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筆甚艱難

原來寫文章是這樣艱難的事。自從學生年代上作文課以來﹐十多年沒有寫過非報告的文章﹐而用中文下筆在移民後更少之又少。執筆忘字不懂拆倉頡碼﹐這些技術上的困難固然免不了。但最大問題是我發現自己是一個拙於表達的人。很多時候腦海中有一些零碎的靈感﹐寫了出來後卻不知道怎樣把它們的連貫起來。有時就算可以勉強串連起﹐橫看豎看也是不太通順。也有的時候文章開了頭﹐寫到了一半靈感無以為繼﹐結果只有草草收筆。

女朋友老是說我為人太過科學理性﹐搞不懂文科藝術的事情。寫散文隨筆不同寫報告﹐寫報告有碗話碗有碟話碟的寫依畫直說﹐但寫散文則要舒發自己的感情或表達自己的見解﹐難就難在要用非量化的方法去告訴讀者自己的想法。很多時候我只懂用好或不好去形容一件事﹐頂多是加上口語常用的單字形容詞﹐如絕勁正等﹐這些形容詞其實說了也等於沒有說﹐讀者根本就不明白為什麼是褒或是貶﹐不如索性打個分數給幾顆星星算了。

回想起來以前上作文課﹐老師也沒有特別教我們如何去寫文章﹐教也只是給我們教那些樣板式的公函﹐或者肉肉麻麻的舒情文。大慨和學其他事一樣﹐想文章寫很好﹐除了多寫多看外﹐沒有其他法門。自從開始想寫文章後在看報紙雜誌時﹐除了以速讀的把內容看過﹐有時也會慢下來看看行文佈局用詞﹐研究專欄作家如何去寫一篇出好文章。

早幾天看報紙﹐有篇文章說起查大俠寫社論的逸事﹐話說查大俠寫下筆前先在腦中想好了文章的大綱﹐開始動筆就可以一起呵成的成完整篇文章﹐完了不用如何修編就可以發稿了。雖說不可以拿查大俠作比較﹐但可是看看我自己寫文章時﹐除了想好了題目外起頭第一段外﹐其他大綱細節一律欠奉。坐在電腦前面想到了什麼就寫什麼﹐把腦子像倒垃圾的將所有點子倒了出來後﹐就慢慢的用鍵盤剪剪貼貼﹐名乎其實的砌一篇文章出來。用電腦去砌文章這玩意雖說是方便﹐長久下去會可養成文思混亂的壞習慣。希望每天寫一篇半篇文章﹐慢慢磨練自己寫作的技巧﹐
有天可以一次過順序的完成一整篇文章吧。

騎馬遊

這個週未的星期天﹐我去了鄰近溫哥華的Maple Ridge騎馬。我也有三四年沒有騎過馬了﹐上一次也是和Jason一起去。其他曾經一起去騎馬的人﹐有的結了婚﹐有的遠走他方﹐有的拍拖後再分手﹐而我自己則脫離單身行列﹐找到了女朋友。

其實我對騎馬沒有多大的興趣﹐上一次那些馬很臭﹐行的山路又沒有什麼看頭﹐隨隨便便的打個轉就回去﹐覺得好像是騙錢的無聊玩意。不過女朋友常常說想試騎馬﹐今次又湊巧Jason發起﹐便抱著陪太子女讀書的心情﹐姑且再給那些馬一個機會。

那個馬場的位置很偏僻﹐我們去時理所當然的迷了路﹐來來回回的找了好一會才抵步。一踏入馬場﹐有隻大黑狗歡迎我們﹐牠在我們身邊嗅嗅哄哄﹐嚇得Alfred和他女友慌忙避開。至於我女友這種愛狗之人﹐就樂得和那大黑狗玩耍拍照了。

馬場的主人在大狗後面上來給我們打招呼﹐看他身後馬匹已經準備好出發了。他先介紹認識我們的帶隊﹐是位可愛的妙齡鬼妹。啊﹗這比上次帶隊的中年鬼佬好得多了﹐先加一分。我們先學上馬和基本的控制﹐其實上次我已經學懂了﹐所以基本的技巧不太難。大慨這個馬場的馬比較清潔﹐我那匹馬不是太臭﹐至少好過我女朋友那隻狗﹐再加一分。

在馬場中走幾個圈後熟習了控制後﹐大伙兒就一起出發去行山徑。我騎的那隻馬是最高大﹐所以被安排了起在最後。不幸的是我要穿上那件很醜陋的安全衣﹐說是以免給汽車撞到。天哪﹗光天化日之下﹐除非駕車是盲的﹐怎麼可能看不到一行八隻馬﹖

