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政治經濟

政治和經濟﹐乃社稷之本﹐一國之基。觀乎現今左派妖言當道﹐不得不在此以正視聽﹐從政治哲學和經濟理論出發﹐捍衛古典自由主義的傳統。

開賭

新加坡的總理李顯龍﹐在上星期作出一個不尋常的政治決定﹐他在星洲長遠經濟利益為前題下﹐打破了過去四十年的賭禁﹐決定興建賭場以吸引遊客﹐不至落後於東南亞各計劃開賭的國家。在當地的思想保守社會上﹐這個決定引起強烈的反應。有不少反對賭博和教會團體﹐站出來示威抗議開賭會敗壞社會風氣﹐這種和政府對抗的情況在新加坡並不尋常。為此新加坡之父李光耀﹐亦罕有的高調出言為興建賭場議航。那邊廂正為開賭問題鬧得熱哄哄之際﹐在香港這邊亦有議員有樣學樣重提﹐早幾年給否決了的在大嶼山建賭場的建議。可是我認為香港的情況和新加坡不同﹐在新加坡開賭以及其帶來的政治爭論﹐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但在香港建賭場﹐先敝開賭博帶來的社會問題不說﹐只不過會成為繼數碼港西九的另一大白象﹐所以在這個議題上我是持反對立場。

我反對興建賭場的理由是出於經濟考慮﹐而非像某些反對賭博的教會團體般﹐只根據傳統去把賭博定為不道德的事﹐不理性的純萃為反對而作出反對。雖然我自已本身也是基督徒﹐但我不認同他們說賭博是罪的觀點﹐畢竟聖經中也沒有說過不可以賭博﹐在約伯記中神也有和魔鬼打賭呢。賭博在今天的現代社會中﹐只不過是眾多娛樂工業的一部份﹐本質上和電視電影樂壇﹐職業球賽﹐電子遊戲﹐主題公園等沒有分別。開賭場本身是一門穩賺的生意﹐賭博是一個純機會率的零和遊戲﹐而賭博的遊戲規則根本是只對賭場有利﹐所以在數學上長遠而言﹐去賭錢是不可能會贏錢的。顧客在賭場花錢是買刺激和開心﹐想去賭場贏錢的人一開始親觀念錯誤了﹐才會產生出變為病態賭徒的問題。當然賭博和其他娛樂一樣﹐若過份迷沉以至荒廢正業也是不好的﹐但是這反對理由不應該只針對賭博﹐用引人沉迷作為賭博是不道德的論據﹐這根本是歪曲事實﹐斬腳趾避沙蟲的駝鳥政策。教育市民正確的賭博觀念﹐認識清楚在賭局中或然率的計算﹐才是決解賭博問題根本之道。

既然對於開賭場沒有道德上的包伏﹐淨下來就只是在商言商地﹐去計算這個投資項目的成本風險﹐以及對香港社會整體的利益了。不論預防措施做得如何充分﹐興建賭場對社區帶來壞影響是不爭的事實﹐除了會導致某些市民直接沉迷賭博外﹐還會間接衍生出和賭業相關的犯罪。但另一方面數據亦指出﹐賭場可以吸引遊客﹐刺激消費帶動區內經濟。簡單而言﹐問題就是在利害兩者的之間﹐社會如何就開賭作出取捨。新加坡是區內第一個計劃興建新式大型賭場的地方﹐在策略上著了先機,加上星洲社會民風本來踏實樸素﹐開賭帶來的壞影響相對地會減少。反觀香港興建賭場的心態是人有我有﹐建成後只會溣為陪襯角色。香港的優勢是在於金融服務行業﹐以及新落成的迪士尼主題公園﹐政府應該把資源集中在強化優勢項目上﹐發展成為區內無可取代的特色。把資源分散在其他項目上﹐是以已之短攻他人之長﹐很難和其地區作直接競爭。

