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政治經濟

政治和經濟﹐乃社稷之本﹐一國之基。觀乎現今左派妖言當道﹐不得不在此以正視聽﹐從政治哲學和經濟理論出發﹐捍衛古典自由主義的傳統。

加燦香港見聞錄(一)

在加拿大生活久了不免變會成加燦﹐與香港繁忙的都市生活脫節。上一次回香港是已四五年前的事﹐今個聖誕假期回港探親小住了三個星期。我的身份比較奇特﹐既不是香港人又不是遊客。我在香港出生長大﹐但不在香港生活。香港對我是一個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我平常有閱讀香港的報章新聞﹐也有參加香港的網上論壇討論香港時事。不過隔個太平洋透過文字去了解香港﹐始終及不上親眼去看親身去感受。這趟回港我與很多朋友敘舊談天﹐亦獨個兒四處閒逛觀察香港的人生百態。我在此把這個旅程的所見所聞寫下來﹐以一個局外人的第三隻眼﹐用另一個角度看香港面對的問題。

污染

香港空氣嚴重污染是不爭的事實。我有氣管敏感﹐回來三個星期﹐就咳足三個星期﹐最初那星期還不停流鼻水。繁忙時間在街上行走﹐不帶口罩的話會給沙塵窒息死。去坐昂平吊車那天﹐剛巧遇上毒霧﹐連機場也幾乎看不到﹐枉論欣賞什麼大嶼山景色。大陸飄過來的污染故然佔一部份﹐但香港市區人口密度高﹐排放的污染物自然相對地多。不過香港空氣差其實不關私家車的事﹐我見大部份私家車也是低排放的新車﹐反而噴黑煙的多是使用多年的開工車。城市要依靠開工車才能運作正常﹐限制私家車對污染聊勝於無﹐禁開工車又會影響市民生活。污染問題是死症﹐真不知道有什麼可行的對策。除非香港有天災瘟疫導致大量市民死亡﹐恐怕污染的問題不能輕易解決。

交通

在我的印象中﹐在香港駕車是一件十分麻煩的事情。經常塞車兼泊位難﹐坐地鐵坐的士還方便。不過今次回來﹐新建成的架空高速公路﹐真的讓我大開眼界﹐完全改變我對香港駕車的印象。香港的高速公路網十分發達﹐由從柴灣到荃灣﹐可以一交通燈也沒有。以前細過記得入深井食燒鵝要坐很久車﹐現在行西九幹線和汀九橋﹐十五分鐘便從尖沙咀到深井。以前在市區食飯很難找車泊位﹐現在每個新起的大商場也車位充足﹐吃飯還送免費泊車。在香港擁有私家車真的很方便﹐可以搬離擠迫的市區﹐住遠些環境優美的地方﹐也不怕每朝上下班要迫長途車了。

反而搭地鐵巴士很辛苦﹐一來站站停很煩人費時。若果有位坐子還好些﹐在繁忙時間像沙甸魚般﹐站立全程更是活受罪。寧可盡量坐小巴的士﹐也要被免搭公共交通公具。枉香港是亞洲最發達城市之一﹐市民每天也要辛苦地迫巴士地鐵﹐令市民的生活質素大大降低。政府應該多興建高速公路﹐點對點地把全港連結起來﹐鼓勵中產買車搬離市區居住。香港市區的街道設計很差﹐街與街之間相隔很小﹐街道路面佔用太多地土﹐沒有足夠的空間建興大型樓宇。在市區重建時﹐可以考慮把街道合併。起一條三線行車的公路﹐比起三條一線行車的小街﹐能夠更有效使用地土。

商場

這幾年香港陸續開了很多大商場﹐引來不少反對聲音。我不是女人﹐不喜歡逛商場買東西。不過我今趟特地考察全港多個大小商場﹐看看是否如那些反對商場者所言﹐個個商場也是千篇一律毫無特色。其實商場可以分幾種﹐只是那些反對商場的人不留意細分吧。

