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政治經濟

政治和經濟﹐乃社稷之本﹐一國之基。觀乎現今左派妖言當道﹐不得不在此以正視聽﹐從政治哲學和經濟理論出發﹐捍衛古典自由主義的傳統。

兩種道德

綜觀這次中大學生報的情色事件﹐香港社會上大部份人其實不清楚把道德二字是什麼意思。道德其實有分兩個層面﹕描述道德(descriptive ethics)和規範道德(normative ethics)。前者是只描述某一社會團體的道德觀念﹐例如香港社會普遍認為亂倫不道德﹐回教社會普遍認為女人不帶頭紗是不道德等。後者則是從理性的角度 去探討為什麼某一行為是道德或是不道德。

除非閣下是道德相對主義者﹐完全否認人可以分辨道德對錯﹐又或者閣下根本不會獨立思考﹐ 跟著大隊人云亦云地接受道德的對錯﹐否則不可能無視規範道德的存在。若閣下是道德相對主義者﹐道德相對主義的內在矛盾我也不用多說了。若果閣下是道德民萃主義者﹐那你該慶幸自己出生於民智尚算開明的香港﹐而非塔里班統治下的阿富汗了。

不論傳媒報紙﹐保守派或開明派﹐絕大部份的評論只是在說描 述道德。妨忽亂倫和獸交早已給蓋棺定論為不道德行為。可是為什麼沒有傳媒夠膽從規範道德的層面﹐去探討亂倫和獸交是否真的不道德呢﹖ 各大傳媒在批評中大學生不道德之餘﹐至少也有應有個格仔說說相反意見﹐講講某外國學者說為什麼亂倫和獸交是合乎道德的意見嘛。(香港應該找不到學者來解話 ﹐就算有也不夠膽企出來﹐公然說支持亂倫獸交。) 好了﹐我當香港傳媒的學識品味低俗﹐沒有記者懂得這麼學術性的問題。那為什麼全香港沒有一份報紙﹐列出亂倫在法國是合法﹐人獸交在西歐多國﹐德國﹐荷蘭﹐ 端典﹐俄國﹐丹麥等是合法的這兩項簡單的事實﹐讓讀者觀眾去自行思考這個道德問題。上次廣管局才說要傳媒要公正持平﹐不知今次廣管局又受不受理呢﹖

注﹕為免給人誤會我係變態﹐每次說這個題目時我也要重申立場。我反對亂倫和獸交﹐但我不反對齋說亂倫或獸交。正如我反對死刑﹐但不反對討論死刑是否合理。

相對貧窮

說起什麼是貧窮﹐大部份人必定會想起非洲那些餓很瘦骨如柴的飢民﹐ 又或者在電視新聞上看起那些衣不蔽體﹐頂無片瓦的難民。畢境不論是基於人道責任還是身為人類的同情心﹐我們也不能接受社會上有人連生存的權利也沒有保障。可幸的隨著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日漸富裕﹐社會有能力負擔公共福利為人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在發達國家中生活於貧窮線下的人數已大幅減少。在今天的香港社會中﹐相信不會出現路有凍死骨或小孩子要挨肚餓的慘況。正當我們的滅貧大計取得空前成功﹐一些社會學者卻提出貧窮一個的新慨念。他們把上述的問題稱為絕對貧窮 (absolute poverty)﹐而引入一個新的相對貧窮 (relative poverty)觀念。貧窮不再單純是吃不飽穿不暖的問題﹐而是由於未能負擔一般人一樣的消費能力﹐未能享受社會上一般人的生活模式﹐從而感覺到自己貧窮。於是貧窮從一個客觀性的經濟指標﹐變成一個主觀性的文化心理慨念。那些社會學者更進一步指出﹐經濟發展不能解決相對貧窮的問題﹐反而會不斷產生新的貧窮﹐只有重新分配財富﹐改變現行資本主義的社會架構﹐才能在根本上解決貧窮的問題。可是他們有沒有想過﹐相對貧窮有必要解決嗎﹖

