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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思想史第一部 – 第五章﹕慈運理的神學

除了德國的馬丁路德外﹐瑞士的慈運理(Huldreich Zwingli)是宗教改革另一大神學家。他的神學有一部份源於路德神學﹐但另一部份有別於路德神學﹐把基督教與人文主義結合。

慈運理認為聖經是神的訓示﹐聖靈一般通過聖經工作﹐但聖靈也可以直接在非教徒身上工作﹐所以他不如路德般受到經文主義制肘。慈運理認為信仰就是在精神上健康﹐信仰對於靈魂如同健康對於身體一般重要。他認為神是宇宙萬物的始動者﹐神主要透過自然定律工作。他某程度上是理性預定論者﹐相反路德則認為神是超越理性﹐不受任何法則限制。

慈運理認為神的律法不會判定人的犯罪﹐只是說明我們如何犯了罪﹐神的律法是先驗性的自然法﹐與康德提出的哲學不謀而合。他認為福音就是神的律法﹐而世俗政府的法律﹐也應該建立在福音的基礎上。慈運理否定聖事的神聖性﹐他認為聖事只具紀念性質的儀式﹐聖靈在聖事之外工作。他同樣否定聖體﹐聖體只是代表耶穌的身體﹐並不是耶穌的身體臨在聖體中。聖餐只是一個紀念活動﹐而非教徒與耶穌同在一起。

慈運理這章很短﹐田立克大部份時間也是比較他的神學與路德神學的分別。慈運理的神學很理性很易明﹐面向工業化中產階級社會﹐反觀路德神學還帶有很重農業社會的影子。他的神學奉行簡約主義﹐很多中世紀流傳下來的神學也給他一刀切掉。在理性上我找不到反對慈運理的理由﹐不過我認為符號化聖事太過冰冷﹐太過機械化﹐缺乏原本神秘主義色彩的吸引力。慈運理的思想是很好神學基礎核心﹐但對平教徒未免缺乏感染力。傳道時可能有點乾澀﹐我不反對加上適量的包裝﹐為理性披上宗教氣氛的外衣﹐好吸引教徒參與教會。

基督教思想史第一部 – 第五章﹕馬丁路德的神學

馬丁路德發起的宗教改革是教會歷史的轉折點。他的突破並非出於教義上的革新﹐那其些神學思想早在後中世紀已被提出。他的突破在於勇於脫離羅馬天主教會﹐當嘗試推行教內改革失敗後﹐他一手建可以與羅馬並肩而立的新教。

神學上的分裂

天主教的神學觀強調客觀性﹐神透過教會用聖事去救贖人類﹐教會的角色就是管理人與神之間的關係。天主教認為救贖是可以衡量的﹐神訓示只是為人類指示成聖的方向﹐而非要人類絕對服從的命令﹐善與惡並非二元對立﹐當中可再細分不同的善惡等級。正因為救贖在神學上可被量度﹐但實際上沒有辨法量度﹐人不能肯定自己得救﹐害怕死後審判而產生焦慮。路德神學提出解決這個焦慮的方法﹐個人化人與神的關係﹐將信仰內化成為人接受神。人與神的關係黑白分明﹐一是完全與神同在﹐一是完全與神分離﹐沒有中間的深淺不同的灰色地帶。

中世紀教會以金錢買救贖的贖罪卷﹐故然與路德神學水火不容。他提出人與神可以直接連繫﹐ 不再需要透過教會作為中間媒介﹐引申出幾個相關的問題。人可以直接向神悔改﹐在祈禱得到神的寬恕﹐可以取消告解聖事。人與神的關係黑白分明﹐人死後一是在天堂﹐或者是在地獄﹐可以取消煉獄的教義。由於在地獄中人與神的關係依然存在﹐地獄仍是人與神分離的一個境界﹐有別於中世紀普遍認為地獄是一個地方。