以美國作為例子﹐加洲羅省或佛洲的奧蘭度的旅遊項目﹐是以主題公國為主﹐他們不會茂茂然開賭興建賭場﹐去和拉斯維加斯或大酒洋城等賭城競爭。再者﹐與香港一海之隔的澳門賭業發達﹐是以賭博為主的遊客的首選。香港根本不用興建自己的賭場﹐只要改善港澳兩地之間的交通聯系﹐例如興建連接港澳的大橋﹐又或者取消兩地之間的海關關卡﹐香港自然能夠吸納澳門的遊客和消費﹐而同時不用負出沉重的社會成本。因此雖然新加城興建賭場合情合理﹐但香港不應該盲目跟風去開賭。

議員嫖妓

在去年香港立法局選舉前﹐身為民主黨的候選人何偉途﹐在大陸以嫖妓罪名給公安拉了送去勞教。他在那麼敏感的時間出事﹐而公安對他作出比一般嫖客重很多的刑罰﹐不是只罰款告誡了事就遺送回港﹐很難不相信中共政府沒有背後插手香港政治﹐以打擊民主派在立法會的地位。初時在沒有資料也沒有的情況﹐民主黨差不多賠上了黨的聲名為他護駕。後來隨著大陸方便公開他的赤祼照片﹐以及他招供嫖妓的悔改書﹐香港大眾也意識到他本人也不是絕對的清白﹐事件也就暫時告一段落。

現他在刑滿出獄回港﹐為了還自己一個清白﹐召開記者招侍會交侍事情經過。他說的版本很自然和公安說的有很大出入﹐事件亦出現羅生門的情況。他解釋為不去區議員職務的理由也算合理﹐公眾是不應該干涉議員的私人生活。他投訴在拘留期間受到不人道對侍﹐想也合乎大陸的實際國情﹐畢竟大陸的監獄不可能和香港的質素相比﹐他有命出來已算是不幸中的大幸。而大眾看見他在獄中淒慘的景況﹐少不免也會給人一兩分同情。他反駁公安砌他生豬肉﹐屈打成招要他寫悔改書﹐招認自己犯了嫖妓的罪名﹐本來市民也有幾分相信﹐尤其是套用在陰謀論之上。可是他在反駁的同時﹐在最重要的環節上卻令人生疑﹐沒辨法解釋夜半時分一名女子在他房間的事實。他不單止沒有呈清公眾最關心的問題﹐就是他到底有沒有嫖妓﹐反而含糊其詞說只是在房中和該女子聊天﹐這就連他僅有的信用也完全輸掉。

其實他可以選擇認有偷情但沒有嫖妓﹐這應該是對他最有利的做法。現在他死口什麼也不認不說﹐還強詞奪理地說一些連三歲小孩也不會信的理由。說夜半三時有女人在房間﹐男女雙方大家光脫脫﹐說沒有事發生也沒有人信吧。認了偷情只是在私人生活上犯小過錯﹐公開做場戲求老婆原諒﹐說不定人氣還會不跌返升。廣大市民早也習慣了公眾人物有婚外情﹐基本上對他的政治生涯沒有任何負面影響﹐還可以倒轉頭說公案故意迫害﹐把合法的偷情硬生生說成了非法的嫖妓。在下一屈立法會選舉中﹐沒有人會記得他私生活的不檢點﹐只會記得他是政治迫害的受害者。

但現在市民關心的不再是他的私人生活﹐而是他到底有沒有個人誠信﹐究竟適不適合去當議員。下一屈選舉中相信不會有很多人投票給他﹐無論他的工作成績如何好﹐畢竟政治客始終要給選民留下一個良好印象。他不懂利用這個機會作最後翻生﹐他的政治生涯應該完蛋了。這個故事教訓我們﹐有錯不要死撐不要怕認﹐只要承認錯誤得有技巧﹐避重就輕地把事情描述成對你有利的方向﹐危險也是可以化為機會的。

Terri Schiavo案與安樂死

在上星期Terri Schiavo離開了世界﹐享年四十一歲。在經過重重波折後﹐她終於得到解脫。也許她本人並不知道﹐她的死亡在美國社會以至整個世界中﹐引起了軒然的大風波。先說一先她可憐的身世給沒有留意美國新聞的朋友知道﹐她在十五年前因為心臟病發以至腦缺氧﹐令到她變成了一個植物人﹐在出了意外後的頭幾年間﹐她的家人以及醫生亦用盡一切努力去醫治她﹐可惜最後只得壞消息﹐就是醫生們一至認為﹐雖然她可以自行呼吸﹐對光射有本能性的反應﹐可是她已經完全喪生思想認知能力﹐留下的只是一具空空如也的身體﹐從植物人狀態復元的機會是零。然而她生前曾經說過﹐若自己有朝成了植物人﹐她不願意苟且殘存活命﹐她的丈夫為了完成她的心願﹐要求把為她輸送營養的管道拔掉。