首先從字面的定義上去看﹐相對貧窮這個慨念並不存在。相對貧窮只是窮﹐並不是貧。很明顯翻譯這個詞語的人只是囫圇吞棗地﹐把英文詞語照字面的意思硬譯過來﹐而沒有細心思考過在中文裏﹐貧窮二字已包含絕對和相對兩個不同的觀念。物質上的不足為貧﹐是絕對的慨念。窮則是相對的慨念﹐例如龔如心比李家誠窮。世界各國大多有扶貧滅貧的社會計劃﹐只有共產主義的國家﹐才會有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的滅窮計劃。在數學上來說﹐除非所有人的收入也相同﹐否則一定會有人比別人窮。貧可滅﹐窮永不可滅。以史為鑑﹐滅窮只能像共產政權那樣製造均貧﹐可是均貧肯定不是我們樂於見到的結果。

窮本身並不是一件值得讓人懼怕的事。正所謂人窮志不窮﹐在生存有基本保障後﹐不必擔活在赤貧的人﹐他們可以憑自己的努力﹐去創造財富逐步爬地上社會階梯。反之富有的人著終日無所事事揮霍無度﹐他們的財富也有花盡的一天﹐會從有錢階級掉下來變成窮人。最有效保障階級上下流動的社會制度是論功行賞的功績主義(Meritocracy)。生產力高對社會有供獻多的人﹐相對的獲得更多財富回報作為鼓勵﹐而生產力低對社會供獻少的人﹐則以相對較少的生活享受作為的懲罰。只要使用得宜﹐富與窮正是最有效增進社會生產力的葫蘿白和棒子。

每一項經濟增長均是來自科技或制度的進步﹐在經濟增長的初期﹐擁有新技術或新知識的人﹐因為生產力相對上升有比較優勢而先富起來。剩下來低技術低知識的人﹐生產力相對下降淪為窮人。讓他們脫窮的唯一方法﹐就是提升他們的生產力﹐通過教育和培訓讓他們在技術和知識追上其他人的平均水平。若果強行把高生產力的人的財產通過分配手段﹐白白送給低生產力的人﹐只會傳達一個錯誤的訊息﹐變相懲罰提高生產力的人。最終只會造成反效果﹐導致社會整體生產力下降或停滯不前﹐對人民不僅益處反而有害處。

透過經濟增長增加社會上的總生產力﹐社會才能夠投放更多資源在低收入階層﹐改善他們客觀生活條件。人民得以豐衣足食﹐貧困也成為過去的代名詞。事實上在今天的香港社會﹐只要沒有不良嗜好﹐就算領綜緩住公屋的市民﹐他們的客觀生活質素比五十年前的中產階級還要好﹐大慨比一百年前的大地主也過之而無不及﹐這就是經濟增長帶來的好處了。經濟增長可以滅貧﹐但不能滅窮。要滅窮的話﹐倒頭來就沒有了經濟增長。不過若果窮是因為人比人比死人的心理問題﹐只是因為生活享受不夠別人好﹐就感覺自己是貧窮的話﹐那麼經濟政策絕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心病還需心藥醫﹐向低下階層傳揚佛家道家無慾無求的思想﹐又或者基督教的克己追求精神而非物質滿足的傳統﹐也可以令他們不再覺得自己貧窮﹐這才是根治窮人心理問題的良方。

反重置皇后碼頭疑點重重

queen’s pier

看罷香港獨立媒體的皇后碼頭FAQ﹐我發現有關反對重置皇后的理據疑點重重。反對重置者若不能清楚回應以下的疑點﹐不免令人質疑保留皇后頭碼的合理性。

若將皇后碼頭重置於別處,香港的下一代將無法透過原來的空間布局理解殖民者當年的規劃意念

先要問殖民者當年的規劃意念是什麼﹖ 那個年代政府起樓實用行先﹐很可能根本沒有考慮什麼勞什子的殖民規劃意念﹐不過中環新填海地剛考有空位﹐就把需要覓地重建的大會堂與皇后碼頭搬去那兒﹐中 間剩下來的空地就僻作廣場。若不澄清這個規劃意念的內容﹐則這與共產黨常說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規劃意念“一樣﹐只是一堆空癈詞語﹐堆切出來扮高深混 淆視聽。