路德對教會的批評

馬丁路德反對宗教的權柄﹐他認為教庭不應壟斷神﹐成為神在世間唯一的代言人。他反對教會道聖俗二分﹐對平信徒和神職人員有不同的道德標準。他把宗教和道德的關係倒轉過來﹐天主教本是有道德所以顯出信心﹐現在則變成了沒有信心就一定沒有道德。他主張唯獨因信稱義(sola fide)的教義﹐不過這教義被很多人﹐包括基督教徒誤解。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唯獨因恩典﹐唯獨通過信﹐才能夠稱義。路德教義中的信﹐是指接納神的恩典﹐肯定自己得救的信心﹐這個信的意思並不包括必需要接納任何特定的教義。路德亦反對聖事的客觀性實際功效﹐他認為人若沒有信心﹐聖事就沒有救贖的功效。天主教的神職架構﹐本來是為著聖事而設立。路德完全摧毀聖事的意義﹐同樣也摧毀了神職架構﹐他認為每一個虔誠的基督徒也可以出任司祭當牧司不需要任何人去按立。

路德與人文主義

在宗教改革初期至今﹐人文主義與路德思想互相攻擊﹐雙方爭論不休。人文主義不一定反宗教﹐事實上與路德對立﹐是基督教人文主義。人文主義對教會傳統和聖經也抱有學術性的懷疑態度﹐路德推翻了教會傳統﹐但認為聖經是絕對。路德認為人文主義與世俗政治和教會妥協﹐人文主義則認為路德過份激進影響和平。人文主義者強調教育和理性的重要﹐而路德則持相反意見。最至命的分歧是兩者對於自由意志的看法﹐人文主義者認為人類有自由意志﹐可以選擇信從神得到救贖。路德認為人得救完全出於神的恩典﹐人可以決定自己的救贖是褻瀆神。

路德與福音派

福音派的神學起源於路德﹐但他們批評路德的宗教改革不夠徹底﹐還殘留半吊子天主教的神學思想。福音派認為神不獨透過聖經與人類說話﹐神無時無刻也對每一個人說話﹐只要人承受起背負神的十架。路德的神是一個寬恕甜美的神﹐福音派的神則是要人背十架受苦的神。路德只說人可以肯定自己的救贖﹐但沒有說神如何揀選得救的人。福音派除了肯定自己得救外﹐還要肯定別人一定不能得救。路德的改革只限於宗教上﹐福音派則認為他們還要改革社會﹐甚至不惜以武力對抗世俗政權。福音派認為人類可以聖靈上身﹐日常大小事務也有可以聖靈指引。路德認為聖靈幫助人內省悔罪﹐但不會變成鬼上身般的另外一把聲音。路德認為十架的救贖具客觀性﹐福音派則強調人會背起自己的十架才會得到救贖。路德與加爾文一樣﹐接受嬰兒領洗﹐但福音派則認為成人領洗才有效。福音派認為只有他們才是真正的教會﹐只有他們的教徒才能得救。路德反對福音派孤立自己的做法﹐他認為對福音派敵視教派不是有愛心的表現。

路德與聖經

路德認為聖經是教會的法律﹐甚至可以用來審判教會﹐聖經是神的話語。神的話語在聖經成書以前﹐已經客觀地存在。路德認為他能以神的話語成原則﹐去分辨那一卷經書屬於聖經之內。他不否認聖經能夠追加經書的可能性﹐只要當代有人屬有先知聖靈的能力。他對聖經的態度是半宗教﹐半歷史性的批判。從歷史的角度看﹐他認為摩西不是摩西五書的作者﹐他認為以西結書和默示錄應該從聖經刪除﹐雅各書也沒有任何福音價值。

路德與罪和信

路德認為不信就是犯罪﹐罪沒有分大小﹐只要人遠離神就有罪。他口中的信並不等同事下流行基督教口中的信。信不是指必需要接受某些教義﹐甚至不是任何基督教的核心教義。信也不是指相信某些歷史事實(fides historica)。信是接受神的恩典﹐接受罪惡的赦免﹐與建立神親近的個人關係。

路德與神

路德對神的觀念十分獨特﹐他認為人只能從對比中去認識神。神是無限﹐超越人類的想像和言語。神不會因為不是祂不做某些事情而不是全能﹐神的全能是指他可以有潛力去做任何事情﹐神並不需要擇選做什麼﹐因為祂可以什麼也做。他認為歷史是由神主宰﹐歷史並不是神與魔鬼的鬥爭﹐而是神藉著魔鬼去工作﹐世間的災難是為神對世人的懲罰。