可是她的父母不願接受女兒已經沒救的事實﹐希望醫學進步或有奇蹟出現﹐於是就為不拔喉而爭取女兒的監護權﹐和她的丈夫打了七年官司。其間維生喉拔完又插﹐插完又拔﹐雙方一路從地方法院上訴至洲法院﹐引起各界對這案子的關注﹐在保守勢力的壓力下﹐總統布殊甚至通過特別法案﹐讓她的父母繼續把這官司打下去。只是這樣的上演了一場鬧劇﹐把美國施法制度的獨立性﹐以及安樂死的道德這兩個大問題帶了出來。在前者的爭議上﹐輿論是一面倒的批擊總統濫權﹐以行政手段干預法庭﹐企圖玩小把戲博出位來吸引保守派的支持﹐連共和黨內也對他的作為有微言。至於有關後者爭議上﹐我想嘗試從各有關人士方面不同的角度﹐去分析了解這個為一直以來為道德禁忌的課題。

Terri Schiavo本人
她的意願十分明顯﹐她不想沒有尊嚴地活下去。一個正常人可以自殺解決生命﹐但一個植物人或嚴重殘障的人沒有這個選擇﹐連放棄自已生命的權利也沒有。當然不是在鼓勵人因少少事就去自殺﹐但當一個人的生命走到盡頭﹐或是他認為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事情時﹐別人又憑什麼阻止他死亡呢﹖不許容別人尋找死亡﹐其實只是因為自己害怕死亡罷了。而有宗教信仰的人﹐死亡只是新的開始﹐若生命對世界再沒有意義時﹐早點回歸神的懷抱﹐或是再投胎做人又有什麼不好呢﹖其實我們不應一刀切的把自殺完定義為壞事﹐在極少數的特殊情況下﹐只要死亡是來得有意義﹐又何需在乎是否多活幾天。安樂死的問題和自殺在本質上後類似﹐只是在實行上有所不同。無私地為一個合資格自殺但又不能自我解決的人完成心願﹐算不算是謀殺﹐乎不乎合道德呢﹖殺人在特殊的情況下﹐也可以說是對死者的仁慈。例如在族種清洗的戰亂地區﹐在最後逃不掉的關頭﹐把妻女殺掉後再自殺﹐總好過被敵人捉著後﹐被慢慢地折磨殺死。那幫助明知離逃一死的病人﹐從病魔的痛苦中早日得到解脫﹐又和上述的情況有什麼分別呢﹖

丈夫
雖然有不少反對安樂死的人稱他為殺人凶手﹐但我則認同他高尚的情操。他為了實現他對妻子諾言﹐不惜花精神時間金錢去打官司﹐和丈父母反目成仇﹐還要背上給別人指指點點之名。若果他只是一個負心漢﹐他大可以一走了之﹐把她妻子的監護權給她的父母﹐以後眼不見為乾淨地過自己的新活。他為了堅守自己原則﹐有富翁出一百萬美金叫他不打官司﹐他也不為所動。在妻子死後亦進行公開驗屍以表清白。如此光明磊落的一個男子漢﹐不論是否認同他德道價值的人﹐也應該對他表示尊敬。

父母
愛子之心天下間的父母也是相同的﹐不能接受女兒已經死亡的事情﹐決堅不放棄不能拔喉﹐一廂情爾地等待奇蹟的出現﹐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在他們光輝的父母愛當中﹐卻存有一個小小自私的污點。雖有他們的財政有能力負擔女兒長期的醫療開支﹐亦沒有道理要漠視事實﹐把資源浪費在沒有希望的黑洞中。他們盲目地只顧延續自己的女兒的生命﹐不知道若把那筆醫療開支捐了出去﹐可以挽救多少第三世界兒童的生命。當然不管治療是否完全沒有意義﹐沒有人有資格叫他們放棄自己的女兒。做到了超脫俗世親情他們便是聖人﹐做不到也沒有人會怪責他們﹐畢竟將心比心換轉是我也很大慨不可能做到。

