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徒一定上天堂﹐非教徒一定下地獄﹖

前言﹕

這陣子小弟在網上和一些基督教朋友討論有關得救的問題。我發覺他們很多也一廂情願的以為天堂護照在手﹐什麼不用幹就可以安枕無憂。而另一方面他們亦 以高人一等的態度看輕不信主的朋友﹐認為他們一定會下地獄受永火的酷刑。小弟曾嘗試以純邏輯推論﹐以神的不可知性來指出他們的謬誤。很可惜的﹐他們以沒有 聖經根據﹐邏輯乃人想出來的東西為理由﹐拒絕接納小弟的規勸。幸好小弟也是一個深信耶穌和聖經為真理的基督徒﹐特此以聖經金句為基礎寫出本文。希望迷途的弟兄們不會因誤解了耶穌的教導﹐盲目相信其教會權威人士的話﹐而白白錯過了得救的機會。同時也希望他們可以學習尊重信其他宗教的人﹐因為在神的愛中﹐教徒與非教徒也是平等的。

第一部﹕教徒一定上天堂﹖

小弟在網上和很多基督徒的朋友談及信仰時﹐在談及得救的問題上﹐他們很喜歡問一個問題﹕“ 你己經得救了沒有﹖” 言下之意就是問“你想不想你肯定了自己將來上天堂﹖”他們聲稱他們死後會立刻上天堂﹐而根據他們的說法﹐上天堂的條件只是在一生人中的某一天﹐曾經決了志信主。有些極端的﹐甚至聲稱只要是教徒﹐就算殺人放火也無損他的得救。

這些人正好是馬太福音[1] 寫的那些口是心非的妄呼上主之名的人。若不幸正在看此文的閣下也是認同那些人的觀點﹐小弟真的十分為閣下擔心。請趕快遵行耶穌的教誨的話﹐如雅各書中[2] 說的﹐以行動來證明自己信心不是死的吧﹗

有一部份基督教的朋友會問﹐我己有行動去支持的的信心了﹐我不是可以肯自己一定上天堂了嗎﹖很可惜﹐答案是不可以。哥林多前書[3]中告訴我們﹐只有上主才可以判斷一個人上不上得了天堂。若有人斷論誰可以上天堂﹐誰不能的話﹐他就是在扮上帝了。

在我們的人生中﹐得救是一個過程。在我們死亡接受審判上天堂以前﹐我們還是未完成得救的。耶穌的寶血補贖了我們﹐把通向永生的路指出了給我們﹐使我 們可以努力追隨耶穌的榜樣。今天己經以行為去見證信主的弟兄﹐應以聖保羅為榜樣[4] ﹐在屬靈的路上繼續努力﹐以免失落信心。切勿自高自傲﹐自以為己經得救而不去努力行義﹐並緊記哥林多前書[5]中聖保羅的訓勉。

第二部﹕非教徒一定下地獄﹖

在網上小弟發現不是基督徒對非基督徒的網友抱有輕視的態度﹐他們認為非教徒是低教徒一等。他們多數抱有一種救世主的心態﹐認定非教徒要靠教徒(或教徒的教會)的指點才能得救。皆因他們錯誤理解聖經說﹕非教徒是沒有可能上天堂﹐而是必需要下地獄的可憐蟲。

他們以沒有聖經根據為理由不接受﹐小弟以純邏作輯推論來證明非教徙是有可能上天堂的。在小弟的推論中﹐分別用神的不可知性﹐與及現今人所能聽到的己非純正耶穌的福音﹐來指出他們常用來支持其論點的經文[6] 在今天己不適用。

現在﹐該我們看看聖經中是如何說吧。從聖經中得知﹐上主是會根據我們死時的心和生前的行為﹐作出我們能否得救的最公正的判決。[7] 而從[8] 中得知﹐所有人無論教徒或是非教徒﹐神也是以同樣嚴格的準則來審判的。因此若閣下是教徒的話﹐切勿以為自己是教徒﹐神就會格外開恩﹐用和審非教徒時另一套 不同的標準來審判你。在聖保羅的書信中[9] ﹐更清楚的指出無論是否信徒﹐只要他能恆心行善就能得救。反之﹐就算是教徒﹐作出結 黨歧視他人﹐以傳福音為名作假見證等不義之行為﹐也是會給定罪的。

有人會問﹐世上那有人完全沒有犯罪的呢﹖若不藉耶穌的血去洗去我們的罪﹐又如何可以上天堂呢﹖
在約翰一書中[10]﹐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就算人有罪也是可上天堂的。因為經文中旨出﹐不義的事是罪﹐但不是全部不義的事也是死罪。只有犯了死罪﹐而又不真心悔改的人才不能上天堂。