路德與基督

路德認為我們如何形容基督﹐是反影出基督在我們身上的影響。基督學並不是研究耶穌到底是什麼東西﹐而是研究耶穌對我們有什麼好處。耶穌是道成肉身﹐他就是神的話語。路德認為神的話語有四重意思。第一樣是指神的心﹐穩藏在神的內在﹐人類不能看見。第二是指耶穌是人類可以看見的歷史見証。第三是指先知﹐耶穌和使徒留下來的說話﹐記錄成為聖經。第四是指在聖經以外﹐但基於聖經﹐人在傳道時說的話。

路德與教會和國家

在路德的教義中教會是最弱的一環﹐因為他的神學基礎是人與神的直接關係﹐並不需要教會的存在。教會欠缺權威和架構﹐是一直以來困擾基督教的問題。路德認為教會是客觀性的存在﹐人並不能選擇教會﹐人在出生以前已屬於教會﹐人後來才發現自己屬於教會。福音派則認為教會是由人創立﹐沒有教徒就沒有教會。路德認為教會分可見和不可見兩部份﹐不可見的部份是聖靈的真正教會﹐可見的部份是現實中不完美的教會。福音派認為可以觀察人的內心﹐決定那個人是否屬於教會的一份子。路德則認為人就算多麼的不虔誠﹐始終也是教會的一份子。教會內每個教徒也是司祭﹐牧司只是教徒的代言人﹐並非比教徒高人一等。路德教會的權柄來自政府﹐國王成為教會的最高主教﹐教會成為政府行政機構的一環。因為教會的權力來自政府﹐教會的自然法傳統逐漸消失﹐教會再沒有超然道德位置﹐去批判權力來源的政府。有些人認為路德把政府置於教會之上﹐是間接促成德國人面對納萃統治﹐只能逆來順受﹐缺乏反抗的道德勇氣的原因。

感想

路德神學與中世紀的神學傳統﹐和我所熟悉的天主教神學很不同。他的想法解決了一些當時教會的問題﹐但他卻沒有預期到﹐他的神學又產生更多的問題。路德的神學表面看來似乎言之有理﹐但有些教義深入研究時﹐卻發現好像自相矛盾。到底是我弄不清楚路德的意思﹐還是路德的神學真有問題。讀這章的最大得著是知道因信稱義的原意﹐發現福音派背叛了宗教改革。我比較認同基督教人文主義的精神﹐但路德神學也有可取之處﹐從相反的角度出發﹐讓我們從不同的角度認識神。我想若果用維根基坦去分析﹐路德神學到底還會剩下什麼慨念。可不可以用三位一體的解決耶穌人神爭論的辨法﹐建立一條路德神學與天主教神學的轉換方程式﹐重新整合分裂的教會呢。

基督教思想史第一部 – 第四章﹕從天特會議到今天的天主教會

天主教面對新教宗教改革的威脅﹐不得不重新找出自我定位﹐進行一系列反改革運動。雖然是名稱上是反宗教改革﹐天特會議實際上是推行天主教教內改革。中世紀的神學思想很多元化﹐教會內不同思想百家爭鳴。新教在宗教改革中選擇了其中一條路﹐而天主教則相對地走上另一條路。田立克在這章內簡單地總結天主教和基督教在神學理論上不同的地方。

權威

天特會議決定教會權威的基礎﹐天主教的權威來自聖經﹐但天主教聖經與新教聖經書目不同。馬丁路德把次經從正典中刪除﹐因為次經支持他反對的律法立義。馬丁路德還想刪除更多的經書﹐例如以斯帖記(Book of Esther)。除了聖經外﹐教會的傳統也有同樣的權威。教會傳統的內容沒有明文規定﹐基本上等同教庭日常運作的決策﹐教宗理論上可以任意解釋教會傳統﹐不過實際上當然不可以與歷代教會的文獻記錄差異太大。拉丁文武加大通行本聖經才是聖經的最終權威 ﹐天主教並不接受其他聖經譯本。教庭有解釋聖經的權威﹐ 最終的解釋權在教宗一個人手上。在新教中沒有任何人獨佔解釋聖經的權威﹐於是他們為著不同的神學觀點永無止境地爭論不休。