法庭
在涉及安樂死的判決上﹐法庭最大的困難是沒有辨法確認尋死者意圖的真偽。不可以排除他人因為自己利益關係﹐去操控死者的生命。這有違眾生平等﹐生命可貴的最高人性原則。雖然我認安樂死道德在上可以成立﹐但實際執行上很難堵塞各種漏洞﹐所以需要建立更完善的法律機制。在這單案件上則沒有這方便的問題﹐由於死者在生前清楚表明意願﹐而在科學證據顯示她沒有恢原的可能﹐基本上她已經和一個死人無異﹐因此法庭可以通過拔喉的判決。雖然她已經沒有痛苦或任何感覺﹐只是拔喉讓她“餓”死的方法﹐給反對者用來煽動無知群眾的藉口。若真的是決定讓她安祥離世﹐就應該用毒藥給她一個爽快的了結。

保守勢力
保守勢力是以基督教的保守派為主﹐他們很大程度上用這次悲劇撈取政治本錢。他們有自己一套的與眾不同道德價值觀﹐儘管如何的跟不上現代社會的步伐﹐我們亦應當尊重他們在生活上的選擇。可是他們卻反過來不懂包容存異之道﹐每每以神的名義把他們的思想絕對化﹐視不同思想為必需杜絕的邪惡。利用美國民主制度政治不完善之處﹐組織壓力團體遊說政府左右政策﹐有趨向形成多數人暴政的危險情況﹐威脅到保護小數者這個民主制度的基石。他們這次高調介入Terri的案件中﹐運用不誠實的手段迷惑無知群眾﹐在無形之間把他們像病毒般的思想滲入社會中﹐大家千萬不可不察。要時常保持清醒的頭腦和批判的思考﹐防止不無不覺間被洗腦而失掉了靈魂。

同性婚姻合法化

這陣子加拿大政府內正為同性婚姻合法化展開了激烈的辯論﹐今天我在收音機中聽到電台為這法例舉行的 公眾論壇﹐由於要趕著去吃午飯的緣故﹐我只是聽了開頭的那一段﹐給我的感覺是在論壇中﹐教會和保守勢力的支持者以人多欺人少﹐不時以噓聲打斷對方發言﹐企 圖聲大夾惡和混淆視聽的歪理作為策略﹐把不同意見的聲音打壓下去﹐根本完全沒有開放論討這法例上法理依據的胸襟。我一邊聽反對同性戀的人發言﹐一邊暗暗地 為他們作語理分析﹐可是女朋友坐身旁不好意想高談偉論﹐她可是百份百支持教會立場的好教徒﹐以免大家為著這問題傷和氣﹐只好回家後寫篇文章宣洩一下我的想法。

在此我有必要呈清我本人的立場﹐首先大家千萬不要誤會﹐我不是同性戀者不是在為自己爭取權益﹐我是百份一百正常的男性。女朋友笑我患有同性戀恐俱症 ﹐常常下意識地的以基佬作為辱笑對像。將來我亦會積極的教育我的下一代﹐千萬不要成為同性戀者﹐甚至不惜教他們歧視基佬﹐作為防止他們搞基的預防措施。不 過現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討論事不關己﹐我可以用純理性的角度去分析。我本身不支持亦不反對同性婚姻﹐只是反對同性婚姻的人所用的理由﹐是毫無根據完全站不 住腳的荒謬邏輯﹐身為基督徒的我不能埋沒良知﹐任由他們誤導普羅大眾﹐所以為此撰文逐點反駁他們的謬論。

一﹐同性婚姻合法化﹐是更改一直以來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婚姻定義。

一男一女婚姻只是猶太基督教文化的傳統產物﹐在世界上很多地方包括中國﹐在過去幾千年甚至是現在的某些國家﹐也實行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而某些特些 少數部族如摩梭人中﹐也有其他不同形式的婚姻制度。從中可見婚姻的定義不是永恆不變﹐而是一直在迎合社會的需要而轉變的。再者近在百多年前﹐不同種族之間 的婚姻是非法的。當年反對種族平等的人﹐亦把當時的婚姻定義只限於同一族裔作為反對的理由。源用既定俗成的傳統﹐不代表就一定是正確公義﹐這次立法的精神 正正是探討婚姻的定義﹐若先入為主的故步自封﹐又怎可能在觀念上所有進步呢﹖