其次算澄清了殖民規劃意念的內容﹐反重置者還要舉證了解這個殖民規劃意念對現代香港人的必要性﹐不可以單說句認識香港歷史就虛應故事。若做民意調查 ﹐相信大部份香港人也不知道這個殖民規劃意念是什麼東西﹐亦不會對之感興趣。就算大部份人忘記了﹐或要去博物館才可以看到﹐也不是一件值得可惜的事。

香港政府過往亦不是沒有試過以拆散重置方式「保育」歷史建築,但效果強差人意,就算政府官員自己亦表示不理想。

上次重置保育的效果不理想﹐不等於今次的保育效果也一定不理想。政府可以給取上次的失敗經驗﹐制定出一個成功重置方案。反對重置者根本從來沒有認真 考慮過重置方案﹐只是想當然爾地不理性地為反對而反對。皇后碼頭保育的支持者﹐大可以與政府坐下來慢慢協商﹐共議出一個理想的重置方案。或至少反對重置者 有責任證明所有可能性的重置方案也必定不會成功﹐只舉出單一重置失敗例子沒有足夠的說服力。再說也不是沒有重置的成功例子﹐山西元朝永樂官就是成功的例子﹐重置後仍然可以入選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錄﹐重置無損其歷史價值。

反對填海,原址保留皇后碼頭的建築物及功能,並非蠻不講理。

也許很多人會反對在第三期計劃後再去填更多的海﹐但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填埋現在皇后碼頭對開那個四四方方的水”乙水”。這個水“乙水”一來醜樣﹐二來這潭死水會帶來環境問題﹐反對填皇后碼頭對出的水“乙水”﹐正正就是蠻不講理的表現。

在權衡輕重後,我們認為將碼頭遷到新海濱以維持其功能,並不是保育皇后碼頭的最佳方法。

請詳細例出如何權衡輕重的各樣考慮﹐請不要像政府的跨大工程估價那樣誤導市民。把皇后碼頭移去新海旁﹐絕對可以保留其功用和美觀﹐而皇后碼頭的歷史意義真接聯繫著碼頭的建築本身﹐移去新海旁亦不會失去﹐一舉三得﹐何樂而不為﹖

原址保留的「皇后涼亭」除了讓下一代了解殖民者管治的歷史外,也可以讓他們親眼見到,回歸後的特區政府如何繼續漠視「保護城市環境」的責任,將市民共同擁有的維多利亞港私有化為「摩地大商場」。

這點不成原地保留的理由﹐把皇后碼頭重置去愛丁堡廣場也有同樣功用﹐甚至可能有更好效果。

香港的古物保育部門研究並評估碼頭的歷史地位,再由規劃部門制定最適當的保留方案

年頭古物古蹟辦事處已發表香港歷史建築的物評級報告﹐皇后碼頭榜上無名。

暫且撇開天星皇后對香港的歷史和文化價值,涉及天星和皇后碼頭的第三期填海工程的「合約」,究竟包括甚麼,各項工程合約簽署的情況為何等,有關當局一直含糊其辭,令市民認為「皇后碼頭必須拆」是一個既定事實。

暫且撇開皇后的合問問題﹐涉及天星和皇后碼頭的歷史文化價值﹐究竟包括甚麼﹐重置又有何損失﹐反清拆者一直含糊其辭﹐令市民認為「重置皇后碼頭歷史價值蕩然無存」是一個既定事實。至少以資料的數量去計算﹐政府公報的合約數字的計算就多過反清拆者公報的歷史價值計算。

若不興建這條有可能浪費數億元的四百六十米隧道,原址保留皇后碼頭﹝甚至天星碼頭﹞就再無問題。

興不興建機鐵掉頭隊道要考慮機鐵的客運量﹐與原不原地保留皇后沒有關係。是不是過十年若有需要起隊道時﹐就可以重置皇后碼頭﹖

兩項工程都包括在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的合約內,但兩項工程都是可以透過更改設計避開皇后碼頭。