因些﹐不要用做教徒一定上天堂﹐不做教徒一定下地獄的靠嚇手法去傳教了。在能不能得救的問題上﹐非教徒和教徒的機會是平等的。

第三部﹕誰可以上天堂呢﹖

在明白了沒有人可以肯定自己或他人會上天堂或下地獄後﹐是不是代表我們什麼也不用幹呢﹖當然不是了﹐我們可以翻看聖經﹐看看聖經說誰可以上天堂呢。 不過﹐必雖澄清一點﹕聖經不是等於神本身﹐聖經只是記載神的真理的一小部分。聖經更加不是神和人簽定的合同﹐因此聖經例出的不是得救的條款﹐而神給我們的 指引。我們只跟隨聖經中的指引﹐就有得永生的希望了。

在我之前引用過的經文中[1] ﹐我們明白了只有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上天國。可是什麼才是天父旨意呢﹖教會叫你給足十一奉獻好使牧師可以加薪是不是天父旨意呢﹖教會叫你為了不上香不尊 敬祖先而和父母反目是不是天父旨意呢﹖教會叫你信地球只有六千年﹐在土耳其發現挪亞方舟等﹐和天父創造的世界不乎的假見證又是不是天父旨意呢﹖

幸好﹐我們不用人云亦云﹐因為在路加福音[12]中﹐取穌親口告訴我們唯有愛神愛人才是天父的旨意。相信人家也明白什麼是愛人了﹐但如何愛神呢﹖愛神是不是聽以上教會教給你們的所謂神的旨意呢﹖同樣的﹐我們可以在聖經中找到答案。在馬太福音中[13]﹐耶穌用生動的故事告設了我們﹐
只要做到了愛身邊最小的一個弟兄就等於是愛神了。

因此天父的旨意可以用” 愛人如己“四個字來總括一切。只要能做到愛人如己﹐無論是不是教徒﹐也達到了天父上天國的準則了。教徒藉著對神的信心﹐比非教徒更容易做到愛人如己。但非教徙也可以藉著自己努力省察﹐達到愛人如己的境界。做到了愛人如己的非教徒﹐雖然名義上不是耶穌的信徒﹐但實際上﹐他們比只懂口說不懂行義的掛名教徒﹐更加接近天主。

最後﹐以送給大家一句我最喜歡 ﹐也是我認為是聖經的中主是愛而非信的原因的金句[14]
如 今 常 存 的 有 信 、 有 望 、 有 愛 、 這 三 樣 、 其 中 最 大 的 是 愛

主內共勉之。

horace寫於2001-8-29

經文引用﹕

[1] Mat 7:21
凡 稱 呼 我 主 阿 、 主 阿 的 人 、 不 能 都 進 天 國 . 惟 獨 遵 行 我 天 父 旨 意 的 人 、 纔 能 進 去 。

[2] Jam 2:24
這 樣 看 來 、 人 稱 義 是 因 著 行 為 、 不 是 單 因 著 信

[3] 1 Cor 4:4
我 雖 不 覺 得 自 己 有 錯 、 卻 也 不 能 因 此 得 以 稱 義 。 但 判 斷 我 的 乃 是 主 。

[4] 1 Cor 9:27
我 是 攻 克 己 身 、 叫 身 服 我 . 恐 怕 我 傳 福 音 給 別 人 、 自 己 反 被 棄 絕 了

[5] 1 Cor 10:12
所 以 自 己 以 為 站 得 穩 的 、 須 要 謹 慎 、 免 得 跌 倒

[6] Jon 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7] Rev 2:23
我 又 要 殺 死 他 的 黨 類 、 叫 眾 教 會 知 道 、 我 是 那 察 看 人 肺 腑 心 腸 的 . 並 要 照 你 們 的 行 為 報 應 你 們 各 人 。

[8] Rev 20:12
我 又 看 見 死 了 的 人 、 無 論 大 小 、 都 站 在 寶 座 前 . 案 卷 展 開 了 . 並 且 另 有 一 卷 展 開 、 就 是 生 命 冊 . 死 了 的 人 都 憑 著 這 些 案 卷 所 記 載 的 、 照 他 們 所 行 的 受 審 判 。

[9] Rom 2:6-8
他 必 照 各 人 的 行 為 報 應 各 人
凡 恆 心 行 善 、 尋 求 榮 耀 尊 貴 、 和 不 能 朽 壞 之 福 的 、 就 以 永 生 報 應 他 們
惟 有 結 黨 不 順 從 真 理 、 反 順 從 不 義 的 、 就 以 忿 怒 惱 恨 報 應 他 們

[10] 1 Joh 5:16-17
人 若 看 見 弟 兄 犯 了 不 至 於 死 的 罪 、 就 當 為 他 祈 求 、   神 必 將 生 命 賜 給 他 . 有 至 於 死 的 罪 、 我 不 說 當 為 這 罪 祈 求 。
凡 不 義 的 事 都 是 罪 . 也 有 不 至 於 死 的 罪

[11] Mat 19:17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為 甚 麼 以 善 事 問 我 呢 、 只 有 一 位 是 善 的 、你 若 要 進 入 永 生 、 就 當 遵 守 誡 命

