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er’s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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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遊戲」是The Stanley Parable開發者的新作,玩過The Stanley Parable的朋友,都會預期這個並不是一般遊戲,而是一個以FPS遊戲模樣呈現的互動體驗。說在前頭,若想感受到最深刻的體會,應該以一張白紙的心態去玩,之前不要看任何評論,不要知道任何劇透,這篇文章在這段之後也不要看去下。就憑一個信字,信作者Davey Wreden不會令你失望。找一個空閒寧靜的時間,花個半小時,一次過由頭玩尾,看會為你帶來什麼新的想法。

下文包含劇透,會重嚴影響遊戲的體驗,小心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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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遊戲由很多小遊戲組成,每個小遊戲都是由作者Wreden的朋友Coda所寫。Coda失蹤了,Wreden想藉著Coda的遊戲,從2008年的第一個,一路到2012年的最後一個,去解開Coda的內心世界,為什麼他要不辭而別。若果文章能反映作者的內心世界,那麼遊戲也具同樣的表達功用。那些小遊戲全部都很支離破碎,似是遊戲實驗多於一個完整遊戲。一邊玩時Wreden的旁述一邊會向玩家解構小遊戲的內容,嘗試重組Coda在寫那個遊戲時的心理態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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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在玩的時候,有一股十分不安,十分煩擾的感覺。我不是說遊戲的不好,而是好像是看恐怖片會驚,玩這個遊戲個心就會不舒服。我的情緒不由自主被遊戲牽引著,妨彿感受到Coda寫遊戲時的抑鬱症。這個遊戲不能用好不好玩來衡量,而是看你領悟出到什麼道理。若果要把遊戲強行分類,它是一件抽像表達主義的藝術品。它比前作更上一層樓,沖擊我們對遊戲的定義,讓玩家反思何謂遊戲,遊戲是否必定要可以玩,遊戲是否一定要有意義。你到底在玩一個遊戲,還是在感受一個遊戲。遊戲的作者,如何向玩家傳達他想說的話?何謂真,何謂假,重要嗎?還是我想得太多?

 

Batman: The Dark Knight Returns – by Frank Miller

Cover to Batman The Dark Knight Returns Hardcover by Frank Miller|The best comic of all time?|Batman|sa

蝙蝠俠是傳統美式英雄漫畫的中流砥柱,1986出版的《Batman: The Dark Knight Returns》,可說是美漫轉型,升級為圖畫小說的分水嶺。原本只是四期完的平行世界外傳,講述已經變成阿伯的蝙蝠俠,退休後重出江湖的故事。題材有別於傳統美漫,加入日漫的寫實元素,風格陰沉黑暗,人物性格扭曲,著重描寫內心的道德爭扎,一洗60年代電視版蝙蝠俠的形像,讓流行文化重新認識蝙蝠俠。

今天看慣Christopher Nolan執導電影《蝙蝠俠》的觀眾,也許會覺得黑暗騎士很黑暗很理所當然。若與Tim Burton執導的舊電影版作比較,便可看出到蝙蝠俠漫畫歷年的變化。舊電影保持傳統美漫的風格,正邪黑白分明,甚至以現代的眼光去看,劇情有點幼稚和滑稽。Nolan在訪問中也承認,他不少靈感來自此書,如蝙蝠俠重出江湖後,因疏於練習,捉罪犯時力不從心;又如小丑挑戰蝙蝠俠不殺原則的底線,以及警方視凌駕法律之上的英雄等同罪犯等等。

書中還有很多破格的元素,如蝙蝠俠的助手羅賓由男變女(不過愛情線欠奉),多年老搭檔James Gordon警司退休;強調左膠大愛的路人角色,呼籲民眾要包容雙面和小丑,指控他們是蝙蝠俠的法西斯邏輯下的牲犧者。而最受漫畫迷關注的,莫過於是蝙蝠俠大戰超人。不計咸豐年代的古董漫畫,這書是蝙蝠俠首次正式與超人交鋒。蝙蝠俠代表著從下而上,反抗權力的正義;而超人則代表從上而下,維持秩序著的正義。兩種正義不能並存,只好以力量來一決高下。據說今年上畫的《Batman v Superman: Dawn of Justice》,兩雄對決的主線參考了此作的情節。

依我個人的主觀評價,此書始終殘留太多傳統美漫的影子,尚未達圖畫小說的水平。它能夠在經典圖畫小說佔一席位,一來是美國文化界的情意結,二來它是承先啟後的里程碑,開拓一系列荷里活的真人版漫畫英雄。

作者簡介:Frank Miller – 美國漫畫家,編劇,導演。其他作品有: 《Sin City》,《戰狼300》。

Understanding Comics – Scott McCloud

Today, comics is one of the very few forms of mass communication in which individual voices still have a chance to be heard.

