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政治經濟

政治和經濟﹐乃社稷之本﹐一國之基。觀乎現今左派妖言當道﹐不得不在此以正視聽﹐從政治哲學和經濟理論出發﹐捍衛古典自由主義的傳統。

奧運金牌的啟示

現代奧運會除去了掛在門面﹐友誼友一公平競爭的口號後﹐內裏其實是國與國之間實力的比試。在經濟學人雜誌也在賽前﹐提出了用國家的經濟指標﹐作為預測奧運金牌數目的水晶球。

十六天的奧運終於完結了﹐預測的金牌數目也沒有很太的出入。明顯的憑著改革開放帶來的經濟成果﹐中國成為了今屈奧運的大贏家﹐總共拿了三十二面金牌﹐除了在金牌榜上輸給全球的唯一超級大國美國外﹐已隱在三甲的位置﹐有能力和俄羅斯爭一日之雄。

中國成績優異是意料中事﹐但更加有趣的數字﹐就是十五個前蘇聯的加盟共和國的金牌數字﹐加起來有四十四面之多﹐遠遠拋離美國的三十七面。在冷戰時代﹐蘇聯和美國在奧運會上爭過焦頭爛額﹐誰也勝不了誰。在蘇聯解體後短短十數年間﹐在體育成績的上就已經拋離美國。在經濟學上有一個說法﹐一個國家的主權是不可以有效率地無限擴大﹐當國家主權超過了某一個限度時﹐再擴張就會違反經濟成本。從前蘇聯的例子看來﹐把超大的統一國家進行和平分裂﹐把權力下放至地方政府﹐成為技術性獨立但緊密關係的次大國﹐更合乎經濟發展的利益。

反觀統一後的德國的金牌數目﹐就比統一前的東西德遜色很多了。可見大型國家的合併﹐和在市場上大型公司的合併一樣﹐失敗遠遠超出成功的例子。

看畢這些數據後我不禁想﹐若中國自願分拆為三四個大國的聯盟﹐會否更有利經濟發展﹖中國的經濟發展也快到了瓶頸的位置了﹐政治的改革中央把權力下放是唯一的出路﹐但中央有沒有決心把權力下放貫撤到底﹐成立類似前蘇聯共和國或歐盟般超越國家的上層架構呢﹖

想不到奧運金牌榜中﹐竟然會為台灣獨立﹐找到在經濟學上的支持。

淺論知識產權制度

這陣子論壇有關知識產權的討論好不熱鬧。從最初一個小小的問題﹐基督徒使用老翻是否罪﹐引來了好幾位網友 就這題目發表高意。看了一連幾星期的正反雙方的論點﹐也刺激起小弟平日懶躲的思維﹐認真的思考起知識產權的問題。小弟一向喜好研究知識產權的問題﹐已有好 些零碎的觀點在腦海中。就趁這個機會﹐讓小弟把思路整理好寫下來﹐和各路高人交流一下吧。

有關知識產權的討論﹐大多只集中表面的應用層面上的問題﹐例如翻版合不合法﹐商人有沒然足夠的利潤﹐窮人有沒有受不公平的待遇等等。而本篇文章﹐ 則是從根本的角度出發﹐去探討現行知識產權法例是否合理公平﹐以及如何改進知識產權法。文章的第一部份是先介定知識產權﹐以及指出知識的特性。第二部份則 是申論小弟對知識產權立法精神的意見。而第三部份則是基於第二部份的立論下﹐提出現存三種不同的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的毛病和可行的改善方法。

知識和一般產權的分別

知識和一般產權的最大分別﹐就是在經濟學上知識是不折不扣的公用物品(public good) 。什麼是公用物品呢﹖學術上公用物品的定義是﹐該物品的邊際成本為零。簡單的說﹐生產一件公用物品﹐和生產一百件或一千件的成本是一樣的﹐物件而再多一個 人用﹐亦是不會影響原本使用該物件的人。因此公用物品的供應在物理層面是無限的﹐公用物品是不可能出現缺乏。