[12] Luk 10:27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力 、 盡 意 、 愛 主 你 的   神 . 又 要 愛 鄰 舍 如 同 自 己
耶 穌 說 、 你 回 答 的 是 . 你 這 樣 行 、 就 必 得 永 生

[13] Mat 25:32-46
萬 民 都 要 聚 集 在 他 面 前 . 他 要 把 他 們 分 別 出 來 、 好 像 牧 羊 的 分 別 綿 羊 山 羊 一 般 .
把 綿 羊 安 置 在 右 邊 、 山 羊 在 左 邊 。
於 是 王 要 向 那 右 邊 的 說 、 你 們 這 蒙 我 父 賜 福 的 、 可 來 承 受 那 創 世 以 來 為 你 們 所 預 備 的 國 。
因 為 我 餓 了 、 你 們 給 我 喫 . 渴 了 、 你 們 給 我 喝 . 我 作 客 旅 、 你 們 留 我 住 .
我 赤 身 露 體 、 你 們 給 我 穿 . 我 病 了 、 你 們 看 顧 我 . 我 在 監 裡 、 你 們 來 看 我 。
義 人 就 回 答 說 、 主 阿 、 我 們 甚 麼 時 候 見 你 餓 了 給 你 喫 、 渴 了 給 你 喝 .
甚 麼 時 候 見 你 作 客 旅 留 你 住 、 或 是 赤 身 露 體 給 你 穿 .
又 甚 麼 時 候 見 你 病 了 、 或 是 在 監 裡 、 來 看 你 呢 。
王 要 回 答 說 、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這 些 事 你 們 既 作 在 我 這 弟 兄 中 一 個 最 小 的 身 上 、 就 是 作 在 我 身 上 了 。
王 又 要 向 那 左 邊 的 說 、 你 們 這 被 咒 詛 的 人 、 離 開 我 、 進 入 那 為 魔 鬼 和 他 的 使 者 所 預 備 的 永 火 裡 去 。
因 為 我 餓 了 、 你 們 不 給 我 喫 . 渴 了 、 你 們 不 給 我 喝 .
我 作 客 旅 、 你 們 不 留 我 住 . 我 赤 身 露 體 、 你 們 不 給 我 穿 . 我 病 了 、 我 在 監 裡 、 你 們 不 來 看 顧 我 。
他 們 也 要 回 答 說 、 主 阿 、 我 們 甚 麼 時 候 見 你 餓 了 、 或 渴 了 、 或 作 客 旅 、 或 赤 身 露 體 、 或 病 了 、 或 在 監 裡 、 不 伺 候 你 呢 。
王 要 回 答 說 、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這 些 事 你 們 既 不 作 在 我 這 弟 兄 中 一 個 最 小 的 身 上 、 就 是 不 作 在 我 身 上 了 。
這 些 人 要 往 永 刑 裡 去 . 那 些 義 人 要 往 永 生 裡 去 。

[14] Cor 13:13
如 今 常 存 的 有 信 、 有 望 、 有 愛 、 這 三 樣 、 其 中 最 大 的 是 愛

後感﹕

昨天晚上小弟第一次﹐以寫論文的方式去討論宗教的問題。引起不少迴響。我想和大家說一說在這一次實驗(對﹗整篇文章也是一個實驗)中領悟到的一些東西。

我一開始寫這一篇文章﹐根本沒有打算以文章中的論點去說服別人。 反而我是想看一看平日只懂得用聖經金句大人﹐對其中意義又不求甚解的人﹐當遇到別人以金句回應他時﹐他的態度會是如何。當然還有些少不服氣﹐不可給人少看不懂用聖經金句的成份。

很可惜的﹐我看清楚了有些人﹐一句聲稱自己的信仰是正統﹐就認為其他人的思想統統是異端。其中有的甚至﹐不去研究別人思想是否真的不合理﹐就指別 人是傳假福音﹐外加人身攻擊。而其中最謊謬的是﹐竟然有人要求小弟引用權威人士來支持我論點的正確。看來﹐此人的信仰只不過是盲目的服從權威人士﹐而不知 自己在信什麼罷。

現在也讓我分析一下我自己的文章吧。

其實這一篇文章中的第一部份﹐差不多是直接從天主教的護教書中對sola fide(唯獨因信稱義)的反駁中譯來的。論點在教理上來說﹐可以是差不多沒有漏洞。

至於第二個部份﹐只有Angelo很留心的看出了我是用教徒而不是信徒。我用教徒而不用信徒是有特別意思的。信徒是指真心信相上主的人﹐但問題是﹐沒有人可以肯定自己是不是信徒。但教徒則不同了﹐領了洗﹐有返教會的人﹐就是教徒。教徒和信徒的分別﹐相信大家也心中有數吧。