二﹐婚姻的目的是生育下一代﹐所以不能生孩子的同性婚姻是不應該的。

這種說法的人是本末倒置﹐把婚姻矮化為只是傳宗接代的工具。兩個人相愛而結合不一定是為了生育下一代﹐可以有很多其他的理由﹐例如想長相廝守互相照顧一輩子等等。生養孩子是愛情的結晶品﹐
而非是作為愛情結婚的唯一目的。現代社會中有很多人選擇不生育﹐或者是因為某些原因而不能生育﹐難道他們也沒有結婚的權利嗎﹖以目前的科學進度來看﹐若加 緊在基因工程上投資研究的話﹐不出數年就可以為同性伴侶以人工方法繁殖下一代﹐那同性戀婚姻也就可以和異性婚姻一樣生育﹐亦沒有反對同性婚姻的理由了。說 國家出生人口下降而反對同性結婚的更是不知所謂﹐同性戀人口只佔總人口百份之五﹐對人口增長不構成重要的影響。若不許他們結婚他們也是不會生孩子﹐所以他 們結不結婚對人口根本沒有關係﹐除非再立法逼他們改孿為直﹐從過正常人的結婚生子的生活吧。

題外話﹐地球的總人口還在增長中﹐不存在人口不足的問題﹐整體上反而人口過剩才是問題的所在。只要輸入移民可以一次過決解﹐發達國家人口不足﹐以及發達中國家人口太多的問題了。

三﹐同性婚姻是不正常的﹐若先例一開人獸戀亂倫等也會合法化。

這是典型的滑波謬誤﹐贊成同性婚姻合法不一定贊人獸或亂倫﹐而以我的理解﹐支持那方的論據亦不適用於人獸或亂倫上。這是因為反對那方在這場辯論中理虧﹐只能憑著傳統道德倫理作為抗爭的據點﹐他們忘記了在人獸或亂倫的問題上﹐他們還有其他更強而有力反對的論點。

四﹐婚姻是神聖的﹐因此要保衛婚姻制度。

運用這個理由的當常是有宗教背景的人﹐他們認為同性戀是罪是神不喜悅的﹐不單他們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他們更是反對同性戀本身合法化。很大程度上這 是他們反對的最終理由﹐以上三點不過是他們狡辯的藉口。他們認為一男一女的婚姻是神的旨意﹐所以是是神聖不容侵犯的。正如其他所有宗教的教義一樣﹐他們所 說神的旨意是沒有任何根據的﹐只不過是一廂情願地解讀聖經的記載。相對地同志神學亦運用不同的解經方法﹐指出同性戀沒有違背神的教導。正如歷史上所有正統 異端教義之爭一樣﹐一直爭論到天國再臨也是不會有結果的。退一步來看同性戀者要求結婚的權利﹐而不單單滿足於現有的普通法結合﹐不正是因為他們重也視婚姻 的聖神嗎﹖其實婚姻制度的最大敵人﹐不是同性戀而是離婚﹐想保衛婚姻制度的人﹐他們目標的優先順序完全搞錯了。與其花時間精神在反對同性婚姻上﹐不如把資源用在婚前婚後的輔導上﹐更能為婚姻制度作出有建設性的事。

最後容我加點個人意見﹐反對同性婚姻合法代與否是個人的自由﹐在投票時可以依個人喜好去選擇合適的候選人。但是情感上的反對歸反對﹐不要埋沒了理性﹐為了讓更多人支持自己的陣營而宣傳歪理。相對於同性戀帶來的社會問題﹐用似是而非的偽真理麻木人的思考靈魂﹐會為我們的下一代帶來更深禍害。

