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自由主義 (Liberalism)

自由主義是哲學家John Rawls提出﹐在七十年代興起至今差不多半個世紀﹐一直深受是西方左派社運份子喜愛。他不滿意功用主義與傳統道德理論差太遠﹐可是另一邊廂的道德直覺主義又是一盤散沙﹐有很多互相衡突的道德金科玉律﹐沒有完整系統去制定社會政策﹐於是提出新自由主義填補這個空缺。新自由主義有兩大教條分別是﹕

  1. 一個公義的社會就是公平的社會﹐每個人的基本人權﹐利益受到保障。這項教條本身沒有什麼爭議性﹐與古典自由主義的思想一脈相成﹐第二項教條可是破天荒的新理論﹐改變西方政治理論的討論方向﹐成為學者討論其他理論比較的基準點﹐或曰慘成為天下圍攻的箭靶。

2.資源的分配比需遵守最大化最不幸社群利期的準則。換一句話說﹐公平的定義是資源均分﹐除非不均分配可以讓最差一群人也最受惠。舉個例子﹐上層﹐中產﹐基層有四個資源的分配安案﹐
A. 9, 4, 1
B. 8, 6, 2
C. 5, 4, 4
D. 3, 3, 3
自由主義必需要選擇第三個方案﹐不選擇極不公平的第一個方案原因很明顯。不選第四個方案是因為均貧﹐但反對資源最大化的第二個方案就有待相確了。第二教條一般稱之為不同定律(difference principle)

支持新自由主義的不同定律主要有兩個論點

  1. 社會契約論
    假若每一個人也是自私和理性﹐若果我們投胎前不知道我們在社會上的起點﹐例如不知道父母是否有錢﹐不知道有沒有天賦材能。在沒有任何資訊的情況下﹐選擇新自由主義的不同定律是最好的社會契約。因為跟據風險最小化的推論﹐我們就算不幸生為基層﹐也希望有好日子過﹐所以就要把基層利益最大化了。

當然也有人會批評假設性的社會契約不切實際﹐現實沒可能出現無知的選擇。可是這是一個哲學性的思想實驗﹐理性中的理論不定要從現實出發﹐可以是先得出結果﹐再把現實理朝想方向改造。

最大問題是這個推論有一個盲點﹐忘記了機會率的風險評估和人性的賭徒心理。若選擇基層利益為勉強可以過活﹐就有機會博進入生活中上層享受榮華富貴﹐反正生在上中下三層的機會也是均等的。所以只保障基層的最低生活標準﹐也不失為一個可以接受的社會契約。

  1. 公平推論
    古典自由主義保障基本人權﹐讓人可以在公平的情況下自由競爭。可是由為人生出來就是不平等﹐有些人家境富裕﹐有些人天資聰資﹐在公平競爭下的起步點全靠運氣安排﹐因此社會就要通過資源分配﹐讓所有人在同一的起步點開始競爭﹐所以就支持不同定律了。

這個公平推論看似有效﹐但是必須解答以下這些問題。

命生得好有運氣成份﹐可是成功也要靠運氣。一個出身寒微﹐天資平平的人﹐可以因為後天的努力和機緣巧合﹐成為一個坐擁巨大資源成功的人士﹐在起點公平下﹐他沒有理由要把資源分給其他人﹐所以不同定律就不成立。若一個人可以靠後天的好運氣﹐那不可以靠先天的好運氣就是不公平了。若果要把後天的好運氣的因素也除去﹐一來是實際上不可能做到﹐若要硬實行那人就會變得和機械人就沒有分別﹐所有事情也是整定。

其次就是不同定律沒有指明資源要代代清﹐若一個父母通過自身的努力﹐他們有權決定如何去使用賺取或分配到的資源。他們可以望子成龍的心態﹐希望子女未來有更好的生活﹐犧牲自己的可以享受的資源去裁培兒女。換一句話說強行要把人有起步點拉平﹐就會損害了父母公平使用資源的權利。

要把所有人的起步點拉平聽好像很公平﹐可是卻不切實際的空想。給窮家子弟獎學金升學﹐或為與建方便傷殘人仕的設施沒有大問題。可是對於一些嚴重殘障或弱智人士﹐不論投放多少資源他們也不可能公平競爭。基於不同定律的公平原則下﹐我們要把資源無限地掉入沒有回報黑洞﹐最終只會導至均貧。若把上限定為資源分均﹐則無視不同人有不同需要。若把資源分配與回報掛釣﹐則會變成自由主義所批評的功用主義。

最後就是養懶人的問題﹐基層所以窮有時候不全因為天生不幸﹐不同定律不能解決這個問題﹐因為沒有辨去細分基層的成因﹐這亦是福利主義常被批評的地方。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與我們心目中公平的定義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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