第三部份是我個人讀聖經的感想。自幼稚園接觸耶穌基督以來﹐一真的深信聖經的中心是愛。而無論對基督徒或非基督徒﹐在該愛人如己的一點上﹐是絕對沒有分歧的。反而在一些自命正統的教徒身上﹐卻完全看不出愛人(包括非教徒) 如己的半點影子。唉~

歡迎大家對那篇文章論點作出的回應﹐我會盡力去解答覆的﹐不過我倒也不會死抱一那文章中的論點。若我覺得別人的論點比我的論點合理時﹐我會更正自己的想法。而不是一味自認正統﹐自封為神的唯一代言人﹐再去以人身攻擊(如稱別人為假教徒﹐傳禍音等) 的手段對付異見份子。

請大家一起以開放和理性的心去感受神的恩典吧。

東正教堂遊記

今天和女朋友去了溫哥華的希臘節﹐
是在溫市三座東正教堂的其中一座的停車場中舉行。
希臘節氣氛十分熱鬧﹐有樂隊現演奏﹐有舞台給人跳舞﹐
當然少不了節目的主角﹐正宗希臘美食了。
加上今天希臘隊打贏了捷克﹐在場的人也不停的揮舞國旗和歡呼﹐
簡直猶如身在希臘一般。

吃完美味的烤羊﹐波菜餡餅﹐希臘咖啡﹐
和好似高力豆沙的希臘甜品後﹐
剛剛聽見司儀宣佈教堂有tour並有神父講解﹐
左右也是沒事幹﹐便走去參觀一下﹐
這可是我第一次踏入東正教堂呢。

先說說教堂的外形﹐東正教堂和一般的天主教基督教教堂不同﹐
一般也是有個好像清真寺般的圓頂﹐我去的這個東正教堂也不例外。
東正教堂通常是大門是向西﹐而教徒面向的祭台則在東方。

入門口的地方點了很多蠟燭﹐教徒也是可以捐獻後自取蠟燭恭奉在不同的聖像之前。
東正教堂和一般的基督教堂不同﹐基督教堂牆上是沒有任何裝飾的﹐
而東正教堂則所有牆﹐甚至連天花板也畫滿了耶穌聖母使徒和聖人的畫像﹐
比起天主教堂的更畫得密密麻麻。
天主教的畫像大多是羅馬拉丁風格﹐渾身也是充滿肌肉。
而東正教的像則很中東風格﹐人物線條很簡單﹐身驅很幼和長﹐
每一個人物的頭上也有個圓形的光環﹐
而在畫左右上角的地方用希臘文寫了人物的名字。
有趣的是成年後耶穌是啡色捲頭髮尖面﹐
聖母抱著的耶穌不是一般常見白白胖胖的嬰孩﹐
而是一個六七歲左右的廋削小孩子。

神父招呼我們入去禮堂中間坐下﹐
他先講解一下四週的聖像的意義﹐
基本上就是說那些是icon不是idol﹐
和天主教護教ABC說的那一套差不多。

接著的他逐一介紹禮堂來的各種物件﹐
比較有趣的是在放在牆邊的企凳﹐
什麼是企凳呢﹖讓我來形容一下。
企凳的樣子好像一個有扶手的高凳﹐
有靠背也有armrest﹐但是就沒有坐下來的地方。
原來傳統的東正教堂是不設椅子的﹐
教徒是站著崇拜的﹐但光站著三小時蠻辛苦的。
(一般東正教主日是三小時長﹐特別節日的更會長至五六小時)
那企登就是用來幫教徒站得舒服些了。
當然我去的那個東正教堂是西化了﹐
有一般教堂可以找到的跪凳﹐
那神父還笑加拿大人懶﹐不願站三個小時呢﹗

其他的各種聖具他就沒有什麼特別了﹐
各有各的用途﹐聽了也是左耳入右耳出記不得了。

接下來神父就叫眾人抬起頭看圓頂。
圓頂大慨有三四層樓高﹐中間有一盞很大的吊燈﹐
而圖頂少不了的也畫滿各種聖像。
在最頂的是一幅耶穌畫像﹐給耶穌在頭頂看著很怪怪的感覺﹐
第二層是個圓頂的四週畫了舊約的先知﹐
第三層則是畫了使徒們和四福音的作者。
神父說那些畫是在希臘找專人畫好後﹐
再來到溫哥華貼上去的。

好了來到參觀的最好一部份的戲玉了﹐就是參觀祭台。
你們也許會問﹐祭台有什麼好看﹐不是一入禮堂就看到嗎﹖
基督教沒有祭台和有的只是一個空蕩蕩的講台﹐頂多講台後面的牆掛個十字架。
天主教的祭台有多些東西﹐有燭台聖櫃苦像等等。
但東天教的祭台則完全不同﹐因為在祭台和禮堂中間﹐
是有一度很大的木屏風隔著﹐木屏風有整個講台(即禮堂高起的部份)那麼長。
上面自然也少不了畫滿聖像和木刻雕像。
屏風上面有三扇門﹐平時是關上的﹐只有在主日中﹐
中間的大門才會打開﹐給教徒看見祭台。
左右兩邊的叫南門和北門(還記得祭台是向東的嗎)﹐
是神父來出入祭台的﹐一邊出一邊入﹐不記得那一邊是出是入了﹐
而中間那篇門只是給教徒用來看祭台﹐不是用來出入的。
只有神父才可以走入祭台﹐他還引了一段舊約聖經來支持這個說法。