通識教育

最近香港政府的教育政策作有重大改革﹐除了初中高中年期的分配﹐ 從英式的五二三學制﹐變為美式的三三四學制﹐合併會考和高考外﹐在高中課程的必修科目中加入的通識教育﹐就是政府改革的焦點所在。根據政府的建議該科的目的﹐是彌補在目前教育制度中﹐過度重視專科學習﹐以至學生的思想過於狹窄片面﹐沒法回應現今社會對通材的需求問題。這個新課程的目標﹐是讓學生有把不同領域的知識融會灌通的能力﹐提供批判性獨立思考的訓練﹐以及培養他們對學習的自主性。由於通識教育屬於必修科目﹐學生在這科的成績亦會影響大學取錄。在建議中通識教育的成績分為﹐校外公開試以及校內評估兩個部份。

原本香港中學制度的改革和我已經沒有多大關係﹐畢竟會考也是十多年前的事。但上星期女朋友和我說起﹐她在新聞中聽到了中學將會推行通識教育﹐引起了我對這個題目的興趣﹐看過教育處有關通識教育的廿五頁資料後﹐我認同通識教育的出發點是良好的﹐但在實行上有著根本性的問題。可以簡單的分為三個層次﹐先從影響最少的方便說起。

一﹕
通識教育的成績計算中﹐校內評估佔了很重的比例﹐當中包括了日常課堂表現﹐作業成績﹐以及校內測驗考試等。這做法不單加重教師和學生的負擔﹐在忙於應付公開試之餘﹐還要花精神時間去寫作和批改報告。校內評核沒有客觀畫一的準則﹐會形成學生之間的不公平對待。學生的工作量以及評分標準﹐在不同學校之間可以有很大的分別。而學生家庭背景之間的差異﹐亦會因校內評核而擴大。由於制作報告所需要的資源指導﹐比應付一般公開考試的需求大得多﹐這會讓家貧沒法聘請私人補習老師﹐或父母繁忙而疏於管教的學生處於劣勢。

二﹕
通識教育的其中一項目標﹐是提升學生的學習趣興﹐讓他們自發性的終生學習。可是在一個強迫性學習的必修科目中﹐提出這個學習理念就顯得很可笑了。在外國的教育制度中﹐通識教育Liberal Studies是大學才開辨的課程﹐目標學生是有趣興擴闊知識見聞的成年人﹐是非作為向上升學的踏腳石。在香港中學的學習環境中﹐僅靠每個星期幾個小時的通識課﹐又如何能夠培養出學生自主學習的興趣呢﹖我個人認為﹐通識教育是不可能在學校中﹐以系統化的方法去大量教授的。通識教育目標的學習思考能力﹐很大部份是要由家長以身作則﹐日積月累地對學生作出潛移默化。而學生在學校中遇到教師的質素﹐亦對他日後在這方便的發展有一定的關係。但是事實是沒有辨法可以保證﹐負責通識課的老師具被這些資質﹐而事情上擁有這些資質的人﹐除了少數有心投身教育事業者外﹐早已另謀高就﹐根本不可能會當上教師。

三﹕
我仔細看過在建議中提出通識教育的課程設計﹐給我的第一個感覺﹐就是這一科其實是在掛羊頭賣狗肉﹐說是訓練學生自主獨立想考﹐培養他們建立自己的價值觀﹐而暗地裏成為政府對學生進行洗腦的工具。課程的結構分為三個學習範疇﹐自我與個人成長﹐社會與文化﹐以及科學科技環境。在每一個範疇中﹐分為數個必修和選修單元。而然在每一個單元的題目上﹐已隱隱看見某一套價值觀的取向﹐在建護書的附錄例出各單元的探究問題中﹐竟然問如何的是佔大多數。而非是問某些事情為什麼是非這樣不可。這些問題雖說是引導學生思考﹐但潛意識中已給學生定下了思想畫的框框。我就不信教師或考試局可以接受﹐有學生以合理和有根據的思考推論﹐把這些命題的意義作出全盤否定。而這些單元項目以社會學上的應用倫理為主﹐並沒有教授更深層次的學術知識。若我作為課程的設計委員﹐我不會把這些有時效性相對上比較通俗﹐在一般報章評論可以看到的題目放在課程之內。反而會以中西哲學為主幹﹐教授學生批判思考的方法﹐以及自古以來引發人去思考的終極哲理問題。在給學生在打好思考的基礎後﹐才引導他們把所學到的應用在社會命題上。

資料來源﹕香港教育統籌局 http://www.em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