返大學 讀漫畫

小時候看漫畫書,大人總會說「睇公仔書」無益,荒癈學業,浪費時間。看漫畫要偷偷摸摸,夾在課本中央,扮溫書來掩人耳目,又或是夜半在被窩中用電筒照著偷看。現今不少人仍然對漫畫存有偏見,認定看漫畫是不成熟的表現,只有宅男毒男才會看;更有老闆看到下班途中的員工看漫畫,認為影響公司形像而炒魷魚。

事實上,「漫畫難登大雅之堂」這觀念早已不合時宜,漫畫是每年收入數以十億計的大產業,支撐著半個荷里活和不少電子遊戲商,是主流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每一個新的媒體出現,成功搶占主流市場,藝術界和文化界初時總是嗤之以鼻,視之為新興的低俗流行文化,到最後不得已承認長江後浪推前浪,才堂而煌之將其迎進入藝術的殿堂。繼小說,電影和流行音樂之後,漫畫終於也踏上這條路。只不過漫畫實際上歷史悠久,甚至比文字還要源遠流長;早於公元前13世紀的古埃及石刻上,漫畫已用作記錄糧官Menna的事跡。

外國大學開設的漫畫理論課,不是隸屬藝術系,便是隸屬英文系。前者把漫畫歸類為視覺藝術不難理解,畢竟與畫畫有不少共通之處;後者對於香港人有點難以理解,試想像中文系不教詩詞歌賦,而是教《龍虎門》和《中華英雄》,那個教授肯定會被家長投訴。在英文系中,漫畫屬於現代文學的分支,有個聽起來很學術性的名字-圖書小說(graphic novels),一般泛指題材比較嚴肅的漫畫作品。

今次為讀者介紹的《Understanding Comics》是一本關於漫畫的漫畫,也是很多大學漫畫理論課的御用教科書。每一種媒體都有其獨特的說故事方式,把創作人希望表達的所思所想,傳遞給觀眾或讀者。若按寫實(reality)vs抽像(abstract)來對比分類,在線的一端是真人拍攝的電影,忠實地把故事完整的呈現眼前;而另一端是純文字,抽像的描寫讓讀者有無限的想像空間。漫畫則視乎作畫風格,自由遊走於現實與描像之間。愈抽像愈能引起讀者的共鳴,因為容易產生代入感;不過代價是訊息詮譯或致失誤,因為想像空間大了或讓人誤解作者的原意。

小時候我們會叫漫畫作「連環圖」,顧名思義,漫畫就是用一張接一張,帶有連貫性的圖畫,去講述一個故事。漫畫與其他媒體的最大的分別,是如何呈現時間的觀念。其他媒體如電影和小說,讀者同一時間只能看到故事中的一個時間點;若果想看較早前發生的事,電影要回帶重播,小說要翻去前頁。在漫畫中,以數幅圖畫並排的手法,甚至在同一幅圖畫中,不同人物的對白泡沬代表著說話先後次序,把多個時間點同時呈現讀者眼前,讀者能夠宏觀地審視故事的時間線,一眼盡覽事情的前因後果,讓漫畫成為極具溝通力量的媒介。

《Understanding Comics》雖然以藝術理論的架構去分析漫畫,但讀來完全不覺沉悶(看漫畫又怎會沉悶呢!)。若果讀者對高深的藝術理論不感興趣,只是喜愛看漫畫,書中亦有大量篇幅分析各種不同漫畫風格、線條、字體、,色彩等等,如何影響說故事的效果。當然,也少不了討論漫畫兩大主流 — 歐美漫畫和日本漫畫的異同。自問從小閱讀的漫畫無數,一直以來只憑直覺判斷一本漫書好不好看。學懂了漫畫理論之後,開始明白為什麼那是好看,那是不好看,作者這樣畫有什麼用意,讓我看漫畫時有更深刻的領悟。

欣賞漫畫、藝術或任何媒體,其實同品嘗美食一樣,總不能永遠停留在「好食,牛有牛味,雞有雞味」的層次。要提升層次,此書是好幫手。

申延閱讀:Maus, Persepolis, Watchmen

作者簡介:Scott McCloud,漫畫家和漫畫理論家,曾擔任DC Comics超人漫畫的主筆,出版多部獨立漫畫。他的漫畫理論三部曲:Understanding Comics,Reinventing Comics,Making Comics,是漫畫業界的指定經典讀物。

