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賴昌星平反

打了長達十二年官司,浪費了加拿大納稅千萬元的訴仲開支後,賴昌星終於被遣返中國。他是中國史上最大經濟犯罪案,走私金額八百億元,行賄涉及超過千多名官員,遠華走私集團的幕後主腦。他觸犯中國法律是無可爭議的事實,新聞報導特別是華語媒體, 大多一面倒把他描述為壞人,可是他是否真的是罪有應得,原先的死刑或現在講數後的無期徒刑呢。我想力排罛議為他平反,也許正如他自已所說,不過是政治鬥爭下的犧牲品。

賴昌星並非什麼十惡不赦的壞人,大家不要以為犯了法就一定是壞人,特別是中國不合理的法制。在中國行多不合法的事情,在外國可是天經地義的人權。看賴昌星在遠華走私案的罪行,他的罪名不過是走私汽油、植物油、汽車、香煙,經營紅樓妓院和行賄官員。容大家細聽我的理由,為賴昌星的三宗罪逐一平反,證明他人雖犯中國法律,但道德上他並沒有犯罪,錯的只是中國不合理的法制。

賴昌星的一宗罪是走私逃稅,但他並不是走私害人的軍火毒品,他走私的是一般市民日常生活用的貨品。在一個連外國遊客帶iPad自用,入境也要打稅的國家,可見中國的關稅是多麼的不合理。當政府用其軍政暴力,合法地以稅收為名強搶人民財產,或以國營企業壟斷市場,走私商人是必定應運而生,為人民提供廉價的選擇,賴昌星是經濟定律下的必然產物。有人說會逃稅不對,納稅是人民的義務,但這只適用於經由人民受權,其管治合法性建立在民主之上的政府。美國國父曾說過: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沒有代表權就不用交稅。中共槍桿子裏出政黨,交了稅也只是落入貪官口袋中,人民完全沒有交稅的義務。賴昌星走私為人民帶來好處,免受政府苛稅的剝削,他是反抗暴政的現代羅賓漢。

他的第二宗罪是開紅樓妓院,色情行業是人類最古老的行業,同樣也是經濟定律下的必然產物。他的紅樓走高檔消費路線,並非黑社會逼良為娼,為買賣雙方你情我願的僱傭關係。在澳洲開妓院是可以掛牌上市的正當行業,中國的官員則只許自已包養情婦,不許民間開妓寨或嫖妓,明顯的雙重標準。

他的最後一宗罪是行賄官員,在一個無官不貪,官員權力和責任完全不受人民監管的國家,不行賄根本不能做生意。賴昌星行賄的金額數目龐大,只不過是因為他的生意太成功,要應付大量前來索取利益的官員,必需所付出的運作成本。可惜他選錯了靠山,後台在政治鬥爭中落敗,才給拿出來祭旗演場反貪戲。若果真的是公正地依法辨事,從上到下中國沒有一個官員不用坐牢。要根治貪污,必需要從政治制度入手,開放言論自由,讓人跟監察官員,並做好好保謢人民財產和權益,不讓官員濫權敲詐勒索人民自肥,否則捉了一個賴昌星,還有千千萬萬個賴昌星,因為這也是經濟定律下的必然產物。

賴昌星是一個不幸的人,他有生意頭腦白手興家,只是出生在一個錯誤的國家。若他生在一個經濟自由,民主開放,政府依法管治的地方,做生意不用依靠官員關係,不行賄也不怕受官員滋擾,賴昌星說不定會成為物流業和色情業大享,光明正大地當上市公司的主席啊。

(刊於蘋果日報201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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