先舉些一般產權的例子﹐一個蘋果﹐若我吃了的話﹐你就不可吃。一間屋﹐若我住了的話﹐你就不可以再住﹐至少你再住進來是會影響到我。一架巴士﹐若 坐滿了的話﹐一個人坐了﹐就必定有另一個人不能坐。一間餐廳﹐在吃飯時間﹐就只能坐那麼多坐﹐煮那麼多菜﹐不可能招待無限個客人。一個醫生一天只有二十四 小時﹐只能看一定數目的病人。甚至一個公園一間公廁﹐多些人也是會對其他人帶來影響。因為一般產權(如商品﹐服務等) 的供應不是無限﹐在公平市場(fair market)底下, 其供求曲線是會有一個平衡點﹐而這個平衡點就是市場價格(market price)了。

現在舉一些知識的例子﹐你有一隻CD ﹐我借來抄﹐ (空白CD和抄碟機的價錢不計) ﹐基本上是不用成本的﹐而同時間你也沒有任何損失。因為我抄CD是不會影響你聽原本那一隻CD。在電腦下載一個軟件﹐除了電力和硬碟的空間外﹐也是不用任 何成本的﹐而下載的一方是不會影響被下載的一方使用該軟件。就算一門技術一門技能﹐你教懂了我後(教的時間不計) ﹐不是你就會忘記了那技術不能使用。換一句話說﹐在公平市場下﹐由於供應線是水平零﹐其供求平衡點只可能有一個數值﹐市場價格也就只可能是零了。

知識和一般產權還有一樣重大的分別﹐就是知識是不可能獨佔擁有﹐亦不可能從已擁有的人手中取回。一件商品或服務的產權很容易介定﹐因為不論商品或 服務也是有形的﹐一件貨品可以用鎖鎖著﹐就算給偷了也可以去取回。一間餐廳一個公園可以請保安去防止別人進入。但知識是無形的﹐學了唱一首歌或一項新技能 後﹐是不可以把記憶洗掉﹐甚至理論上若背了一個軟件程式入腦﹐也沒有人可以阻止你把程式用零和一默把它出來。若有人告訴你﹐你腦中某些東西是屬於他的話﹐ 你不把他當瘋子才怪。而現今知識產權法例的詭異之處﹐正正說是把你腦中的東西有不屬於你的可能。而由於不能把那知識從你腦中洗掉﹐亦不可能防止你把知識應 用出來﹐就只好在你應用你腦中的東西後﹐向你收取罰款了。換一句話說政府用人為的手段限制知識供應﹐因此知識產權的定價就不是由公平市場的平衡點中得出來 了。讀者們要記緊一點﹐在討論知識產權時﹐千萬不要誤用供求定律。

說到這裏好些讀者會不禁想﹐若知識是無形無價的話﹐那知識產權到底是什麼呢﹖
這個問題就底待下一部份探討了。

知識產權的立法精神

知識是人類進步文明的基石﹐人類的知識固然越多越好﹐但同時間若只有知識的存在﹐而沒有人能使用那些知識的話﹐也是不會為人類帶來好處的。知識產權的立法精神﹐就是把人類知識使用度最大化﹐讓人類能更快更有效率的進步。

知識度最大化 = 知識總量 x 知識的使用量。

上一部份說出知識和一般產權的不同﹐但知識和一般產權還是有相同的地方﹐就是兩者也需要人去生產﹐也是同樣有固定成本的。但生產知識的固定成本還 是要有人來負擔的﹐為了鼓勵知識的生產以及讓生產的人收回成本以及利潤﹐知識產權法就介定知識是屬於生產的人﹐若其他人要使用該知識就必需要知識產權的持 有人同意。上一部份也說過﹐由於知識是不可能獨佔的﹐在其他人侵犯知識產權時﹐就只有在法律上提出訴訟﹐向侵犯者取回持權人的損失。

知識產權鼓勵了知識的生產﹐那知識的應用呢﹖正如第一段說過了﹐有知識沒有人用﹐正如有田沒有人耕一樣是浪費。沒有什麼比免費並公開的知識更能推 廣知識的應用了。所以知識產權是有時限的﹐過了時限那知識就是屬於全人類(public domain) ﹐每一個人也可以隨意使用﹐從而增加知識的使用量。