第一類是地區性商場﹐如又一城﹐東涌﹐青衣﹐奧運﹐APM﹐將軍澳。沒錯這些屋村商場個個差不多﹐來來去去也是那幾間大型連鎖店。這些商場只是取代舊有街市的角色﹐為鄰近的居民提供衣食娛樂所需。我們不會說個個市政局街市大同小異﹐有菜檔有豬肉檔燒味檔﹐就說街市沒有存在價值。其實只要再細心觀察﹐大型連鎖店不這些商場的全部﹐買衣服飾物租碟租書或開食肆的小商戶﹐在這些大商場也找到他們的生存空間。

第二類商場我稱之為粒粒商場﹐因為商場內的店舖全部細細粒。旺角﹐灣仔最多這類商場﹐專賣潮流商品﹐是青年人購物的熱點。這些商場各司其職﹐有些專賣時裝﹐有些賣手電﹐有些賣電腦﹐有些賣玩具。貨品五花八門﹐千奇百怪﹐應有盡有。香港天氣實在太熱﹐一月頭二十度行街我也滿頭太汗﹐不敢想像夏天三十多度的情況。粒粒商場租金平﹐人流多﹐地點方便﹐正好取代以前的傳統街舖。正確點來說粒粒商場就是以前的街舖﹐只不過把街舖疊起來開冷氣﹐讓消費者可以舒服地行街罷了。

第三類商場則是龍頭商場﹐如海港城﹐時代廣場﹐IFC﹐西九﹐朗豪坊﹐Megabox這些大商場﹐每個商場也有自己獨立的個性。你在一個商場找到的商品﹐未必可以在其他商場找到。商場內的特色餐廳更吸引不少食客遠道而來品嘗美食。海港城是全港最大歷史最悠久的商場﹐無敵海景加遊輪碼頭。時代廣場是銅鑼灣的地標﹐過時過節必定有演出。IFC是香港的名牌總薈。西九剛剛開地位還未清楚﹐格局似屋村商場﹐服務附近幾橦豪宅﹐又開名店想搶IFC生意。不過單看其五行設計﹐把天台的花園的高級餐廳﹐已經有獨當一面的資格。朗豪坊坐落旺角﹐商舖還是擺脫不了旺角feel﹐可以說是高級粒粒商場。九龍灣的Megabox是我最喜愛的商場﹐一來人少比較靜﹐二來商舖很另類﹐很多在香港不常見的外國牌子。當然少不了那個無敵啟德海景﹐全港唯一一個標準冰球場。不過似乎Megabox早開了三年﹐附近的商業大廈正在施工中﹐舊啟德機場還是爛地一片﹐末來Megabox應該很有發展潛力。

不論歡喜也好反對也好﹐商場是香港的大勢所趨。理想的城市設計﹐是香港大部份居民﹐在十車程分鐘內有地區商場﹐提供基本的購物娛樂服務。粒粒商場長開長有﹐舖如輪轉﹐是最有生命力的商場﹐不會擔心被淘汰。至於龍頭商場﹐我不知道香港可以容納多少間﹐由市場供求決定商場生死。不過我認為西九很有可能會降格變成屋村商場。香港有多少人日日去買名牌手袋﹖

下回繼續說﹕重建﹐屏風樓和天水圍。

電槍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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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靜的溫哥華這星期發生了一件慘劇﹐波蘭藉男子Robert Dziekanski在溫哥華機場情緒失控﹐在入場大堂投擲椅子和電腦器材。由於言語不通的關係﹐警察不能勸服他冷靜下來。一位警員拔出電槍電擊他﹐他隨即倒地並掙扎反抗。警察最後將他制伏時他失去知覺﹐救護員到場後證實他已經死亡。

整個過程被一位遊客拍攝下來﹐ 到了今天警方公開事發經過的錄影帶。各方評論隨即質疑警方濫用暴力﹐並指責警方不應該輕率使用電槍。不過很多人只看過報章報導或新聞片段﹐未能完全了解事發的真相。我發現香港的中文傳媒對這件慘劇的報導﹐與溫哥華這邊鋪天藝地的報導些微差誤。就是因為資料上的些少差誤﹐評論者對警方的做法有完全不同的結論。為此我上Vancouver Sun把所有報導重看一遍﹐到Taser電槍公司的網頁查核電槍的規格﹐希望能指出那些評論的問題。