若政府可以跨大工程造價﹐支持保留者也可以小報工程造價﹐市民也有權要求反重置者提出更詳細的工程評估報告。不可以有雙重標準﹐政府說的數字就話不可信﹐反重置者提出的數字想也不想就照單全收。

總括來說﹐反對重置皇碼的理據大都是後設理論(post-hoc reasoning)﹐他們先原教旨地預設既定立場﹐再堆切理由藉口去合理化他們非理性的保育行動。細心推搞下﹐他們所持的保育理由根本不成理由﹐只不過是後殖民政治意識型態的無意義口號罷了。

校園槍擊錄影帶與傳媒責任

美國維珍尼亞理工發生的駭人槍擊時件﹐美藉韓裔學生在校院槍殺三十多人﹐時隔兩天NBC電視台收到兇手寄來的郵包﹐內有殺戮宣言錄影帶和槍手的照片。NBC在晚間新聞時段播出一小段影帶﹐並把影帶內容和照片發放給其他傳媒。影帶的內容沒有什麼特別﹐只不過是一個精神病人對社會的暴力控訴。不過NBC的做法卻引起非議﹐認為他們播出兇徒的錄影帶會傷害死者家屬﹐也有專家認播出影帶達成兇徒的心願﹐可能引起模仿效應引起更多槍擊事件。另一方面也有人認為NBC播出錄影帶是正確的決定﹐因為公眾有知情權﹐而影帶也有助認清事情的真相。

我個人支持NBC播出錄影帶的決定﹐但原因不是因為公眾知情權。公開錄影帶不會有助公眾認清事情的真相﹐反正會持槍入校院大開殺戒已百份百精神有問題﹐這個簡單的事實不用看兇手的宣言公眾也清楚知道。新聞傳媒的責任是盡可能客觀地報導事件的全部真相﹐兇手寄來的影帶是這次槍擊事件的一部份﹐傳媒有責任如實地報導出來。NBC在報導上處理得十分好﹐在影帶播出前警告觀眾將會看到的內容﹐亦沒有用煽情跨張的手法去抄作新聞。新聞傳媒的責任不是照顧別人的感受﹐播出影帶會傷害死者家人的感情﹐這是無可避免的事情。雖然播出影帶是正確的決定﹐履行了新聞傳媒的責任﹐但NBC還是應該向死者家人致歉。正確的決定不代表一定全無痛苦﹐無可奈何地忍痛作出播帶的決定﹐也是迫不得爾的事情﹐希望死者家人能夠諒解明白。

防止罪案發生的責任在政府﹐教育市民奉公守法的責任在學校﹐傳媒的責任只是如實報導。若有可能引起模仿效應﹐或以影響社會安定為理由﹐就作出新聞封鎖不許報導﹐只為一時方便的權移之計﹐沒有把社會的潛在問題決解。好像駝鳥般以為不講不說﹐問題就會消失不再存在。只要新聞報導不偏不倚以事論事﹐沒有歌頌兇徒的暴行﹐公眾是足夠有理性和能力去分辨是非﹐不會引起模依效應。相信民眾有獨立的思考能力﹐是推行民主制度的先決條件﹐只有在家長式的極權國家﹐才會認為民眾青紅不分﹐說出真相就會引起社會問題。當然不排除有極少部份的人﹐看到報導後會東施效顰﹐不過會想進行大屠殺的人精神很有問題﹐已經不能用常理去推斷。稍微有理性良知的人﹐絕不會受到報導的影響而作出相同的暴行。至於剩下來的變態殺手﹐ 看不看報導大慨對他們影響不大﹐要變態的始終是會變態。