知識產權法的目的﹐就是平衡知識的生產和應用﹐從而達到最大化有全人類利益的目標。很多人討論知識產權法時﹐只從保障生產者的角度去看﹐而忘記了保障生產者利益根本只是一個手段﹐而不是知識產權立法的原意和目的。

接下來就是小弟就三種不同的知識產權提出的意見﹐歡迎大家指教指教。

商標 (Trademark)

商標的用途是用來幫助消費者分辨商品和品牌。商標是向政府負費註冊﹐一般商標的年期是五至十年不等(視國家而定)﹐也可以無限次續期。侵犯商標就 是別人企圖欺騙消費者﹐用假貨冒充正貨。其本上商標知識產權制度沒有什麼好批評的地方﹐誠信的現代資本主義金錢本位經濟系統的支柱﹐商標的設立﹐只是用來 加強生產商和消費者之間的誠信。商標隨了本身的文字或圖案外﹐還抱含了該商號產品的品質保證(goodwill)﹐是一個減少產物知訊交易費用的媒介。嚴 格來說商標和第一二部份中討論的知識產權性質不同﹐所以供求和應用的分析用不上﹐不過本文既然是談知識產權﹐也順帶題一下。

專利 (Patent)

版權 (Copyright)

未完待續

反同非歧視

我早前在網上發表了兩篇反同的文章﹐主要的論點是因為基佬的陋醜﹐所以我們要鄙視他們的所為。我亦鼓吹以非暴力並十分人道的方法﹐用基因改造工程和正確家庭觀念教育﹐去改正先天或後天形成的同性戀﹐防止正常的小孩淪為基佬﹐從而把同性戀消滅於萌芽狀態。可是有很多支持同性戀的人﹐看見反同言論就不分青紅皂白地指責這是歧視。論壇的管理組在不深暸解事實的來龍去脈前﹐以歧視言論為理由給我一個警告。我想在此還我一個清白﹐並指正那些濫歧視主義者作出的無理指控。

首先我們要清楚明白歧視的定義﹐在此我引用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的條例。這個例子中是說的是性別歧視﹐但可以代入性傾向作相似的定義﹕

歧視分為兩種 – 直接歧視及間接歧視。

直接歧視是指任何人與另一個不同性別、不同婚姻狀況或沒有懷孕的人比較,該人得到較差的待遇。例如,僱主因為想聘用另一性別的人而不聘用你,便是性別歧視。又例如你是單身的懷孕人士,而僱主對你說分娩福利只是給予合法結婚的人士,便屬婚姻狀況歧視。或僱主在你放完分娩假後把你解僱,這就是懷孕歧視。

間接歧視是指向所有人一律施以劃一的條件或要求,但實際上並無充分理由需要加上該等條件或要求,而這樣做亦對某性別、婚姻狀況的人及懷孕人士不利。例如,你因懷孕而不能超時工作,你的僱主因此懲罰你。假如僱主不能提出充分理由證明需要超時工作,他的做法便屬間接歧視。

我們再看看維基百科對歧視的定義﹕

歧視(discrimination)指的是因為一些不合理原因、甚至無關係的原因而對某一社會團體成員作出負面的行為,此行為會導致對此一社會團體成員不利的後果。

歧視是偏見實踐的結果。譬如,某公司老闆認為女性比男性會處理家務,但處理公務的能力卻比不上男性這是一種偏見,如果該名老闆強迫懷孕的女職員離職在家帶小孩,則是對女性的歧視

從這以上兩個歧視的定義中﹐要有差別待遇或不利後果才可以算是歧視。我的言論從來沒有鼓吹要給同性戀的人不同待遇﹐亦不涉及任何暴力。事實上我另篇一舊文曾肯定同性戀侶伴應享有正常侶伴的法律保障。鼓吹預防小孩發展成為同性戀者﹐本身沒有涉及任何歧視成分﹐就好像叫小孩子不會懶躲﹐不要看品味低俗的報紙一樣﹐是很正面的言論我們會鄙視有工作能力但拿綜援的人﹐斯斯文文卻看咸報風月版的人﹐所以同樣的我們亦應該鄙視基佬。鄙視是一個態度﹐不是影響他人的行為﹐更加說不上是仇恨﹐因此不足以構成散播歧視或仇恨言論的問題。