我們事後閱讀報導的讀者﹐當然知道受害人是無辜﹐他來加拿大探望母親﹐只是不幸地在機場精神失常。可是警察扺達在現場時﹐不知道受害人只是來探親。根據事件發生之前的報案﹐只知道他是一名有暴力傾向的外藉男子﹐一個未知的潛在危險人物。警察包圍受害人時﹐按照正常的拘捕程序﹐警察應該是叫他伏在地上。很明顯受害人因為聽不懂英文﹐所以沒有聽言合作。受害人只是舉高雙手﹐警察若埋身拘捕他時﹐他可以很容易揮拳反抗打傷警察。警察不能冒自身受傷的危險﹐埋身將受害人制伏。不埋身制伏疑犯的方法只有三種﹐手槍﹐警棍和電槍。前兩者很明顯會造成更大傷害﹐電槍是最少暴力的選擇﹐總不成叫警察赤手空拳﹐冒著被打傷的危險去制伏受害人。到目前這一刻唯止﹐警察有充份合理的理由使用電槍。

跟據Vancouver Sun的科學鑑證報導﹐受害人的死因並不是因為給高壓電流電死。先是受到電擊呼吸困難﹐加上因為過份驚恐而強烈爭扎﹐給警察強行按在地上﹐做成呼吸道受壓迫﹐最後室息死亡。很明顯在這裏警察犯了程序上的錯誤。按照程序﹐警察應該讓被電槍擊倒的人安躺鬆馳。直接至死亡原因是警察不當地強行按他在地上﹐而非給電槍擊中。若果警察有按程序﹐受害者應該沒有生命危險﹐亦不會留下永久性傷害。問題不是出在電槍上﹐而是出在使用電槍後制伏疑犯的手法。警察似乎忘記了疑犯已給電槍擊中﹐已經衰失行動能力﹐照舊採用對付一般暴力犯人的壓制手法﹐才釀成今次的慘劇。

警察在制伏受害人程序出錯﹐導致人命事故﹐他們難逃紀律處份。這次慘劇的成因是警察不熟習使用電槍後的拘捕程序﹐而非警察濫用暴力侵犯人權。警察在拘捕程序上處理失當﹐改善辨法是加強警員的訓練。胡亂把責任推御在使用電槍上﹐要求取締電槍並不能解決問題﹐正確使用電槍並不會做成永久性傷害。警員接受電槍訓練時﹐是包括給電槍射擊的經驗﹐讓他們親身感受電槍的威力。當然在安全的訓練環境下﹐警員有充足心理準備﹐放鬆呼吸接受電槍射擊﹐就正如Taser公司說明書一般﹐只是短暫衰失行動能力﹐並沒有其他的危險性。也許正正因為警員有被電槍射擊的經驗﹐他們認為疑犯給電槍擊中的經驗也會相同。可是他們忘記了電槍電壓雖然相同﹐人在不同環境受到電擊的反應會很不同。在訓練中電擊會令警員哇哇叫痛﹐然後站起來時哈哈大笑。可是在實戰中的高壓﹐電擊會令疑犯產生意想不到的生理反應。若果這些反應若不適當處理﹐則有可能令疑犯有性命危險。若果疑犯給電槍擊中﹐只要保持身體放鬆﹐乖乖就擒不作無謂爭扎﹐其實與警察訓練時同樣般安全﹐這也是電槍的設計原意。若果疑犯被電擊時激烈爭扎反抗﹐導致身體機能關閉而失去性命﹐疑犯對自己的死亡也要負上一半的責任﹐不能把錯誤完全歸咎警方。