天特會議認為罪是人的墮落﹐但不是新教認為的完全墮落。 罪只是令人減少自由﹐人沒有完全失去自由。天主教認為原罪並不是罪﹐只是人類會犯罪的傾向。新教認為不信就是有罪﹐天主教則認為違背神的律法才有罪。新教認為罪是遠離神的結果﹐天主教認為們罪的結果是遠離神。新教罪的包伏很重﹐要完全信服神才會沒有罪。 天主教的罪則是可以悔懺免赦的行為﹐所以教徒在活得比較輕鬆開心。

稱義

新教簡單地認為因信稱義﹐天主教稱義的觀念則複雜很多﹐保留Thomas神學的傳統。稱義是神的恩典﹐恩典的內容一面是信﹐另一面則是望和愛。信並不是稱義的唯一條件﹐因為一個信了的人可以犯罪而暫時失去稱義。其實天主教和不少新教徒也誤解了因信稱義的意思﹐他們認為因信稱義是只要人信了就可以強迫神赦免人的罪﹐得到救恩是信的必然結果。因信稱義中的信﹐與天主教的信不同。天主教的信是指知識上和道德上的行為﹐新教的信則是指人不可抗拒神的恩典。

聖事

新教只有兩件聖事﹐天主教有七作聖事﹐但聖事數目不是重點﹐而是兩者對聖事的本質不同理解。天主教認為聖事的神聖力量具客觀性﹐聖事的救贖功效與人的信仰思想無關﹐領取聖事己有聖靈的實質工作。新教則著重人與神的關係﹐若人不信神則聖事沒有任何意義。天主教保留化體論﹐認為耶穌真實的臨在聖體和聖酒中﹐新教則認餅和酒只有象徵意義。這點的分別在參觀兩者的教堂最為明顯。新教的教堂在不舉行崇拜時﹐只是一座沒有特別的空屋。天主教的教堂因為長期供奉聖體﹐神真實地臨在教堂祭壇上﹐所以教堂無時無刻也是神聖莊嚴的地方。修和聖事是新教攻擊重點之一。修和聖事並不是神父寬恕罪人﹐而是神透過神父﹐亦只可以透過神父去寬恕罪人。天主教的信仰最重要是聖事﹐傳道反而其次﹐而整個神職架構也是為聖事而設立。

教宗無誤

在天特會議中對教宗的地位也有激列爭議﹐這個爭議持續了幾個世紀。一個說法是教宗為神的代理人﹐所以是主教團權力的根源。另一個說法是教宗是主教團的代表﹐宗教的權力最終來自主教團。在1870年教會宣告教宗無誤的教義﹐代表著教宗對主教團的勝利﹐從此教宗擁有超然的地位﹐在教會內沒有可能受到批評。行使教宗無誤必需付合特定的條件﹐只有使用ex cahtedra宣告才具有效力。教宗無誤在教會歷史上絕少使用﹐第一次亦是唯一次是1950年宣告聖母升天。(田立克在書中沒有說﹐不過我印象中記得聖母無玷也無誤宣告﹐應該再沒有第三條無誤宣告了。)

詹森主義(Jansenism)

在天特改革後的天主教﹐因為耶穌會權力的關係﹐Thomas傳統在神學上佔壓倒性優勢﹐詹森主義是奧古斯丁傳統最後的垂死爭扎反抗。

可行性主義(Probabilism)

教會在道德上的指引是基於是可行性(porable)﹐而並非絕對劃一的道德指引﹐保留人在道德決定的選擇自由。可行性指引的申延是罪分為死罪(moral sin)和可原諒的罪(venial sin)兩種罪﹐基本上所有生活中會犯的罪也是可原諒的罪﹐因些罪的問題沒有新教的嚴重性。

看罷田立克天主教教義這章﹐我這個天主徒有點慚愧﹐原來自己對所信的宗教所知甚少。教義最粗淺的陳述我當然聽過﹐但背後的神學基礎卻完全一竅不通。我以前以為天主教是跟隨奧丁斯古傳統﹐而基督教是跟隨亞里士多德的傳統﹐原來我一直都弄錯了﹐兩者的立場其實是剛剛相反。今次可以說是重新認識我的信仰﹐溫故知新獲益良多。

