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現代民主制度強調個人自主﹐反對家長式統治﹐政府必需要尊重民眾的選擇。政府應該是價值中立﹐選民透過民主程序﹐決定政府的施政方向。民主選舉是一個討價還價的過程﹐選民憑著手上的選票﹐去選出乎合自己意願和照顧自己利益的政府。可是這樣的民主制度並不完善﹐尊重選民的意願並不等於照顧他們的利益。
首先很多情況下選民的意願﹐很大程度受政府政策影響。若果政策影響人民意願﹐人民意願又全過來決定政策﹐那人民何來自主的權利呢。其次人民的意願並不是一成不變﹐滿足了人民今天的意願﹐不等於能夠滿充他們明天的意願。民眾甚至可以不滿意昨天作出的選擇﹐儘管現狀是昨天選擇的必然的結果。有時候人民所作出的選擇並不真正的意願﹐特別是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所作的決定。人民的意願會也受到環境的影響﹐如酸葡萄心態或困難時降低要求。民主制度守護的是人民自主﹐所以在某些情況下﹐政府有需要凌駕人民的意願﹐以保障人民的福利和自主性。
政府在三個情況下﹐政策應該凌駕人民的個人意願。第一個情況是集體意願的決定﹐人民的高階意願不乎合人民的低階意願。高階意願是指對自己意願的意願﹐例如人民的意願是要社會更加環保﹐但不願意獨自承擔環保的額外開支﹐這時候就需要政府介入﹐以立法手段去改變人民的低階意願。第二個情況是人民在不公義的背景下作出的選擇﹐有時候他們會選擇接默默受了不公義的現狀﹐認為那是自身或際遇的問題。第三個情況是人民的選擇﹐將會嚴重影響自身福利﹐以及鎖死自己在未來的選擇。這包括所有會上癮的行為如食煙吸毒賭錢﹐因此政府為人民福利著想﹐應該防止人民對作出對自己有害的選擇。
在現行民主制度中﹐選民以不記名投票的方式去作出選擇﹐政府根據選民表達的意願﹐去制定政策和決定﹐可是不記名投票的選舉制度本身也有問題。選民表達的意願很多時候不能反影他們真正的意願﹐他們防止最壞選擇出現會進行策略性投﹐把選票投給不是最好但可以接受的選擇。民主選舉是假設人民能夠透過選票去整合社會中不同的利益﹐但當每個選民以自己利益作出選擇時﹐他們基於自私的選擇卻不一定對社會有益處。除了以不記名投票的方式外﹐民主還能以公開討論的實行。人民透過理性討論達成共識﹐正如古代希臘城邦的民主一樣。公開討論的好處﹐是人民不單要考慮自己的利益﹐還要考慮社會整體的利益﹐才能說服別人支持自己的決定。公開討論以理性和大眾福利為基礎﹐藉此可以培養人民的理性和同理心。
雖然公開討論看似比投票制度優勝﹐但是本身也不是沒有問題。投票才不過每幾年一次花﹐人民的投票率也偏低。公開討論比投票更花時間﹐並不是每個市民也願意或能夠付出這樣多的時間﹐最終民意共識可能會被少數人騎劫。其次是共識可膩根本不存在﹐理性討論並不能夠解決價值觀取向的不同。在公開討論中某些人可能有隱藏議題﹐他們以公眾利益為名個人利益為實。公開討論得出共識並不一定是最好﹐可能發生集體盲目的羊群效益。由於公開討論參與者的身份是公開﹐有些人會因為其他人的壓力而選擇妥協﹐所以公開討論不能保障所有人的自主意願。
Reference:
Perference and Politics – Cass Sunstein
The Market and the Forum – Jon El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