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經驗

人誰無死,但沒有人經驗過死亡後,還能夠把經歷寫出來說給大家聽。死亡我當然沒有試過,(癈話,不然誰在寫這篇文),不過倒有三次與死亡的近距離接觸,經歷過一些小說或電影常見關於死亡的描述。至少我親自引證過,這三種死亡經驗並不是作家和編劇憑空杜撰出來,大慨他們真的是參考了別人的死亡經驗。

一,人死如風
有一說法,人的靈魂重廿一克,死亡時會像風一樣飄出去。那是我中學時的故事,有次因事入醫院,住了兩個星期。一間病房四個人,我睡窗邊的那張床,其他三張床的病人來來去去,大慨不是康復出院便是轉病房,除了一個老伯,就死在我隔離。老伯下午入院時,已插滿喉躺著不動。到了夜半,我給儀器的叫聲嘈醒,醫生護士人來人往,把老伯床的簾拉上,我看不到他們做什麼,聽聲也知道是在急救。雖然我十分疲倦,但又光又嘈人又多,我沒辨法完全入睡,只是閉著眼半睡半醒,不記得過了多久,聽到維生儀器長嗚,然後我感覺到一陣風,從房內吹出窗口,老伯離開人世了。時隔多年,我也不肯定是聽到長嗚先,還是感覺到有風先,也許是同時間發生吧。與其說是一陣風,不若說是一絲微風,很長很弱,但不是冷風,沒有特別溫度。我找不到什何科學理由可以解釋那陣風,那間病房是冷氣房沒有開窗,我的病床亦不在風口位,那陣風給我的感覺,亦不似是醫士護士郁動產生的氣流,唯一的解釋只剩下人死如風。

二,人生走馬燈
有說法人在面對死亡時,會看見人生走馬燈,人生中一幕幕浮現眼前。那是大學四年級,剛失戀,在朋友慫恿下,一起走去玩跳傘。不是玩有遊客常玩,求其講十幾分鐘,同個導師吊著你一起跳下去那種,而是玩要先上兩日堂,然後自已一個人跳下去那種。跳傘高度三千尺,不用自已拉開降落傘,好像看雷霆傘兵般,有條繩連著飛機,跳下去條繩放完會自動拉開個傘,太約有半秒至一秒的無重狀態。我是第一個跳,飛機門打開,半個人掛了出飛機外面,看著下方很遠地面,倒沒有害怕畏高,只是有一份違和感,正常情況腳下是不會凌空。教練說一二三跳,我想也不想便跳了出去,眼睛一直張開,但看不到天空的景色,在天旋地轉之間,腦海浮現出人生走馬燈。在那一秒半秒的時間中,從幼稚園到大學的畫面一直快速播放,有些完全遺忘了記憶與感覺,全部都很實在的湧出來,好像把人生重頭活多一遍。然後降落傘打開,把我拉回現實,腦中第一個想法是我仲未死,然後才有飛在半空的興奮。跳下去見到人生走馬燈的機會恐怕只有一次,之前我玩笨豬跳大慨不夠快沒有人生走馬燈,再跳傘有了下跌的心理準備便看不到了,

三,慢鏡重播
華dee在烈火戰車說過,在過灣時千鈞一發生死之間之際,時間會變得很緩慢,世界就好像在慢鏡重播一樣。同樣是大學四年級,係那個下大雪的晚上,那條濕滑的高速公路,那個粗心大意的司機。我坐朋友車坐車頭,車子在高速公路行中線,忽然看見外線的車子失控打滑,從開始到結束大慨不到半秒時間,但主觀感覺上過了至少十幾秒。我看見那車很慢很慢地在打轉,向著我們轉了兩圈半後,才轟一聲撞上我們的車頭。時間變慢但動作沒有變快,基本上我除了眼睛盯著著那車,身體硬直動也不能動,腦海中閃過今次死梗,然後硬食撞過來。撞擊後時間速度變回正常,回過神來第一個感覺是好臭,那是安全氣袋內化學氣體的氣味。好在有安全帶有氣袋,加上朋友開的是較硬淨的美國車,車子報銷了人倒沒有事,還可以自已走下車等警察和拖車。當晚不覺得有什麼地方痛,第二天睡醒才周身筋骨痛,胸前安全帶位置有瘀痕,醫生說是撞車的衝力拉傷了,休息一兩個星期便無事。朋友比我傷小小,駕車時手指放在軚盤上,安全氣爆出來時打斷手指骨,要打石膏。