基督教思想史第一部 – 第三章:中世紀神學源流

要了解中世紀的神學﹐千萬不要抱有中世紀是黑暗世紀偏見﹐套用現代人的眼光去檢視中世紀的思想。中世紀的神學只一個中心思想﹐就是教會擁有超越世界的聖神真實性﹐在神聖的社會中領導文化和科學的思想﹐只要記著這一點就可以理解中世紀的所有神學觀念。中世紀的神學想思主要分為三大主流﹕學術主義(scholasticism)﹐神秘主義(mysticism)和聖經主義(biblicism)。這三者在中世紀時並不互相抵觸﹐只不過是解決信仰上的問題時﹐採用不同重點的進路。學術主義架構神學理論﹐神秘主義強調個人靈性的經驗﹐而聖經主義則為前兩者背書。

中世紀的神學思潮的歷史﹐ 是兩大神學理論不斷的重覆爭議﹐正反雙方透過辯証法﹐不停更新發掘新的神學知識。一邊陣營是聖奧古斯丁傳統﹐另一邊陣營則是聖湯馬士的傳統。其實這兩個傳統分別源於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對世界觀的說法﹐影響到神學中應該如何理解神的看法﹐可以說是古希臘哲學爭論的申延。中世紀的兩大修會Francisancs與Dominican﹐分別代表這兩個不同的神學傳統。

在中世紀並沒有現代的世俗或宗教之分﹐教會與國家和文化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教會的架構代表聖神在世界真實的存在。當教會充當世俗的行政機關的功用時﹐教會不免在同時間會被世俗化。對內在教會產生修會抗拒世俗化﹐僧侶在修院中鑽研神學﹐藝術和科學﹐堅持純正神聖的教會精神。對外教會產生騎士和十字軍﹐統一歐洲大陸的異教徒﹐和反攻被回教徒控制的聖地。教會在世俗事務上擁有的權力﹐引發教會與封建國家君主衝突。教會內的地方主教也對權力集中在羅馬教庭感到不滿﹐認為應該像早期教會般實行主教公會制﹐教會的最終決策權由主教們集體決定 ﹐而非落在教宗一個人身上。最後在地方教會和國王聯手﹐發動宗教革命結束教庭的權力架構。

在早期教父與宗教改革時期相比﹐中世紀的神學家顯得黔然失色。中世紀沒有缺乏創新獨到的新神學觀念﹐神學家的工作是在現有神學基礎上﹐深化整理融合希臘哲學和基督教﹐徘徊在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之間。以下是幾位比輕出名的神學家。

Anselm of Canterbury的最大供獻是嘗試提出神存在的論証﹐這些論點今天在知識水平低的教徒間十分流行﹐不過在哲學入門中卻成為經典的反面教材。當然我們不要看少Anselm﹐這些論點以中世紀的水平來說﹐其實還是蠻進步的學術思想。

Abelard de Paris的神學嘗試用理性去解神秘主義。另外他研究何謂善惡的道德理論﹐他認為善惡不是由行為的結果決定﹐而是取決於人內心的動機﹐因些罪就是幹違背良心的事性。

Bernard of Clairvaux則剛剛相反﹐他是一名神秘主義者﹐認為信仰是源於經驗﹐經驗源於聖靈。

Joachim of Floris發展出一套有別於奧丁斯古的歷史哲學﹐他提出三個不同的千禧年期﹐第一個時期是舊約的律法時期﹐第二個時期是現在的教會時期﹐在最後一個修道時期中﹐全人類將歸依天主﹐不再需要教會的引導。

