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 BC 公元前一萬年

10000 BC給公司派了去印度公幹﹐每個週未也要煩惱有什麼節目。這個週未約了兩個印度同事去街﹐體驗普通印度年輕人如何過週未。其實印度人同香港人一樣﹐週未不外是行街吃飯看電影。原本我想看套印度Bollywood的電影﹐不過發現原來沒有英文字幕﹐以及印度同事喜歡西片﹐決定買飛看這套「公元前一萬年」。印度的電影院同香港的差不多﹐一樣是大銀幕高背椅﹐大堂有販賣汽水爆谷的小吃部。唯一不同的地方是電影播到一半﹐戲院會忽然亮起燈關掉放映機﹐原來是中場休息時間﹐很體貼地讓觀眾上廁所解決需要。

三個大男人看電影的要求很簡單﹐不用理會攝影藝術感人情節﹐只需要緊張刺激動作迫人。「公元前一萬年」中有大量電腦技﹐沒有多餘的文戲﹐差不多全部都是動作場面﹐完全付合我們的基本要求。電影開那場原始人大戰長毛象﹐就拍得非常精彩好看。電影的故事極之簡單﹐話說主角的部落本是與世無爭﹐平時閒來靠打獵長毛象為生。某一天有外族入侵﹐擄走了很多族人和女主角﹐於是主角同幾個伙伴就千里迢迢去救人。由雪山追到森林﹐從森林追到沙漠﹐打完長毛象打恐龍﹐打完恐龍打長牙豹。旅途中遇上了其他同樣族人被擄的部落﹐救人隊伍由原來的幾個人越加越多人﹐一大班土人原始人浩浩蕩蕩去救人。原來那些外族捉了俘虜回來﹐是要他們當奴隸起金字塔。最後是很例牌的結局﹐正邪雙方大戰一場﹐奴隸打贏外族重獲自由﹐主角則英雄救美﹐大家回家安居樂業。

不過一個有點歷史常識的人﹐看這套電影肯定會看到嘔血﹐因為電影中的歷史時空嚴重錯亂。主角不單止橫跨雪山沙漠去救人﹐他還至少橫跨了八千年的時空。公元前一萬年是石器時代﹐那時代的原始人的確是用骨矛和石製武器打獵長毛象。不過來擄人的外族竟然騎著馬和拿著劍﹐馬匹是在公完前四千年才給人類馴服﹐而劍則是公完前三千年青銅時代的產物﹐他們和原始人時代足足差了七千年。外族要擄人去起的金字塔﹐那是公完前二千年才開始興建。外族擄人時給俘擄帶上手扣﹐那是鐵器時的產物﹐最早也要公完前一千年才出現。最離譜是有一幕女主角給祭司帶去問話﹐桌面上有一張地中海地圖﹐非常精確地繪畫出歐洲的海岸線﹐那是至少十六世紀才出現的超高科技。電影中不同時代科技差異之大﹐主角根本沒有可能有任何勝算﹐就只差沒有出現飛機大炮機關槍。不如索性來個原始人坐獨木舟大戰航空母艦﹐說不定可能會更加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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