那三次死亡經驗,嚴格來說離死亡還遠,基本上沒有生命危險。根我所知除了這三項外,還有其他不同的死亡經驗,如白光隧道,靈魂出竅,聽見耶穌佛祖聲音等等。我沒有興趣亦不希望親自去求證,如何其它朋友有試過,不妨留言分享交流一下。

物聯網IoT入門 – Arduino vs Raspberry Pi

過去兩個十年是互聯網的天下,孕育出Google,Facebook等富可敵國的科網巨頭,養活無數大小不一的網絡公司,懂網站編寫技術的人身價亦水漲船高。有預言說下個十年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IoT)將會取代互聯網,成為最灸手可熱的新科技藍海市場。物聯網到底是什麼樣子,目前還未有定論,大家還在探索階段。有一說法物聯網是互聯網的申延,讓互聯網走出電腦電話平板的框框,讓家居或公司任何地方的每一件物件,都擁有智能可以用電腦操控。

現在的物聯網一般統稱為Maker Movement,性質與早期的互聯網十分相似,都是一群業餘者當嗜好的玩意,geek們好玩地解決瑣碎麻煩事。偶有項目放上Kick Starter或indiegogo集資出製成品,但還未發掘出什麼賺大錢的商業模式,就好像在靜靜等待時機成熟,然後一個泡沫爆發起飛。當年互聯網起步之初,懂得HTML,CSS,PHP等技術,雖沒有贏在起跑線這回事,但也算早點拿到入場卷,至少行先別人一步。想要在下一個物聯網世紀中分一杯羹,又需要懂什麼入門技術呢?

Maker的入門技術,說難不難,說易不易,只需略懂大學一年級電子工程的知識,加上無限的創意,便可以弄出好玩又有用的東西。一台微型電腦作為核心,配上不同組合的sensors,display和motors等物理元件,讓電腦與現實世界的物件互動。可以說是弄個原始機械人,儘管不是動畫中那種機械人,只能做一些簡單事情的小機器。現今Maker可以粗略分為兩大陣,Arduino和Raspberry Pi,兩者分別是不同的開源硬件和軟件生態體系,不過它們並不是iOS和Andriod般的競爭對手,反而更像是太極陰陽般相輔相成,各有不同強項互補長短。

Raspberry Pi(RPi)是一台十分便宜的小電腦,四十美元有找,性能大約與中價手機相若。RPi運行Linux作業系統,可以完取代一般desktop。Linux更是互聯網伺服器的主要系統,不講求運算速度的話,RPi用來架網絡站也沒有問題。與電腦不同之處,是RPi有40個GPIO(General Purpose Input/Output)接點,可以讓用家連接sensor,display和motor不同部件,用家與RPi的互動不再限於鍵盤和屏幕。例如你可以把RPi連上motion sensor和冷氣機的電源開關,讓冷氣機見到有人入屋時自動開著,更可以把RPi連上網,讓你遙控家中的冷氣機。當然這個點子那樣行貨,Nest早已經造了出來,還給Google重金收購了,現在才跟風去做太遲了。不過重點是RPi潛在的無限個可能性。

Arduino嚴格來說不是電腦,而是microcontroller微處理器。電腦作汎用運算,可以執行不同程式,微處理器則只可行單一程式。若果拆開家庭電器如電飯煲,入面的控制晶片就是微處理器而不是電腦。Arduino的性能比RPi差一百倍,只及當年286的速度,記憶體更是小得可憐,只有Apple IIe的一半。價錢比RPi更便宜,原裝正版十美元,不介意大陸翻版的話,上淘寶三美元有交易。不要以性能弱就小看它,其實大部IoT的應用根本不需強大的運算能力,夠用就行了。Arduino有不同大小的版本,各有不同數目的GPIO。最微型的只有一個硬幣的大小,加上耗電量小可用計算機鈕型電池,很多舞台服飾上都是用它控制LED效果。Arduino比RPi的GPIO更易用好用,RPi的GPIO是純數碼(digital),只能有零或一的數值,但Arduino有模拟(analog)的GPIO,可以直接作voltage的輸入或驅動,不要額外的模拟轉數碼晶片。另外Arduino的GPIO電路比較堅固,RPi的GPIO如果駁錯線超出電量負荷,很容易把成塊晶片燒壞,所以初學者用Arduino比較適合。