Blog Action Day – 向環保的無名英雄致敬

Bloggers Unite - Blog Action Day

今天為響應Blog Action Day的行動﹐聯合全球博客的力量﹐我寫篇文章為環保出一分力。

一直也想寫篇文章說說環保的問題﹐可惜一直想不到如何下筆。自從去年看過戈爾那齣「絕望真相」﹐環保問題一直困繞著我。我自問不是一個很環保的人﹐喜歡追求生活享受和方便﹐亦製造很多垃圾。一直以來我對綠色運動不屑一顧﹐我不認同他們所說的大自然本然價值﹐說人類要和大自然和平共存的癈話。儘管我支持大人類主義﹐認為人類最終應該要征服大自然﹐但也不能無視環境污染對人類的禍害。畢竟人類在移民外太空振翅高飛前﹐還要在地球這個文明搖籃中待上一段日子。環保就是要保障未來的人類也可以享受舒適的生活。

雖然戈爾提出的數字很跨張嚇人﹐亦有不少反對者質疑理據的可信性。就算戈爾真的不夠老實﹐我們把環境災難的嚴重性打個五折﹐要五十年而不是二十年氣溫才上升至危險水平﹐這也是足以關乎人類存亡的大問題。若現在裝作鴕鳥對污染問題視而不見﹐到了下一代人才來補救就太遲了。所以決解環境污染的問題﹐是我們這一代人不容推御的責任。好了﹐人類要環保這點大家也沒有異議﹐但是我們應該如何去環保呢﹖

環保行動可以分為兩個大方向﹐ 一邊是積極進取﹐另一邊則是消極退縮。很可惜大多數環保團體﹐只懂鼓吹消極環保的方法﹐要人類降低生活質素﹐以減少製造污染物。若能善用積極環保的方法﹐人類並不需要降低生活質素﹐只需要加快科學研究﹐開發投入新的綠色科技﹐去取代帶來污染的舊技術。積極環保是人類文明的進步﹐消極環保則是人類文明的退步。新科技才是環保唯一可行的出路﹐我以下用一些常見的環保例子作說明。

消極﹕ 關燈﹐減少照明的空間。
積極﹕ 燈照開﹐但轉用光管慳電膽﹐或更加慳電的LED燈。

消極﹕ 減少駕車﹐改乘既不方便又不舒適的公共交通工具。
積極﹕ 改駕混合動力汽車﹐電力汽車﹐生物能源汽車﹐開發更省油更少廢氣的引擎。

消極﹕ 把冷氣調高至不夠凍的二十六度。
積極﹕ 冷氣照開﹐改用不毫電力的水冷系統﹐可以參考多倫多市中心的經驗。

消極﹕ 不準市民使用膠袋﹐買東西要很不方便地自己帶袋。
積極﹕ 轉用植物纖維製造﹐可以自然分解的環保膠袋。

消極﹕ 地球的石油存量減少﹐大家要用少些能源﹐減少不必要的享受。
積極﹕ 開發新能源﹐太陽能﹐風能﹐潮汐能﹐地熱能﹐熱核能﹐改用再生能源代替化石能源。最徹低的解決辨法是開發零幅射的冷核聚變。用愛因斯坦E=MC^2那條方程式﹐直接把物質轉變為能源使用。人類就會有用之不竭的能源﹐永遠也不用再為能源問題煩惱。

其實對環保貢獻最大的人﹐並不是只懂鏡頭前喊口號的環保份子﹐也不是那些主張過原始人生活的綠色人士﹐更加不是頭帶光環做環保騷的政客。保護環境的最大功臣﹐是在實驗室中默默耕耘的科學家和工程司﹐他們為人類帶來解決污染的新科技﹐不斷努力地改善人類生活質素。讓我們向環保的無名英雄致敬。

販賣嬰孩

最近在占占字起的網誌討論販賣嬰孩的問題。絕大部人包括我自己﹐從聽到販賣嬰孩的新聞﹐總會下意識反應地指摘人口販賣不道德。可是我們有沒有想過﹐究竟為什麼販賣嬰孩是不道德﹐究竟不道德在什麼地方呢﹖