我那一行八馬沿著馬路行去附近的郊野公園。在馬路上騎馬倒也十分特別﹐其他的汽車通通也要讓路給我們。走過了幾個街口後﹐我們就進入了郊野公園的范圍。我們走的應該是給馬專用的行山徑﹐地面凹凸不平和佈滿積水﹐不像一般的行人用郊遊遠足徑。今次走的是真正的郊野公園﹐不像上一次走那光光禿禿的後山。雖說不上有什麼特別的風景﹐但兩旁樹木參天﹐也有溪流和小徑交錯。倒也真正的接近大自然﹐遠離了平日煩囂的城市﹐心裏多了一份平安寧靜﹐再加一分。

原本的路線是緣著山徑走一圈的﹐可是由於前一天下大雨的關係﹐後半段山徑給水淹了﹐只好在一個小山頭的草地上稍作休息﹐在帶隊替我們每人拍照後﹐就由原路折返。我那隻馬很貪吃﹐在等待拍照時不停吃兩旁的樹葉﹐我原本不許牠亂吃東西﹐但拉了牠幾次也不聽話後﹐我就不再理牠﹐讓牠吃過夠吧。

馬有一個不好的通病﹐就是不能忍大小二便﹐牠們要去方便的時候﹐就會隨時隨地解決。很慶幸我那隻馬﹐和我前面的那隻馬沒有在我面前方便﹐不過我女朋友就比較不幸了﹐她前面的那隻馬去了三次呢。

在經過二個多小時的路程後﹐我們卒之回到馬場。下一批騎馬的遊客也正等著我們的馬回來。在馬上是還不覺很什麼﹐一下馬就發覺雙腿酸軟﹐之後我們去了附近馬術中心的餐廳吃午餐﹐在給馬匹搖了二個小時後﹐那些很普通的漢堡包三明治﹐也變很十分美味了﹐最重要是勝在份量十足﹐還有吃剩的呢。

在回程的路上﹐由於太累兼飯氣攻心﹐我一上車就睡著了。其實騎馬也挺累的﹐難為古代的人要整天騎馬﹐我認為還是坐汽車舒服。不過作為消閒的節目﹐騎馬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更最重要的是﹐今次騎馬有女朋友相伴﹐不像上一次那樣無聊。若要自己一個人去騎馬﹐想起來也覺得淒涼呢。

緣起

俗語有話﹕先敬羅衣後敬人。在現實生活上﹐一個人的包裝是十分之重要。尤其在接觸新朋友時﹐從外表留下的第一個印象﹐住住影響其後大家發展友誼的機緣。在虛擬網絡上﹐一個人的個人網頁﹐就成了包裝虛擬衣服。個人網頁就是讓網上新朋友留下第一個印象的地方了。

過去幾年間﹐因為很多的緣故﹐我那個人網頁給掉荒了﹐一直也是掛著建設中的牌子關閉著。在幾個星期前某的一天﹐忽然間我想把網頁重新開啟﹐大慨認為自己頹癈久了﹐也是時間該重新上路吧。

大學時期建立的網頁﹐花了很多心思在花巧設計上﹐反而實實在在的內容則少之又少。好像一個養眼但膚淺的女孩子﹐是不可能帶來長久的吸引。最後不單只訪客﹐連我自己也對那個網頁失去了趣興。

今天人大了成熟了﹐看女孩子也懂看內在美﹐不會只單單的追求外表。這一次重新建立個人網頁﹐我希望在內容上更加充實﹐會以發表文章為骨幹﹐把網頁變成讓大家認識我的平台。

其實寫文章一向不是我是專長。自幼雖然看很多書﹐但除了交功課外﹐平時絕少機會動筆。過去幾年閒時上討論區﹐和別人交流討論多了﹐引發起我對寫東西的興趣。其實也談不上是認真的寫作﹐只是把腦中想到的念頭寫出來。若不把它們寫下來﹐很快的就會忘記得一干二淨。這樣也可以說是作為年青(也快變成中年)的生命留下一點點見證吧。

平日生性疏懶的我﹐現在寫一點點東西也覺得十分吃力。開始寫作時只有零零碎碎片段﹐要把那些靈感串連起來﹐變為一篇通順的文章﹐中間還差一大段距離。加上在外國生活久了﹐中國底子變得弱了﹐很多時候也會執筆忘字。至於用英文下筆﹐對沒有任何語言天份的我就更加困難了。希望讀者能對我生疏難看的文筆多多包涵。

在未來的日子裏﹐希望能透過網上的文字﹐讓大家後另一面認識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