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erary Theory,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 Jonathan Culler

早陣子我有幸參與王偉雄與鄧小樺在面書上關於文學的筆戰,於留言中在教授旁搖旗吶喊,質疑對家提出無理的論點。可是我是讀哲學出身,完沒有修讀過文學課,對家拋出幾個文學理論的名堂,我不明所以無力反駁只好收聲。面對日後關於文學的討論,我多少也要懂得那些專有名詞,才不至於這樣輕易地被拋窒,就算是用Google找資料支持,也要懂在何處開始搜查。這本《文學理論簡介》是牛津出版社的簡介系列之一,我很喜歡看這系列的書,細細本百來頁,內容深入淺出,讓讀者在腦海建立該題目的地圖,是非常合適用的入門導讀。

很多人講文學理論,喜歡亂拋書包講乜乜主義物物學派,為自己的意見背書。一般人聽見那些名堂,只覺得那不是人說的火星話。這本書並沒有俗套地逐一講解每個學派,只是把常見的主義和學派放在附錄。它從最文學基本的提問開始說起,讓讀者有系統地掌握文學各方面的切入點,那些主義學派的分歧,只不過是在不同切入點所持不同的立場。文學理論最基本的起源,就是要回答一件文學作品有什麼意義,為什麼會有這些意義。文學研究的方法,從傳統上注重的文本解讀,到現代喜歡借用語言學,歷史和文化等,其他學科的理論,去解釋文作作品的意義。

什麼是文學?數學課本不是,食譜也不是。但什麼才是文學,從來沒有統一的定論。同一篇文章,在不同年代也有不同的解讀。很多經典名著,從前學生只會拿當範文來模彷學習寫作,而非像今天般拿來作文學分析,去深究文章中想表達的真正意思。有一個說法,文學是把文字作特定的編排,具備所謂的文學質素,但不論如何詳細去分類,都必定出現有例外的情況。另一個說法,文學之所以是文學,並不是因為作品本身的內在條件,而是視乎社會如何解讀該作品,問題變成了在什麼文化背景下才是文學。傳統理論認為文學有其社會功用,凝聚社會各階層的共同文化,其中對美的追求更具教化功效。另一邊廂質疑文學功用論,他們否定文學服務社會既有架構,認為文學應該解放民眾思想。說到底什麼是文學的提問,並非因為文學批論者分不出文學與非文學,而他們借用重新審視文學的定義,來帶出他們分析文學背後的觀點。

文化研究與文學研究。原本是文學研究的一個分支,把文學研究的分析理論,應用於流行文化之上,產生很多題目古怪但吸引的學術論文。文化研究把文學研究普及化面向大眾,不再研究一般人不會根本讀的文學作品,研究普羅大眾都有接觸有興趣的事物。文化研究的主體是社會上的文化,被研究的事件只是把文化反映出來,有別於傳統文學研究強調作品本身的重要性。有些新派的文學研究,反過來借用文化研究的方法,把文學視為眾多媒體之一,不再把文本放在中心的位置。文學研究從此有兩種方法學,由內至外從文本為出發點,還是由外至內從社會文化出發點。

文字的意義。文學作品最基本單元由文字組成,文字組合成句子,句子組合成文章,文學研究就是從零到整,去解釋每層的意義。文字的意義建基於文字與文字之間的不同,為什麼作者選擇用這個字而非另一個意義相近的字呢?語言學家Saussure提出文字的意義,來自它與其他內容的關係,在語言中文字本身只是隨意性的符號,作者與讀者同意使用同一套語言標準,才令文字產生特定的意義。另一語言學Sapir-Whorf學派反過來認為語言只是表達思想的媒介,而不同語言之間的不同,是源於不同文化思想上的差別。文學研究分析作品的意義有兩個進路,傳統上是基於語言學的詮釋學,從文字的組合去推敲作品的意義,新派則反過來先有主觀解讀,然後才研究作品的文字如何構成這個解讀。語言既然是溝通的媒介,那麼作者與讀者共同構建作品的意義,讀者如何去理解作品才是主體。於是很多新派文學研究,不論給他什麼作品去解讀,總就是得出同一既定答案,例如馬克思學派就一定是階級鬥爭,女性主義就一定講父權迫壓。到底最後由誰去決定文學作品的意義呢,作者寫文章的原意,文字本身語理上的意思,該作品在社會默絡中的意思,還是讀者領悟到的意思呢?

修辭學與詩意。傳統上文學研究分為修辭學和詩意兩類,修辭學關於文字有效地去說服讀者,而詩意是比修辭學更高深的技巧,不像修辭學般有規則可尋,如何用文字去表達作者的情感。修辭學有四種主要手法,比喻(metaphor),轉喻(metonymy),提喻(synecdoche)和諷刺(irony)。一篇文學作品,可以按文學類別去分類,讓讀者容易閱讀。文學類別源於希臘,傳統上有三個類別,詩詞,史詩,話劇,現代文學加入小說為第四類別。詩是一種特別的文體,除了文字本身的意思構成內容外,文字意思以外(如讀音,押韻等)亦是內容重要的組成,所以詩是必需要朗讀出來才能理解。就算讀者閱讀寫在紙上詩,讀者腦海中仍然要把詩朗讀出來,而不似其他文學般可以直接用眼看就解理。詩很多時候刻意不遵守文法,甚至文字字面意義的規則,如何解讀一首詩就是從轉化了文字中還原作者的本意。