祭台本身也和天主教的很不同﹐
神父說祭台下面是埋了聖人的骸骨﹐
不過他沒有說那個聖人是什麼來頭。
祭台上和天主教一樣有聖經聖櫃十架燭台﹐
但多了一樣東西﹐正確點來說是一對東西。
在十架的兩旁﹐有兩個像古代皇帝的大扇的東西﹐
大扇的面上各畫了一個六翼天使。
大慨神父說這是耶穌的左右護法之類﹐
並會在主日出抬對大扇出禮堂來給教徒祝福。

我很好奇在屏風後面還有什麼﹐
於是走上前裝裝祭台左右有什麼東東﹐
不過很失望的﹐只是音響設備和一張很普通桌子。

基本上這個東正教堂tour就完了﹐
這時候有一個婦人帶著一個小女孩入內和神父打招呼﹐
對神父亦意完了tour後和她們去外面吃烤羊。
神父也和她們打招呼﹐並向我們介紹她們是神父的妻子和女兒。
雖然我一向己知東正教的神父可以結婚﹐
但當親眼看到了神父的妻女時﹐還是有點怪怪的感覺﹐
可能是自己在天主教待久﹐下意識認為神父不能結婚才是正常。

臨在出門時﹐我女朋友心血來潮﹐叫我捐一元﹐
她就點了支蠟燭簡單的祈了個禱。
大慨所有女人也喜歡拜神上香點蠟燭吧。

2006加西後感

wccclc06

今年在萬二分不情願底下﹐又給女朋友在這個長週未捉了入加西生活營。雖說是頗不願意﹐不過說到底已經去了五年﹐在那兒也認識了很多朋友﹐倒也不太介意去這個四天三夜的教會活動。我一如過往幾年一樣﹐對入營沒有任何期望。在營中看見別人感動得流淚總是感得很不可思議。我只當這是個遠離電腦上網的退修機會﹐把步伐調慢下不用為生活煩惱。雖然可以利用這些時間去完成房更多的事情﹐但讓腦袋休息一下也是好事。

去年因為我去了世青節﹐所以我只用去加西探監一天分享世界節的見聞。今年我女朋友是負責營中統籌的音樂部份﹐所以我一定要入營精神上支持她。這次入營我連搬搬抬抬也懶做了﹐也沒有特別的心情去認識新的朋友﹐頭兩天我覺得自己有點摺埋﹐人家不來理我也樂得清靜﹐走去玩朋友的BB。碰上舊朋友也只會聊幾句說說近況。不過到了最後兩天熱度回來了﹐與組員混熟了有講有笑﹐也有空和幾個較熟的朋友發洩生活的牢騷。我買了的車仔貼紙預備用來貼別人的營刊﹐想不到和今年主題十分吻合﹐結果在我四週替人或迫人貼在名牌上。女人不論年紀大小也喜歡得意東西﹐派貼紙令我在營中頗受女性歡迎﹐連修女收了貼線也很開心﹐甚至讓BB女親了我一下﹐這亦算是為加西帶來些開心的點綴。

今年我被編到的小組很舒服﹐同組有兩個一向印象不錯的男仔﹐其他的是組員多數是小妹妹﹐雖然她們靚不靚和我沒有太大關係﹐但總好安排同媽媽輩或新怪人同組。組員以往參加加西的經驗很平均﹐我和另外一男一女屬於老餅。我和他們不算太熟﹐但他們都是平易近人那類型﹐沒有與重量級前度搞手同組的壓力﹐就算亂講野也只會是大家笑下就算。不知是組長的經驗尚淺﹐還是和當圖書館理員死咕咕的性格有關﹐小組分享時頗多冷場。組長手冊中的分享問題只是引導性質﹐不是要像考試般你問我答依書直問﹐而是要隨機應變融入當時的話題中﹐讓組員很自發性地想去主動發言。很多時候組員剛開始有分享氣氛﹐組長就急不及待問下一條題目。其實組長應以沒有壓力的對話方式﹐不知不覺讓組員思考下一條題目﹐這樣才能保持分享氣氛的慣性作用。

