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占占字起的blog看見了篇文章﹐談論賭博必勝術﹐已經是同一系列文章的第三篇。我初看以為是開玩笑的遊戲文章﹐賭博不可能贏受制於數學定律。想不到既然有人一本正經討論文章的必勝術是否可行﹐還正反相方洋洋數千字陳述賭海心法﹐看起來就像討論阿媽唔係女人一樣咁荒謬。
文章中所謂的必勝法很簡單﹐假定賠率是50%﹐輸了錢就雙倍加注﹐ 贏了錢就立即走人。理論上不可能也押不中﹐只要押中一舖就可以翻本。文章還事有剎介地﹐例出一些數字去支持其論點。假若你有賭本$3200﹐你第一舖買$100﹐要連輸五次才會輸清袋。連輸五次的機會率是1/32大約3%﹐即是你用$3200本金有97%機會贏$100。文章認為97%差不多等於一定贏﹐所以稱之為賭博必勝術。問題是文章忘記了計算那3%會輸的可能性﹐計算輸贏預期值的數式應該是﹕$100 * 97% – $3200 * 3% = 0。所以如果賠率是50%﹐在數學上賭博不會輸不會贏。若果有$3200本金﹐不論是用輸了加倍玩法﹐還是一舖過全部押上﹐從數學上來說是沒有分別的。現實中賭場因為有圍骰或雙紅通吃的規例﹐任何賭博的賭率也低於50%﹐所以在數學上不論如何下注法﹐賭客在沒有可能會贏錢。
在文章的回應有人說﹐認為賭錢講運氣﹐贏錢時有好運應該加注﹐輸錢時交惡運應該走人。理論上這也是不正確﹐每局下注的數目﹐是不應該受輸贏影響。賭錢不過是機會率的遊戲﹐在賭桌上根本沒有運氣這回事。每一局也是獨立事件﹐每一局輸贏的機會相同﹐與前局或後局沒有任何關連﹐那麼每局下注多少是沒有關係。若果有個賭仔輸了錢﹐認為今天運氣不好﹐明天再來翻身。其實他今天死戰到底﹐還是明天再來發財﹐在數學上是沒有分別的﹐反正每局的機會率是故定﹐並不會因為賭仔主觀的運你而改變。長賭必輸﹐不論是今天賭﹐還是明天繼續賭﹐只要再賭也就是長賭﹐分別只是輸得快還是輸得慢。
機會率中學有教會考要考﹐懂得計算機會率 ﹐就應該明白賭錢必輸的數學定理。為何還這麼多人誤信賭錢有可能贏﹖賭錢必輸應該與地球是圓一樣是明顯不過的真理。賭錢想贏只有一個方法﹐就是開賭場﹗ 當然若果不是賭純機率性的遊戲﹐而是玩講技術與對手鬥心理戰的撲克牌﹐只要技術高超要長勝也不是沒有可能。從數學上來說﹐廿一點是賭客唯一可以必勝的遊戲。不過當賭客苦練數牌的絕技贏了一大筆後﹐就會被賭場例入黑名單不許進內﹐賭場才不會笨到明知會輸也要賭。為什麼一般賭客﹐明知會輸還要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