敘事。曾幾何時文學研究的主流是詩,不過現代文學主要研究小說和短篇故事。現代人讀詩者少,但看小說者眾。小說其實是在說故事,而說故事本身,是人類理解世間萬物的主要途徑。一個故事合不合理,是否完滿,在於其敘事手法。阿里士多德說過,敘事是根本在於主線,一個好的故事要有起承轉合。單單把先後發生的事件例出來並不構成一個故事,每個事件之間要有連貫性,環繞著一個主題。詩不能翻譯成其他文字,翻譯後其詩意盡失,但故事卻沒有這個限制,可以釋譯成不同語言甚至不同媒體,而同時保留故事的精髓。從一個角度去看,不同事件串連成一條主線,從另一個角度去看,同一條主線,用不同的敘事角度,可以衍生出不同的故事。敘事角度千變萬法,例如:用第一身還是第三者角度,預設目標讀者(作者可以省略重覆讀者先經知道的預設),敘述發生的時間(與事件同時進行,還是事後敘述),用什麼語言(如用兒童的語言,還用是成人語言講述兒時回憶),敘述的可信性(用神視角,還是角色受限制的視角)等等。到底敘事手法是通過故事去傳遞知識,還是把原本在故事中的知識,無可避免地扭曲掉呢?

語言即行動。語言哲學家Austin提出,一句說話除了是說話外,有時候還是一個行動,例如婚禮上答「我願意」又或者應承下星期還錢。一件文學作品,除了被動地被解讀的意義以外,還可以是作者主動地透過出版作品,從而改變社會而構成一個實質行為。Derrida認為語言如何構成行為,本身是基於社會上對該語言的共同認知。語言和文字不只是單向的表達溝通,而是雙方共同重覆慨定的語言儀式。美國哲學家Butler將語言即行為套用在女性主義和同志文學上,他認為性別和性取向並不是天生,而是通過語言和行為去塑造,他的理論影響後現代文學。Austin的理論是社會文化在影響文學,如何重覆語言才構成行為。Bulter的理論則是文學在影響社會文化,把語言不停重覆能改寫社文對該詞語的認知。

文學中的身份。 「我是誰?」是文學中最常見的提問,從文學中尋找角色或作者的身份,可以個人的層面去解讀,亦可以從社會層面去解讀。一個人與何構成他的身份,到底是他主動發現尋找到自已是誰,還是被動地從種族姓別性取向等繼承身份。長久以來,文學是年青人藉書中角色,去尋找身份認同的途徑。除了個人身份外,還在社群身份,到底社群身份是與生俱來,還是個人的選擇呢?

文學研究各大門派

  • 俄國形式主義 (Russian Formalism) – 比較傳統的門派,研究文學中的文學性,文字的表達技巧。
  • 新批評 (New Criticism) – 鄧小樺最愛的新批評一點也不新,差不多也有一百年歷史了。重著整件文學作品的評價,從美學角度去閘明作品的意義,認為詩意才是文學的最高境界。
  • 現像學 (Phenomenology) – 不去探問客觀真實的世界,只看作者意識中反映出來的世界。另一個版本是讀者現像學,看讀者意識中感受到的作品。
  • 結構主義 (Structualism) – 著重解釋如何文學作品如何構成它的意義,最初從反對現像學開始,解釋文字結構如何讀讀者產生經驗。結構主義不為作品找出新意義,而是去研究什麼文學規則會有什麼意義,很多時與符號學有所關連
  • 後結構主義 (Post-Structualism) – 很多後結構主義的名家,如Foucault最初是結構主義者,越研究越發現結構主義的極限,很多文學意義是從打破既定的文學規則而產生,找出一套完整的文學規則是不可能的任務。後結構主義者沒有推翻結構主義者,只是他們認為結構與文學的主體無法分辨,不是一種客觀的知識,而受作者身處的社會文化所影響。
  • 解構主義 (Deconstruction) – Derrida是最出名的解構學家,從西方哲學傳統的二分法入手,他認為語言文字本身沒有意義,要在語境下對證不同文字的差異,先明白它不是說什麼,才能明白它在說什麼的意義,
  • 心理分析 (Pyschoanalysis) – 借用佛洛依德的心理學去分析文學,可以分析書中角色或作者本人
  • 馬克思主義 (Marxism) – 什麼文學作品都關階級鬥爭的事
  • 新歷史主義/文化物質主義 (New Historicism/Cultural Materialism) – 偵探不同文學作品之間的關係
  • 後殖民主義 (Post-Colonial Theory) – 俗稱解殖,西方殖民時代把世界各地的文化改寫了,獨立後的殖民地把其文化環原本來面貌
  • 女性主義 (Feminist Theory) – 認為所有傳統文學理論都是男性為中心,女性有另一套思考模式,所以要發展另一套理論
  • 少數族裔(Minority Discourse) – 與女性主義類似,只是把男人換成白人。
  • 同性主義 (Queer Theory) – 同上,把白人換成雙性戀者。

書中分別提出七個角度去分析研究文學作品,而每個角度到有正反雙方一套截然不同的理論,這解釋為什麼理科人對文學感到無從入手。理科人習慣科學性的世界觀,任何是都有一套公認客觀真理的準則,就算理科人讀哲學,有些題目正反雙方的理論不分高下,但至少可以從正反合中更加接近真相。文學理論沒有像哲學般的正反合,只有很多兩個不同方向,完全無法融和的切入點,最大問題是很多時候寫文學研究的人,為找文學理論支持自己的文場,把互相矛盾的理論組合來使用而不自覺,所以略有理科訓練的人讀來,完全看不明白他們何以推論出其立場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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