今天加西營的主題是U Turn to God﹐請來的講者是林榮鈞神父。很巧合他亦是我第一年去加西時的講者﹐所以對他一份特別的親切感。他現在美國攻讀哲學博士學位﹐備準回港教聖神修院的哲學課程﹐聖神修院是香港唯一訓練神父的地方。他看上去很年青為人幽默﹐平時也是做青年牧民的工作﹐所以聽他講道絕對不會覺得沉悶。與電視做穌哥騷那個牧師相比﹐林神父不是只顧搞笑而把道理低智化﹐他不是講耶穌會打救你那些膚淺的行貨﹐而是借助聖經中的經文﹐讓我們思考人生的意義。他每天也有一至兩節講道理的時間﹐這些時間可說是來加西營的精髓所在。以前我在聽講道聽完就算數﹐今年我竟然在聽完後找時間把重點和反思寫下來。一來是神父言之有物﹐讓我看到些以前想不到的想法﹐二來是我要準備寫這篇文章吧。

配合今年主題﹐林神父在第一節講道中﹐用福音書聖彼得的事蹟得作為例子﹐一改我們心目中聖彼得那個光頭肥佬的印象﹐讓我們重新認識一個青年人的他﹐亦通過他的內心扎掙去讓我們認識自己。聖彼得原本是打魚的漁夫﹐耶穌召叫他作為門徒﹐他就放低一切跟隨耶穌。很明顯他不太滿意自己的工作﹐當耶穌呼召就馬上跳糟改行做使徒。我們每天忙碌地為生活而工作﹐到底是不是在追尋理想的人生﹐還是只在等一個被選召的機會呢﹖

第二和第三節講道的主題是人生的選擇。第二節林神父用耶穌的事蹟﹐去展現祂人性的那一面。經文解釋得很輕鬆有趣﹐加插一些他讀書的軼事﹐不過和平常聽的講道也大同小異。接下來的第三節講道就十分精彩﹐林神父借用周星馳的電影功夫﹐重新把第二節所講的道理演譯一次。人生其實也是在選擇做好人還是做壞人﹐要選擇波板糖還是要錢。同一個道理用兩個截然不同的的方式去表達﹐真的能深深打入我們心裏。天主教和基督教一個最大不同的地方﹐就是很少會講信神可以上天堂﹐而會講信神可以讓我們有一個好的人生﹐天國是由地上開始做起。

父把想做好人的人分為三類﹐第一種是知易行難﹐常常有心無力。第二種是要雙贏﹐要做好人時自己亦要過得好﹐我應該是這一類人。第三種是無私者﹐把神的旨意放在自己的意願之上﹐甚至願意入出犧牲。神父解釋第二種人雖然也好﹐但大過著重自我﹐沒有第三種人那麼自由。我在吃飯時問神父雙贏的問題﹐因為我深信全能的神一定有雙贏的解決方法﹐可是聽完神父再解釋後﹐還是不太明白為什麼第三種人才有自由。要有選擇另一個的可能性才是自由﹐第三種人比第二種人的選擇更少﹐為什麼卻會比第二種人自由呢﹖

主日彌撒的福音是撒馬利亞人那章節﹐這個比喻我自小學起聽過不下數百次﹐我以為這個比喻的道理我一定全懂。估不到林神父指出法利塞人最初的問題﹐以為耶穌最後問法利塞的問題在字眼上的不同﹐讓我體會這個比喻新的意思。法利賽人問耶穌誰是我們近人﹐而耶穌說完故事後法利賽人的反問﹐則是誰才是那個受傷的人的近人。以前我對這段經文的理解﹐是要先問誰是近人﹐才決定要幫助誰人。當中忽然把近人解為所有人﹐於是變成耶穌要教導我們幫所有人﹐是從那個撒馬利亞人的解度去看。這次因兩句句子字面的不同﹐意思則變成只要我們去幫助有需要的人﹐我們就會成為他的近人﹐改從受助者而不是拖捨者的角度去看。我在這次講道中的得著﹐不單單是對這段經文有新的體會﹐還讓我感覺到我釋經知識上的不足﹐細讀以為已看過熟讀的經文﹐也可能會有新發現和驚喜﹐更重要是需要有深度不行貨的導讀協助。

星期日晚上是小組查經活動﹐經文是大家耶熟能詳浪子回頭的比喻。大慨是西加營的定位是信仰認識不深的青年人﹐才選這段比較淺白的經文。最初級的釋經是敗家仔知錯悔改﹐又或大仔不應該妒忌失而復得的二仔。我最幾年在加西聽過神父用父親原諒兒子的角度去解這段經文﹐我們每一個人也可以是像那父親般那個原諒他人。今年查經有一條題目﹐是問在比喻中最身同感受那個角色。大部份人也是選擇大仔二仔﹐有小部份人選擇父親。我嘗試應用剛剛學到的研究式釋經法﹐嘗試從僕人的角度去看﹐全個營百幾人只有我一個人這樣想。大仔二仔雖然各有大錯小錯﹐但始終是有個有錢父親﹐才有機會犯錯回頭。若果犯錯的不是仔而是僕人﹐沒有父親可以投靠﹐飢荒第一個就餓死。我們想想以為自己是仔﹐可是有沒有想過我們其實原來只是一個僕人呢﹖當然這只我初步的隨想﹐如何和正統教義或主流道德整合還有一段距離。不知用這個比喻來解釋生命無Take 2行不行呢﹖

