隨便便的打個轉就回去﹐覺得好像是騙錢的無聊玩意。不過女朋友常常說想試騎馬﹐今次又湊巧Jason發起﹐便抱著陪太子女讀書的心情﹐姑且再給那些馬一個機會。

那個馬場的位置很偏僻﹐我們去時理所當然的迷了路﹐來來回回的找了好一會才抵步。一踏入馬場﹐有隻大黑狗歡迎我們﹐牠在我們身邊嗅嗅哄哄﹐嚇得Alfred和他女友慌忙避開。至於我女友這種愛狗之人﹐就樂得和那大黑狗玩耍拍照了。

馬場的主人在大狗後面上來給我們打招呼﹐看他身後馬匹已經準備好出發了。他先介紹認識我們的帶隊﹐是位可愛的妙齡鬼妹。啊﹗這比上次帶隊的中年鬼佬好得多了﹐先加一分。我們先學上馬和基本的控制﹐其實上次我已經學懂了﹐所以基本的技巧不太難。大慨這個馬場的馬比較清潔﹐我那匹馬不是太臭﹐至少好過我女朋友那隻狗﹐再加一分。

在馬場中走幾個圈後熟習了控制後﹐大伙兒就一起出發去行山徑。我騎的那隻馬是最高大﹐所以被安排了起在最後。不幸的是我要穿上那件很醜陋的安全衣﹐說是以免給汽車撞到。天哪﹗光天化日之下﹐除非駕車是盲的﹐怎麼可能看不到一行八隻馬﹖

我那一行八馬沿著馬路行去附近的郊野公園。在馬路上騎馬倒也十分特別﹐其他的汽車通通也要讓路給我們。走過了幾個街口後﹐我們就進入了郊野公園的范圍。我們走的應該是給馬專用的行山徑﹐地面凹凸不平和佈滿積水﹐不像一般的行人用郊遊遠足徑。今次走的是真正的郊野公園﹐不像上一次走那光光禿禿的後山。雖說不上有什麼特別的風景﹐但兩旁樹木參天﹐也有溪流和小徑交錯。倒也真正的接近大自然﹐遠離了平日煩囂的城市﹐心裏多了一份平安寧靜﹐再加一分。

原本的路線是緣著山徑走一圈的﹐可是由於前一天下大雨的關係﹐後半段山徑給水淹了﹐只好在一個小山頭的草地上稍作休息﹐在帶隊替我們每人拍照後﹐就由原路折返。我那隻馬很貪吃﹐在等待拍照時不停吃兩旁的樹葉﹐我原本不許牠亂吃東西﹐但拉了牠幾次也不聽話後﹐我就不再理牠﹐讓牠吃過夠吧。

馬有一個不好的通病﹐就是不能忍大小二便﹐牠們要去方便的時候﹐就會隨時隨地解決。很慶幸我那隻馬﹐和我前面的那隻馬沒有在我面前方便﹐不過我女朋友就比較不幸了﹐她前面的那隻馬去了三次呢。

在經過二個多小時的路程後﹐我們卒之回到馬場。下一批騎馬的遊客也正等著我們的馬回來。在馬上是還不覺很什麼﹐一下馬就發覺雙腿酸軟﹐之後我們去了附近馬術中心的餐廳吃午餐﹐在給馬匹搖了二個小時後﹐那些很普通的漢堡包三明治﹐也變很十分美味了﹐最重要是勝在份量十足﹐還有吃剩的呢。

在回程的路上﹐由於太累兼飯氣攻心﹐我一上車就睡著了。其實騎馬也挺累的﹐難為古代的人要整天騎馬﹐我認為還是坐汽車舒服。不過作為消閒的節目﹐騎馬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更最重要的是﹐今次騎馬有女朋友相伴﹐不像上一次那樣無聊。若要自己一個人去騎馬﹐想起來也覺得淒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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