請大家不要盲目地反對反同﹐反同不一定是歧視﹐反同亦可以合法合理﹗

反反同﹐鄙同

上篇反同文章引來很大的迴響﹐讓我認清楚反對反對同性戀者的真面目。我把文章貼在我常出去的兩個網站上﹐一個是人流比較少的討論區﹐另一個是香港社運份子活躍的日誌。首先我很高興發現原來我不是一個人﹐也有很多人反對同性戀﹐亦肯站出來表明立場。其次就是很多反反同的人﹐根本蠻不講理不可理喻。他們一見你反同﹐也不看清楚反同者的理據立場﹐就立即給你貼上歧視的標簽﹐抵諱反同者的人格個人素質。最令人反感就是他們不清青紅皂白﹐把反同硬說成是等同納萃。納萃是反同﹐但反同不一定就是納萃。他們利用典型混淆視聽的謬誤﹐企圖抹黑反同者﹐叵心可測。不過也不能怪他們的激進行為﹐有很多反反同的人本身是同性戀者﹐當他們視之為真理的信念受到挑戰﹐腦袋自然地作出本能反應去抵抗﹐尤其是在關係切身利益的情況之下。大慨和那些以宗教理由反同的教徒思路同出一轍﹐真是難兄難弟。

反同有很多種﹐不可以一竹竿打一船人。在反同的陣營中﹐右派教會勢力最大﹐但理據手法卻最差﹐可以說是反同在道德上的負資產。反同可以反得很有理性﹐亦可以同時遵守自由人權等現代社會的價值觀。我所提出的預防性滅同方案﹐通過教育和基因科技去防止同性戀者的出現﹐就不影響既成同性戀者的權益。包容同性戀是好事﹐但好事是包容本身而非同性戀﹐同性戀本身是一件壞事。人類絕種的假設有點太過杞人憂天﹐成為是反反同者的主要攻擊目標。回應反反同者的疑問﹐我提出新的反同理論。新理論的幅蓋性沒有舊理論大﹐同性戀之壞相比起違反人權自由的壞為輕﹐因此人權自由是比反同重要﹐這點我在舊理論中亦多次強調。

很多支持同性戀的人說搞基是一種生活方式﹐別人不應亦無權干涉。這是對的﹐因此政府不應立法禁止搞基﹐或在生活上實際歧視基佬。但不是所有生活方式也是相同﹐其中有高尚低俗之份﹐亦有好壞之份。同性戀就是一個低俗的﹐壞的生活方式﹐正如吸煙﹐酗酒﹐紋身﹐隱青﹐影視中黃晶式的低級趣味﹐語文程度低寫文語理不通一樣﹐是不應被鼓勵的。學校和家庭的責任就是培養下一代有高尚的品格情操﹐不過若下一代不聽教﹐自己要學壞﹐社會也沒有辨法﹐畢竟這些壞不是嚴重至要立法管制﹐不然凡事也管的副作就會產生一九八四式的極權國家。不立法不等於不要去教﹐引導下一代遠離同性戀的歪路﹐這是作為父母老師的責任。

假若未來科技倡明﹐醫生修正嬰兒遺傳病基因時﹐免費送修正同性戀的選項﹐相信大部份父母也會樂於這樣做的﹐我想就算選項要收錢也可能其門若市。不過教會大多樂善好施﹐若要教徒捐錢滅同﹐這選項應該可以免費惠給大眾。最重要是這個修正只是一個選項﹐並不帶有強迫性所以不會違返人權。但那個父母不想子女有個正常幸福的未來﹐有那個父母想見到子女同性戀﹖讓天下父母作出對兒女好的選擇﹐便足以見證同性戀的壞了。難道我們要質疑天下父母愛子女的心嗎﹖