原文刊於《閱刊》一月號。

野狼與瑪莉 / 宅男女神殺人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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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漫除了傳統打書不堪入目之外,港漫還是有值得一看的漫畫。鄭建和的「野狼與瑪莉」,三期完短篇作品,是近年港漫的經典。漫畫家宅男在家中意外殺死好友,用慢火烤熟的方法去毀屍滅跡,期間意外發現好友與女朋友有路,女朋友找上門撞破屍體,而前來調查的警察竟然是殺人狂。這本漫畫非常重口味,很cult,很血腥,很黑色幽默,變態的笑位不是人人接受得了,但愛好此道的人自會樂在其中,擊節不已。

這本漫畫會改篇拍電影有點意外,不過小成本Cult片一向有市場。電影由台灣電影公司投資,大慨依賴大陸合拍片的香港影壇,沒有膽色和眼光拍這個故事。電影的環原度十分高,漫畫中的名場面一個不少,監獄壯男,菊花變太陽花,烤屍擺pose,鋼筆殺人等,變成真人更富喜劇效果。電影更追加一些超重口味的場面,切J噴精,敲碎黑炭J,更加瘋狂更加好笑。有人會投訴要廣東話才夠原汁原味,不過這個故事本身構思出色,Cult是普世的語言,超越香港文化的限制,國語對白無損故事的味道。

兩個男主角是台灣新人,兩個我都不認識。演殺人狂的朱俊丞,與漫畫的角色倒很匹配。女主角是連詩雅,與漫畫的女主角雅詩同名,不知是巧合還是導演特別找她來演。這類二級半要裸露賣性感的角色,連詩雅在「喜愛夜蒲」也拍過,沒有什麼特別,最讓人驚喜是她想殺人那一幕,原來她的喜劇細胞也不錯。漫畫版用開方式結局,有點落雨收柴,對比之下,我更喜愛電影版的原創結局。殺人二人組四出殺人拍照,很有早年彭浩翔的影子。最後一幕野狼與瑪莉的電腦對話,漫畫家下決心殺死殺人狂,重獲自由重過正常人生,便很有諷刺意味,殺人者被人殺,讓故事更加完整。

希望鄭建和在連載長篇打書,賣書搵飯食之餘,有空多些創作這類破格的短篇作品,為港漫爭一口氣。

 

光柵謀殺案 – 譚劍

譚劍,香港僅存的科幻小說作家。無聲無色,他今年出了新科幻小說。「光柵謀殺案」由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只有簡體字版本,沒有港台的正體字版。經過上次的踩雷經驗,我不會冒險郵購這本書。不過小說於東方日報連載,而東方網站保存副刊舊文,可以很方便地翻看,既然免費,一看無妨。

微博上大陸網友的這篇書評,把這本書踩到一本不值。不知是我近年多了看輕小說,還是一開始對譚劍不存過高的期望,我覺得這本書不算太差,只是情節有些位置犯駁不通順,謎底出漏洞矣。我花了兩個晚上把小說看完,至少我沒有中途放棄不讀,故事有吸引讀者追看的動力。這本書主打科幻加偵探這個組合,不過科幻成份不多,光柵只是用來佈密室殺人的道具。書中勉強借地產大享之口,說說光柵的無限商機,談不上有科幻式的what if問題。

下文全劇透,未看慎入。

偵探故事,最重要是有足夠線索,讓讀者能與書中的偵探一同推理,就算估不到答案,開估亦後可案件重組,這方面本書合格。開場不欠,張教授無啦啦邀請名偵探舊同學,去看首次光柵活人傳送,我便一口咬定張教授有古怪。至於死者身首異處的死法,很明顯是用傳送器分開傳送來殺人。然後實驗失敗光柵團隊雞飛狗走,張教授從離職同事低價購回股份,答案差不多已乎之欲出,兇手偽裝失敗為錢殺人。名偵採的其他沿線推理,死者老婆舊情人,神秘人X收買實驗人員,第二名死者,第三道光柵,武士刀等等,全都是故意誤導讀者的煙幕。

劇情結局前峰迴路轉,傳送器忽然變時光機的超展開,把死者傳送去未來,砍頭再傳送回過去。老實說完全嚇我一跳,完全估不到有這個死法,不知該欣賞譚劍天馬行空,還是該罵他亂來瞎搞一通。讓人意外歸意外,至少這個答案把所有謎題解釋清楚。最後再來一次真解謎,反而出了漏洞,到底陳首好是如何死的。明明是密室殺人,張教授如何離開機房。他不可能用第三道光柵離開,一來謎底說光柵傳送距離不能超過五米,二來一二號光柵早被警方查封,根本不可能偷偷使用。作者最終解謎沒有法自圓其說,是這本推理小說的最大敗筆。至於名偵探和助手身份對調,對劇情無關痛癢,不過若為新系列開頭舖路,倒也是一對有趣的組合。

譚劍的全職作家之路,若其寫作水平還沒有改進,恐怕此路難通矣。這本小說,不值得花錢買,免費倒也不妨一看,始終比一般網絡小說略勝一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