Raspberry Pi和Arduino代表著IoT的兩種不同哲學,RPi是從上而下以傳統電腦為先,Arduino則是從下而上以方便控制優先。市面上有不少現成的擴充板,去增加兩者缺少的功能。如要播音樂,RPi執行內建音樂播放器便可以,但Arduino則要加裝mp3音效板。兩者沒有絕對的優劣高低,只因應不同需要,在系統上作出不同的取捨。又或可以者索性兩者一齊用,RPi做總指揮執行運算和網絡工作,Arduino則專門操制物理元件。除了這兩個主要的入門系統外,市面上還有很多其他IoT系統,如Intel的Edison,Galileo,其他廠的Beaglebone,LinkIt ONE,CHIP等。它們不外是在這兩個設計哲學的基礎上,找出不同性能和價格的平衡點,如速度快些慢些,記憶體或接點多些少些,體積或耗電量不同,加放其他晶片如GPS,LTE在底板上。

學習IoT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莫過於自已來動手玩。可以上網買RPi或Arduino的starter-kit,價格豐儉由人從十多元到百多元也有,看你想套裝內附送多少物理元件。跟從套裝內的說明書,從控制一顆LED閃下閃下開始,一步步把不同元件裝組成有趣小玩意。不過套裝的說明書一般過份精簡,要把小玩意做出來不難,但要明白如何寫程式去操作那些元件,連我這個讀電子出身也看不明白,要另外看入門書藉。在此我推介兩套入門書,一套是Maker Media出版的Make Series,內容十分淺白易明,寫給沒有寫程式經驗的人看,用來打好基礎知識,不過有經驗的人會覺的長氣。另一套是電腦書出版老大哥O’Reilly的Cookbook Series,沒有電腦人未看過O’Reilly的書,不用多作介紹。

玩starter-kit踏出第一步後,進階可以多看Maker雜誌和網站,參加當地舉辨的Maker Faire,與其他maker交流心得刺激思維,難保有一天靈光乍現,天時地利人和加點運氣,從此搖身一變成物聯網科技大享。痴人說夢完,其實我只是maker初哥,玩RPi和Arduino才個多月,剛剛完成starter-kit的習作,上網再買多些物理元件回來,弄些有趣的無聊小玩意。我的第一個成品是LED紅綠燈,按鈕會轉燈,給兒子與他的玩具車一起玩。第二個成品是摩斯電碼機,長短嘟嘟嘟聲來打字很慢但很型。第三個作品還在製作中,重製兒時很流行的計數機消數目字遊戲。IoT很好玩,就算發達不成,也不失為一個有用嗜好。至少兒子入學讀書後,學校要交什麼科學創意習作,怪獸家長出動IoT技術幫拖,肯定比其他只懂繪畫做剪貼勞作的同學仔高分。

Fate Stay Night Unlimited Blade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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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玩過Fate的遊戲,所以我其實不懂欣賞這作品。除了打鬥場面精美,角色(特別是Saber)賣萌討好外,單以動畫而論,我實在想不到Fate有什麼特出。第一次動畫版作畫太差,我實在沒法看下去。Fate Zero故事完整,戰鬥緊張刺激,我倒看得很開心。這次看UBW版我做了功課,上網讀了不少補完資料,知道原作遊戲有三條線,故事在平衡世界發展,但要三條線跑完才知事件的全部。UBW線講述Archer和士郎身世之謎,凜榮升女主角,Saber降級變回僕人,不計打鬥場面,戲份大減,有點失望。

聖杯戰爭的大橋本身很公式化,七個主人加七個僕人互相廝殺,爭奪萬能願望機。好人士郎誤打誤撞當上主人,召喚出最強僕人Saber,然後心軟不肯對同學凜下手,於是兩人索性結成同盟。當然孤男寡女自然萌生愛意,可憐Saber當了電燈膽。士郎和凜聯手打Caster那段最好看,Caster算是個描寫得好的悲劇角色。Rider出場不久就領便當,那個變態諧角主人很煩人,早知一早順手把他殺了,便省卻後來的聖杯暴走。Bersker和伊莉亞出場不多,死戰下壯烈犧牲,除了殺死一組參賽者外,好像沒有特別的意義。我還以為士郎會收白髮蘿莉當後宮,怎料打不到兩集便掛掉。