在十三世紀﹐歐洲的基督教文明接觸中東的回教文明﹐從新認識失落了的亞里士多德哲學。正如奧丁斯古給柏拉圖洗禮﹐用柏拉圖的哲學去解釋基督教的信仰﹐Thomas Aquinas則是為亞里士多德施洗。奧丁斯古認為人類知識是從神而來﹐神賜與人類內心的理性﹐人類從理性產生知識。Thomas的說法則是剛剛相反﹐萬物皆從神而來﹐但人類的知識源於對萬物的觀察﹐人類透過知識來更加認識神。他的另一個供獻與Anselm差不多﹐提出五個推論嘗試証明神存在。當然以今天的角度來看﹐結果也與Anselm差不多﹐成為哲學入明的反面教材。不過他的推論與Anselm的推論截然不同﹐一個是以柏拉圖為基礎的本體論﹐另一個則是以亞里士多德為基礎的因果論。除了神學外﹐Thomas在哲學中道德和美學的課題中﹐他的理論對後世也有深遠的影響。

William of Ockham最著名是他那把剃刀﹐認為推論的解釋越精簡越準確﹐沒有必要把簡單事情複雜化。William的原意是推論教會的信仰權威﹐卻想不到後世用他的剃刀把神從現實推論中剃掉。

Meister Eckhart是德國神秘主義的代表人物﹐將Thomas神學理論轉化為實踐經驗。

宗教改革在中世紀末期己開始醞釀﹐英國的John Wyclif已在發展改革神學的雛形﹐差不多包括所有改革神學﹐除了馬丁路德提出人與神的新關係﹐不需要再通過教會。雖然Wyclif大力批評教會傳統﹐中世紀教會其實對神學討論很開放﹐他提出的說法並未被定為異端受到迫害﹐只是眾多不同神學理論間的學術爭議。

看罷中世紀神學思想的歷史﹐我認同田立克在第三章開頭的說法﹐中世紀並非完全黑暗墮落﹐知識發展完全停滯不前。經歷羅馬帝國的興衰﹐歷史在這時期相對上比較平靜。雖然中世紀只有Thomas Aquinas一個著名哲學家﹐但在修院內有很大的學術自由空間。在眾多無名神學哲學家的著作中﹐我們可以找到後來啟蒙哲學巨頭的想思縮影﹐或未經雕琢整合的零碎思考片斷。

基督教思想史第一部 – 第二章﹕聖奧古斯丁的生平思想

不論在神學或是西方哲學上﹐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of Hippo)也是非重要的一位人物。啟蒙後的大哲學家的思想﹐如笛卡兒﹐黑格爾﹐史賓洛沙等的思想﹐也可以追溯源頭致奧古斯丁的著作。他的神學思想同樣影響深遠﹐差不多奠定日後西方神學所走的道路。他是古典時代的最後一位哲學家﹐亦是中世紀的第一位哲學家。研究基督教神的人﹐絕不能無視奧古斯丁的思想。而要明白他的思想﹐先要從他的生平開始。

奧古斯丁的生平可算是多姿多采﹐他的思想結集當時各家哲學之大成﹐並將之融會灌通入基督教的神學裏面。他父親是異教徒﹐但母親是基督徒。受他父親的影響﹐他得以學習古典時代的眾多學說。他的思想轉變分為八個時期。最初他如大部份人一樣﹐受柏拉圖和Stoics的傳統的影響。其後他受Cicero的影響﹐從哲學中探索真理﹐並把哲學應用在基督徒的生活上。其後他受波斯完教Manichaeism的影響﹐嘗試用善惡二元論去解釋世界。他從天文中看到世界運行的完美法律﹐於是墮入懷疑主義中。他建立一套新的認知論﹐從懷疑主義走入新柏拉圖主義﹐去釋神與世界基於愛的關係。他這時開始接受教會的權威﹐而教會中聖人和修行僧亦給他很大啟發。不過奧古斯丁與亞里士多德的思想相異﹐而千多年來這兩個不同的傳統的爭議也沒有停止過。

奧古斯丁的認知論與苖卡兒推論同出一轍﹐均是認為人應該內省去找到可以確定的真實存在。分別是苗卡兒的結論是“我思故我在”﹐而奧古斯丁的結論則是靈魂內看見的神﹐而神就是世界真實存在的跟據。他認為只有神永恆不變的存在﹐我們才不會活在懷疑的空虛中﹐這樣世間萬物才有意義。