在這次加西營中﹐有一件很小的事情令我頗感動﹐亦令我相信冥冥中有天意﹐又或者歷史是由無數個偶然事件組成。今年是加西營的十週年記念﹐過去每年也有首營歌﹐很多人也認為把唱十年營歌串燒起來很有意義。可是那首營歌金曲有詞無譜﹐入營前音樂組或舊核心的所有人也很忙﹐沒有人願意為那首歌編曲﹐我女朋友也打定輸數沒有機會唱這首歌。在最後那晚完結所有節目後吃宵夜的時候﹐我忽發奇想不如試下找人編曲﹐去拉了幾個比較的清閒老餅來﹐和我女朋友坐低一起臨急抱佛腳去編曲。五音不全的我其實完全幫不上忙﹐隨了斟茶遞水和偷其他人的零食外﹐就只有給他們精神上的支持。卒之在經過三個小時的努力下﹐在凌晨兩點完成這首歌的結他譜﹐搞手聽到這個好消息也覺得有點難以置信。很多老餅也想唱這首歌﹐否則我也拉不動他們一起挨夜編曲﹐其實編曲的過程也很開心﹐大家一起懷緬這麼多年加西的回憶。可是沒有人帶頭又沒有人會主動去編曲﹐結果我無心插柳速成這件事。在最後離營前的彌撒可以唱到這首歌﹐可以說是一個小小的奇蹟﹐至少我女朋友認為是我做了天使﹐把這首歌帶了給大家﹐雖然我沒有出過什麼力。

今年加西搞得其實頗為混亂﹐沒有以往兩三屈那樣有組織﹐可能今年的搞手換了新血﹐舊的那班搞手退下前線去結婚生仔。不過我覺得今年的氣份比往年更好﹐刻意到追求完美反而抹殺了人情味。前幾年搞手覺得入營是避靜﹐年紀比較細那班節目完想打波玩牌也不準﹐靈修節目安排很密密麻麻。今年節目安排反而很鬆動﹐營友有很多時間交流。打波吹水也許看似和靈修無關﹐但是卻可以建立大家一份友誼﹐讓營友打開心窗去分享生活﹐放低面對陌生人的盔甲﹐感受在主內那份共融。填鴨式靈修不是每個人也吃得消﹐加西應該做的是給參加者一個靈修環境﹐參加者因各自程度在營中有不同得著﹐不用刻意勉強全部人也要靈修一樣多。

明年我希望不用再去加西﹐可以和女朋友趁長週未去其他地方旅行﹐不過如果真的要去的話我也不太介意﹐畢竟已經習慣了。

反同非歧視

我早前在網上發表了兩篇反同的文章﹐主要的論點是因為基佬的陋醜﹐所以我們要鄙視他們的所為。我亦鼓吹以非暴力並十分人道的方法﹐用基因改造工程和正確家庭觀念教育﹐去改正先天或後天形成的同性戀﹐防止正常的小孩淪為基佬﹐從而把同性戀消滅於萌芽狀態。可是有很多支持同性戀的人﹐看見反同言論就不分青紅皂白地指責這是歧視。論壇的管理組在不深暸解事實的來龍去脈前﹐以歧視言論為理由給我一個警告。我想在此還我一個清白﹐並指正那些濫歧視主義者作出的無理指控。

首先我們要清楚明白歧視的定義﹐在此我引用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的條例。這個例子中是說的是性別歧視﹐但可以代入性傾向作相似的定義﹕

歧視分為兩種 – 直接歧視及間接歧視。

直接歧視是指任何人與另一個不同性別、不同婚姻狀況或沒有懷孕的人比較,該人得到較差的待遇。例如,僱主因為想聘用另一性別的人而不聘用你,便是性別歧視。又例如你是單身的懷孕人士,而僱主對你說分娩福利只是給予合法結婚的人士,便屬婚姻狀況歧視。或僱主在你放完分娩假後把你解僱,這就是懷孕歧視。

間接歧視是指向所有人一律施以劃一的條件或要求,但實際上並無充分理由需要加上該等條件或要求,而這樣做亦對某性別、婚姻狀況的人及懷孕人士不利。例如,你因懷孕而不能超時工作,你的僱主因此懲罰你。假如僱主不能提出充分理由證明需要超時工作,他的做法便屬間接歧視。

我們再看看維基百科對歧視的定義﹕

歧視(discrimination)指的是因為一些不合理原因、甚至無關係的原因而對某一社會團體成員作出負面的行為,此行為會導致對此一社會團體成員不利的後果。

歧視是偏見實踐的結果。譬如,某公司老闆認為女性比男性會處理家務,但處理公務的能力卻比不上男性這是一種偏見,如果該名老闆強迫懷孕的女職員離職在家帶小孩,則是對女性的歧視