我的新理論名為鄙同論﹐鄙視同性戀是也。鄙視不是歧視亦不是憎恨﹐請反反同者不要再無的放矢了。最後我想問一句支持同性戀的人﹐同性戀本身有什麼好呢﹖除了因為要包容所以要去包容外﹐同性戀還有什麼其他非存在不可的理由呢﹖

恐同﹐反同﹐滅同

十幾年前﹐同性戀者站出來表明自己是基佬的身份需要很大的勇氣。時移世易﹐在凡事也講政治正確的今 天﹐反對同性戀者倒要躲在衣櫃裏﹐寧可披著包容的外衣﹐也不敢站出來指正同性戀的錯誤。有宗教信仰的反同者還好﹐他們至少樹大好遮蔭﹐只要聽話不用獨立思 考﹐亦不雖要向別人交代反同的理據。我現在就鼓起勇氣站出來大聲說﹐我不喜歡同性戀﹐我亦害怕同性戀禍及我下一代﹐我的最終極目標﹐是要把同性戀在這世界上消除﹐或至少把他們對社會的損害控制在最少笵圍內。

很多人對反同者有誤解﹐把我們等同於納萃主義者﹐必然會對同性戀者迫害。我們受過西方啟蒙文明人文主義的洗禮﹐清楚明白保障人權的重要性。正如我們 不會歧視傷殘人士一樣﹐我們不會亦不應該歧視同性戀者。可是傷殘的存在始終是社會的一個缺陷﹐所以我們要全力幫助傷殘人士康復﹐讓他們重過健全人士的日 子。更重要的是保障安全﹐防止有人變成傷殘﹐從而減少社會上傷殘的人數。同樣道理﹐消滅同性戀的方法﹐就是預防加上治療。而任何有醫藥常識的人也知道 ﹐預防勝於治療。

同性戀的成因眾說紛云﹐至今還沒有肯定的答案。有些理論說是先天遺傳﹐有此理論說是後天環境因素影響。為了有效地解決同性戀的問題﹐我們假定先天和後天也有關係﹐再分兩方面去作出相應的預防措施。希望日後隨著科學的進步﹐我們可以找出同性戀的真正成因並加以根治。

先就同性戀是後天型成來說﹐那環境影響就是最重要的因素。我們就必須從教育入手﹐在學校和家中給小孩教導正確的家庭觀念﹐正如教導小朋友吸煙是錯一 樣。基於人民有表達自由的大前題下﹐政府可以做的事實在不多﹐看守這道防線只能靠老師和家長。會結婚生子很少會是同性戀﹐相信沒有家長樂於見到自己的孩子 搞基﹐兒子不幸搞基被迫接受是另一回事。這將會是一場很難打的仗﹐要教育新一代有教養有文化﹐不賭不煙不酒沒有不良嗜好已經是難事﹐還是教育他們正確的性 取向﹐更是難上加難。不過若我們不堅守這道防線﹐後果會不堪設想﹐為我們的後代著想﹐請大家不要輕言放棄反同。

若同性戀是遺傳的話﹐那隨著科技進步﹐這個問題應該可以迎刃而解。我們可以透過基因工程﹐分辨出導至同性戀的基因﹐在胎兒身上加以更正。像醫學上對 先天性遺傳病的最新突破﹐如過敏症﹐唐氏綜合病﹐心漏病等。同性戀基因是不正常的基因﹐因為同性戀者不傾向傳宗接代﹐就算有同性戀者被迫結婚生仔﹐這個基 因是沒有可能持繼傳播的。因此來源只可能是基因特變﹐就如癌細胞是正常細胞特變而來一樣。

不要看輕同性戀對社會帶來的傷害﹐人類有可能因為同性戀為絕種的。有科學家做消滅害蟲的研究﹐其中一個方法就是使用同性戀基因。在昆蟲群中加入基因 改做的基蟲﹐從而影響到其他正常昆蟲的繁殖行為。只要有臨界點數目的基蟲﹐而那些基蟲有吸引異性的獨特的優勝件條﹐那群蟲就會在數代至十數代內數目減少至 滅亡。為了人類生存著想﹐我們必需阻止同性戀蔓延﹐至少直到人類進化到無性或單性繁殖唯止。

最後想說一句﹕You can say NO to ga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