皇后碼頭的共識﹖

Queens Pier

去年十二月時﹐政府清拆天星碼頭引起一場小風波﹐數十名反對清拆人士佔據碼頭與警方對峙。最終鬧劇完滿落幕﹐天星碼頭得以順利清拆﹐沒有影響填海工程。天星碼頭沒有什麼歷史意義﹐拆了也不可惜﹐在天星碼頭旁邊的皇后碼頭﹐畢境是歷代港督上任登岸之處﹐有保留下來歷史價值。政府亦從善如流聽取反對聲音﹐提出原件重置皇后碼頭的保育方案。可惜反對清拆人士並不領情﹐誓要爭取原地保留皇后碼頭。他們抗議政府沒有他們達成共識﹐可是政府有可能與非理性的反清拆者達成共識嗎﹖

在一個協商的過程中﹐當雙方利益有衝突時﹐透過討論磋商去達成一個雙方也可接受的方案﹐是為共識。當然由於雙方的開價條件不同﹐雙方也必須要作出某程度上的讓步﹐才可以有達成共識的空間。在皇后碼頭這事件上﹐政府原本的計劃是清拆碼頭﹐現在政府作成本評估﹐考慮反清拆人士的要求後﹐提出修定方案作出善意的讓步﹐希望於愛丁堡廣場重置皇碼頭可以達成共識。反觀反清拆人士那方﹐他們在收到重置方案後﹐沒有好好考慮方案內容可否接受﹐再提出可行的修訂方案﹐反而盲目地堅持他們最初的訴求。試問若一方堅持寸步不讓﹐協商又怎可能達成共識呢﹖再者在這個議題上的協商者也不是只有政府和反清拆者兩方﹐還有支持完全清拆碼頭的發展商和建築界。那麼他們的意見又有沒有被考慮﹐有沒有與他們達成共識呢﹖反清拆者啊﹐請不要用「共識」二字誤導市民﹐你們爭取的不是共識﹐而是政府要完全聽你們的話﹐妄顧其他互方人士意見的徹底勝利。

在政府的重置方案計劃書中﹐ 政府列出不同保留皇后碼頭方案的成本﹐明顯地重置方案是最乎合成本效益﹐亦同時在歷史價值與成本上取得很好的平衡。香港大部份市民和主流傳媒也接納那些數字﹐可是反清拆者死不認輸﹐控訴政府跨大數字來誤導民意﹐要求政府公開內部的估價資料。其實那些估價資料也不是什麼機密文件﹐反對者大可以申請查閱﹐不過我很懷疑他們看不看得懂。跟據以往政府填海工程的開支﹐在重置方案計劃書的數目是可信的。若反對者還是認為有問題﹐大可以委託獨立工程顧問作估價﹐再題出合理的數據。而不是像現在那樣﹐只要政府的計劃不合他們心意﹐就放開嗓子說政府不公。要指控政府跨大成本﹐也至少要告訴市民大約跨大了多少吧。全世界政府的大部份工程預算﹐只會有超支不會有盈餘﹐我倒懷疑目前計劃書中的數目﹐最後夠不夠錢來埋單找數。

皇后碼頭有歷史價值這點是不容置異的﹐ 但是否必須要原地保留才可以保存其歷史價值呢﹖正當反清拆者高呼要政府公開各方案的詳細工程成本﹐去讓市民衡量付出的成本是否值得時。反清拆也該做點功課﹐研究一下各方案對皇后碼頭歷史價值的影響﹐讓市民可以衡量取回的價值是否成正比。現在的重置方案絕對物有所價﹐既能保留皇后碼頭的原貌﹐新址與原址又相距不遠﹐還有涼亭的實際功用。若果原地保留可以保存所有歷史價值﹐完全清拆一件不留則歷史價值灰飛煙滅﹐那覓地重置的歷史價值應該介乎兩者之間吧。反清拆者﹐請告訴市民重置方案會令皇后碼頭損失多少百份比的歷史價值﹐總不是重置與完全清拆沒有分別吧。還有請公開計算歷史價值損失的詳細資料﹐不要甪虛無瓢渺的後現代詞語去跨大損失﹐不然反清拆者與政府也只是一丘之貉﹐為著自己的議題去誤導市民。

最後我認為把皇后碼頭重置在填海後的新海岸﹐讓皇后碼頭繼續其碼頭的功用就最理想﹐可惜看來政府與反清拆者也不會考慮我這個方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