奧古斯丁認為神是終極的存在﹐超越時間和空間﹐超越客觀和主觀﹐世界所有事物也存在神當中﹐神就是愛。當我們正確地愛自己或事物的時候﹐就是愛我們或事物中的神性﹐我們就是在愛神。他對三位一體提出新的見解﹐聖父就是給與愛﹐聖子就是被愛﹐而聖靈就是愛的力量﹐如同記憶﹐智慧和意志一樣。他明確地指出神從虛無中創造世界﹐世界並不獨立存在於神之外。他認為時間並不是無限﹐時間隨著世界被神創造出來﹐因此並沒有所謂創世前的時間。他的時間觀是線性﹐與Stoics的循環時間觀不同﹐因為只有時間一去不返﹐我們的人生才有意義。

奧古斯丁說人的擁有意志﹐靈魂的兩個基本活動就是求愛和求知。他認為靈魂永恆不滅﹐若遠離神沒有神的愛﹐就是最大的懲罰。

奧古斯丁的歷史觀是聖俗二分﹐ 我們從地上罪惡之城﹐通向上帝充滿愛之城。

奧古斯丁對神學的最大貢獻﹐是他發明了原罪的教義。這個問題正是宗教與道德的交叉點﹐自古以來在教會為此爭論不休。到底人類行惡事所以犯罪﹐還是人類因為有罪性所以行惡事呢﹖在早期教會中﹐異端神學家Pelagius與奧古斯丁唱反調﹐他認為人類的本質是自由﹐人擁有理性可以作出正確的決定。他認為人是受造物﹐人類自然會死亡﹐死亡並非罪的懲罰。他認為亞當犯的罪並不禍被後人﹐所以原罪的並不存在﹐人要犯了罪才會淪為罪人。 耶穌透過領洗赦免已犯罪的人﹐並世人作一個不犯罪的好榜樣。人類可以憑自由意志行善或行惡﹐行善則親近神﹐行惡則遠離神。奧古斯丁則認為人的本質是墮落﹐必需依靠神的恩典才能夠行善。人類想憑自己力量行善﹐就會離遠神然後墮落。犯罪是因為人類驕傲﹐因為驕傲讓人遠離神。在奧古斯丁的理論中﹐犯罪並不是因為行了惡事﹐倒過來行惡事是因為人有罪。人類犯罪因為遠離神﹐遠離神本身就是犯罪的懲罰。基督透過領洗把恩典賜與人類﹐人類是因為神的愛成義﹐信只不過是成義的媒介。奧古斯丁認為人不可能抗拒神的恩典﹐被神選取的人就不可能失落﹐而Pelagius則認為人要努力才能夠接受恩典。

奧古斯丁跟從Cyprian的傳統﹐教會是救贖的機關﹐從每個人獨立的聖化﹐轉變為整個教會的聖化。教會的神聖性是客觀的存在﹐獨立於代表教會的人。因為領洗聖事的神聖性是客觀的﹐所以就算是異端教會負責的施洗也是有效﹐沒有人需要重新領洗。同樣地按立也是永久有效﹐所以被逐出教會的神職人員所行的聖事也是有效。

看完這課令我對奧古斯丁完全改觀﹐我以前對他的生平也略有所知﹐也知道他發明原罪教義和主張禁慾﹐這兩項教義正正是我不喜歡他的原因﹐因為我覺得他的思想不合理﹐與西方傳統的進步思想不乎。不過這課以神學的角度去解釋他如何建立這兩個教義﹐讓我明白這兩教義背後的推論。雖然我還是不認同他的說法﹐但在明白他的神學和生平背景後﹐至少可以同情地理解他為什麼會得出這兩個結論。認識原裝正版的原罪論後﹐我更發現以前在基督教常聽的那套原罪論﹐完全歪曲奧古斯丁的精神。因為人有原罪﹐信教者赦罪﹐有罪者入地獄﹐所以不信者會入地獄。這個畸胎原罪論大部份正常人聽了也會反感﹐但是這個畸胎原罪論卻自相矛盾﹐推翻了人沒有自由選擇接受恩典的前設﹐人信不信決定權在神並不在人。奧古斯丁是教會歷史中最偉大的神學家﹐不論認不認同他的神學觀點﹐我們也不能無視他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