從這以上兩個歧視的定義中﹐要有差別待遇或不利後果才可以算是歧視。我的言論從來沒有鼓吹要給同性戀的人不同待遇﹐亦不涉及任何暴力。事實上我另篇一舊文曾肯定同性戀侶伴應享有正常侶伴的法律保障。鼓吹預防小孩發展成為同性戀者﹐本身沒有涉及任何歧視成分﹐就好像叫小孩子不會懶躲﹐不要看品味低俗的報紙一樣﹐是很正面的言論我們會鄙視有工作能力但拿綜援的人﹐斯斯文文卻看咸報風月版的人﹐所以同樣的我們亦應該鄙視基佬。鄙視是一個態度﹐不是影響他人的行為﹐更加說不上是仇恨﹐因此不足以構成散播歧視或仇恨言論的問題。

請大家不要盲目地反對反同﹐反同不一定是歧視﹐反同亦可以合法合理﹗

反反同﹐鄙同

上篇反同文章引來很大的迴響﹐讓我認清楚反對反對同性戀者的真面目。我把文章貼在我常出去的兩個網站上﹐一個是人流比較少的討論區﹐另一個是香港社運份子活躍的日誌。首先我很高興發現原來我不是一個人﹐也有很多人反對同性戀﹐亦肯站出來表明立場。其次就是很多反反同的人﹐根本蠻不講理不可理喻。他們一見你反同﹐也不看清楚反同者的理據立場﹐就立即給你貼上歧視的標簽﹐抵諱反同者的人格個人素質。最令人反感就是他們不清青紅皂白﹐把反同硬說成是等同納萃。納萃是反同﹐但反同不一定就是納萃。他們利用典型混淆視聽的謬誤﹐企圖抹黑反同者﹐叵心可測。不過也不能怪他們的激進行為﹐有很多反反同的人本身是同性戀者﹐當他們視之為真理的信念受到挑戰﹐腦袋自然地作出本能反應去抵抗﹐尤其是在關係切身利益的情況之下。大慨和那些以宗教理由反同的教徒思路同出一轍﹐真是難兄難弟。

反同有很多種﹐不可以一竹竿打一船人。在反同的陣營中﹐右派教會勢力最大﹐但理據手法卻最差﹐可以說是反同在道德上的負資產。反同可以反得很有理性﹐亦可以同時遵守自由人權等現代社會的價值觀。我所提出的預防性滅同方案﹐通過教育和基因科技去防止同性戀者的出現﹐就不影響既成同性戀者的權益。包容同性戀是好事﹐但好事是包容本身而非同性戀﹐同性戀本身是一件壞事。人類絕種的假設有點太過杞人憂天﹐成為是反反同者的主要攻擊目標。回應反反同者的疑問﹐我提出新的反同理論。新理論的幅蓋性沒有舊理論大﹐同性戀之壞相比起違反人權自由的壞為輕﹐因此人權自由是比反同重要﹐這點我在舊理論中亦多次強調。

很多支持同性戀的人說搞基是一種生活方式﹐別人不應亦無權干涉。這是對的﹐因此政府不應立法禁止搞基﹐或在生活上實際歧視基佬。但不是所有生活方式也是相同﹐其中有高尚低俗之份﹐亦有好壞之份。同性戀就是一個低俗的﹐壞的生活方式﹐正如吸煙﹐酗酒﹐紋身﹐隱青﹐影視中黃晶式的低級趣味﹐語文程度低寫文語理不通一樣﹐是不應被鼓勵的。學校和家庭的責任就是培養下一代有高尚的品格情操﹐不過若下一代不聽教﹐自己要學壞﹐社會也沒有辨法﹐畢竟這些壞不是嚴重至要立法管制﹐不然凡事也管的副作就會產生一九八四式的極權國家。不立法不等於不要去教﹐引導下一代遠離同性戀的歪路﹐這是作為父母老師的責任。

假若未來科技倡明﹐醫生修正嬰兒遺傳病基因時﹐免費送修正同性戀的選項﹐相信大部份父母也會樂於這樣做的﹐我想就算選項要收錢也可能其門若市。不過教會大多樂善好施﹐若要教徒捐錢滅同﹐這選項應該可以免費惠給大眾。最重要是這個修正只是一個選項﹐並不帶有強迫性所以不會違返人權。但那個父母不想子女有個正常幸福的未來﹐有那個父母想見到子女同性戀﹖讓天下父母作出對兒女好的選擇﹐便足以見證同性戀的壞了。難道我們要質疑天下父母愛子女的心嗎﹖

我的新理論名為鄙同論﹐鄙視同性戀是也。鄙視不是歧視亦不是憎恨﹐請反反同者不要再無的放矢了。最後我想問一句支持同性戀的人﹐同性戀本身有什麼好呢﹖除了因為要包容所以要去包容外﹐同性戀還有什麼其他非存在不可的理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