人口販子拐賣嬰孩﹐從父母手中拐走孩子﹐等同偷竊別人最寶貴的財產﹐剝奪別人天倫之樂﹐肯定是不道德。販賣嬰孩作食用﹐奴隸或實驗用途﹐嚴重侵犯嬰孩的基本人權﹐也同樣肯定是不道德。可是在自由的社會中﹐買賣雙方你情我願的金錢交貿﹐只要沒有人受到傷害﹐別人就沒有理由反對。若果養父母把嬰兒視同己出﹐嬰孩的生活過得更加幸福﹐生父母得到一筆金錢﹐販賣嬰孩是一個三贏方案﹐那麼販賣嬰孩為什麼有問題呢﹖

反對者認為販賣嬰孩等同奴隸制度﹐把嬰孩視為生父母的財產﹐可以隨意出售轉讓。可是從現代的法律人權觀念來說﹐販賣嬰孩嚴格來說不是販賣人口﹐只是轉讓嬰孩的撫養權。販賣嬰孩其實是一個複合慨念﹐可以細分為兩部份。第一部份是生父母把嬰兒的撫養權交合養父母﹐第二部是養父母把金錢交給生父母。有沒有第二部分的金錢交貿﹐並不會影響第一部份是否道德。反之若轉移撫養權是道德的話﹐不論收不收錢也是道德﹐不會因為收了錢﹐就忽然間變成了不道德。反對販賣嬰孩的人﹐並不反對生父母無條件轉讓撫養權﹐如把嬰孩交給親友養大或送去孤兒院﹐可見轉讓撫養權本身並非不道德﹐那販賣嬰孩不道德就不成立了。

反對者會提出販賣嬰孩是違法行為﹐來作為支持販賣嬰孩是不道德的理由。沒錯﹐販賣嬰孩犯法﹐但犯法的事情不一定不合道德﹐也可以是因為法律不合情理。所以一件事情道德與否﹐與這件事情是否犯法沒有必然關係。我們可以研究法律背後的立法精神﹐去幫助我們了解這件事情是否道德﹐還是法例本身不合道德需要作出修改﹐但單單指出犯法並不能構成不道德的理由。在販嬰嬰孩上﹐政府只要改變法例﹐容許父母轉讓監議權時收取利益﹐並建立適當的監察制度﹐保障嬰孩在養父母家中的待遇﹐就可以解決犯法的問題。

反對者會用嬰孩的利益為反對理由﹐他們認為只有由生父母撫育﹐才是對嬰孩最好的選擇。可惜這個理由與現實的數據不乎。大部份選擇領養小孩的夫婦﹐對領養回來小孩愛護有加﹐照顧和裁培並不比生父母遜色。再者虐待兒童個案大多發生在生父母上﹐小孩在一對稱職的養父母家中成長﹐絕對比跟著一對不稱職的生父母更理想。試問若生父母狠心地把小孩拋棄賣出﹐他們有怎會是稱職的父母﹐小孩子跟著他們還會有幸福嗎﹖

我認為反對販賣嬰孩者推論的方向錯了﹐他們只從嬰孩的角度出發﹐以保障嬰孩的利益為大前題。偏偏正因為販賣嬰孩是一個三贏方案﹐不可能從違反嬰孩利益得出販賣嬰孩不道德的結論。我的推論方向從父母的角度出發﹐生兒育女是父母的責任﹐放棄撫養權就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不一定做了不應該做的件事才不道德﹐沒有做應該做的事情也同樣是不道德。不論是否涉及金錢交易﹐父母沒有好好養育嬰孩﹐就是不道德的行為。就算在經濟不容許的情況下﹐父母迫於無奈要拋棄小孩﹐把孩子送給別人撫養﹐這也是不道德的行為。在現代自然法中的法律精神中﹐不容許有人因為犯錯而從中獲得利益。自願放棄小孩撫養權的父母﹐沒有履行他們養育小孩的義務﹐所以沒有資格從販賣小孩中獲取金錢利益﹐因此法例才定明販賣嬰孩是犯法行為。

請給與緬甸人民推翻暴政的力量

今天新聞看見緬甸軍方開槍鎮壓首都仰光的示威﹐令我聯想起六月某天在北京發生的某件事情。緬甸的軍方政府推翻民選政府﹐實行極權統治多年﹐早把國家弄得民不聊生。僧侶發動和平示威爭取民主﹐學生和人民響應上街遊行﹐本來是個很好的改革契機。軍方政府貪戀權力為保政權﹐寧可甘冒被世界各國遣責﹐也要對手無寸鐵的人民開槍鎮壓。世界各國也基於人道理由﹐發出遣責緬甸軍方暴行的聲明﹐可是只是遺責聲明有用嗎﹖

跟據聯合國以往的慣例﹐ 遣責接下來的行動就是經濟制裁。可是跟據以往的經驗﹐經濟制裁基本上沒有用﹐反而國家經濟蕭條﹐最終受苦的是緬甸人民。獨裁者才不會因為人民受苦而自動放棄政權﹐看看古巴﹐北韓﹐利比克等專制國家﹐給聯合國制裁了幾十年﹐獨裁者還是好端端地享受富貴特權。經濟制裁並不會影響獨專者的生活質素﹐反正有走私販子提供所需的奢移品。沒有與外國通商貿易﹐國民接觸外國思想的機會少﹐更加易於實行專制統治。遺責沒有用﹐制裁沒有用﹐還有沒有其他辨法呢﹖

辨法也不是全完沒有﹐聯合國可以派維和部隊進駐﹐推翻軍方政權成立民主政府。先不論這方案負上干預別國內政的罪名﹐這個方案也並非萬試萬靈的妙方。雖然維和部隊在南斯拉夫和岡果有點成績﹐但緬甸軍方並非泛泛之輩﹐有一定程度的軍力實力﹐聯合國的軍隊可能會陷入苦戰。看看美國在伊拉克泥足深陷的反面教材﹐就算成功打敗獨裁者﹐國家局勢還是十分動蕩﹐距離民主和平政府還有很遠的路。現實中干預別國內政的爭論﹐只是地緣政治權力鬥爭的潛台詞﹐決定如何分配外國對新政權的影響力。可是在理論的層面上﹐干預別國的內政涉及國家主權與普世價值的悖論。基於人道理由﹐我們不能無視專制政府屠殺人民。可是揮軍進佔別國﹐以武力阻止屠殺﹐又會變成了帝國主義。我雖然支持殖民主義﹐認為文明國家有啟蒙開發落後國家的責任﹐也不會輕率地支持出兵。若果出兵對文明國家沒有利益﹐總不能叫文明國家的國民﹐白白去落後國家送死吧。有利益會被指動機不純正﹐沒有利益而出兵又不划算﹐如果有足夠的軍事力量和國民支持度﹐出兵他國推翻暴政在理論上可行。可是基於現實上限制的考慮﹐出兵也不是可行的解決辨法。

制裁沒有用出兵又不切實際﹐那麼我們是否只能眼白白看著專制政權欺壓人民﹐什麼事也不能幹呢﹖一個國家的命運﹐應該由那個國家的人民決定﹐旁人不能亦難以代勞。若果人民不夠忍受專制政府的統治﹐人民有權發動革命去推翻獨裁政權。手無寸鐵的平民沒有能力反抗迫壓﹐我們應該做的事情是緬甸人民一個機會﹐讓他們可以主宰自己的將來。既然人民和平示威完全沒有效用﹐兼會被暴政屠殺﹐武裝起義是迫不得爾的最後選擇。我們不能夠代替緬甸人民去打仗﹐我們只能提供資金和武器﹐讓他們有能力自己作出決定。他們可以選擇在專制統治下苟且偷生﹐他們亦可以選擇冒生命危險英勇地反抗暴政。若果每個緬甸人民也擁有槍械﹐軍隊不敢輕易地開槍屠殺人民﹐人民就有力量站起來推翻軍政府。只有人民和政府的權力得到平衝﹐才不會產生殘暴的獨裁政權﹐人民擁有槍械是自由的基石﹐所以請支持槍械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