若果聖杯戰爭只是純鬥智鬥力對打過招,我不會看得這麼噢惱。那一大堆超展開陰謀和謎題,我完全看不明白故事到底在講什麼。不過死忠大慨認為那些過度複雜的劇情才是最主要賣點,我看不明白只是因為我程度不夠。謎題一:Archer身世之謎,Archer竟然是未來的士郎,我想破腦袋也想不通這個時間悖論。為什麼Archer要殺死士郎,殺死過去的自已,就可以從永續輪迴中解脫了嗎?雖然想不通,但至少知道編劇想表達什麼,這道謎題算是有交帶了。謎題二:金閃閃從那兒彈出來?明明是上次聖杯戰爭的僕人,今集無拉拉變了最後大佬。謎題三:偽神父到底做什麼,他是裁判,還是參賽者。這樣不公平的聖杯戰爭,完全推倒之前說好了的規則。那還爭什麼聖杯,你玩晒啦。謎題四:什麼大小聖杯?看得我一塌胡塗。到底聖杯是什麼東西?反正從來沒有人拿過聖杯,拿到手除了用來毀滅世界外,又不見得有什麼實際用途。其實不用打生打死,大家猜包剪揼來決定誰贏聖杯好了。

劇聞會開拍HF線,希望看完HF線後,能夠弄清楚到底聖杯戰爭在搞乜鬼。

 

 

 

John Wick 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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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來我都很喜歡看奇洛李維斯的動作戲,從他最早期的Speed到成名作Matrix,後來減產轉型拍劇情片,但久不久也會有拍套動作戲搵真銀,畢竟他多年來始終票房保證。他除了靚仔和好身手外,他的動作片每套都各有特色,與其他動作名星的不斷重覆成功公式,奇洛的戲總會給觀眾意想不到的新鮮感。

這套《殺神》是B級cult片,故事和劇情似有還無,全片賣動作場面和型佬奇洛乙名。請來Matrix的幕後製作班底,若果你喜歡Matrix第一集的槍戰,今次就給你一口氣看過夠,來個半鐘的威力加強版。奇洛是退隱江湖的金牌殺手,與亡妻留給他的愛犬,過著平靜的生活。然後有一天,黑幫的敗家仔看上他那台古董名車,買不到便夜襲他家強搶,還殺了他的狗。你殺我隻狗,我殺你全家。於是金牌殺手重出江湖復仇,單人匹馬把整個黑幫滅了。之後的故事,基本上就是打打打,打完又打,一路打上去,打到殺掉黑幫教父,完。

為狗復仇這條橋很絕,這套電影走是黑色荒誕暴力路線,若果是報什麼殺父殺妻之仇,反而讓劇本添加無謂的感情枝節。現在開宗名義為狗復仇,讓復仇這點徘徊在合理與戇居邊沿,反而令觀眾可以專心看槍戰,不用理會有沒有劇情,反正整齣戲的對白不多。戲中不乏讓人會心微笑的黑色幽默,例如奇洛在家中與入侵者搏殺,鄰居投訢夜半嘈音擾人,警察前來搞門問話,你完全佔不到會如何接戲,十分抵死好笑。

戲中構建出一個很好玩的殺手世界,殺完人打電話叫家居清潔公司善後,入城住和平中立區的殺手酒店。不說是電影原創劇本,我還以為是改篇自什麼漫畫。這個殺手世界只拍一套戲太浪費了,既然電影收得,自然會開拍殺神系列,續集今年二月上映。奇洛繼Matrix後,又一個代表作。

X-Men:Days of Future Past 變種特攻:未來同盟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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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新生X-Men系列第二部,新舊兩代X-Men交接棒之作,這套Days of Future Past玩時間旅行,讓上一代的演員與新一代出鏡,還因為平衝宇宙的新歷史,上集死掉了的隊員,還可以客串出場。故事本身慨念不錯,因為Raven暗殺失手被擒,成為美軍開發Sentinel機械人的契機,在未來世界Sentinel失控,不差別獵殺變種人和普通人類,光頭教授和萬磁王聯手,少數死剩種變種人頑強抵抗,但節節敗退。最後辨法用時光旅行,把Wolverine的意識送回過去,阻止Raven下手改寫歷史。

這套的最大賣點,是老年版光頭教授和萬磁王化敵為友。不過重點始終是新一代的演員,主線是在過去發生的事。Quicksilver入侵五角大樓,救出萬磁王那一幕最精彩。Wolverine回到過去那些爛gag笑話也很有趣。光頭教授和萬磁王的決裂是全戲的重頭戲,Raven夾在兩者之間,理應是二男一女的愛情線,不過完全感覺不到有愛情,倒不如說是兩人的理念之爭。第一代Sentinel起動有點兒戲,這麼輕易便被萬磁王搶去。Sentinel一直是X-Men世界中,一個十分重要的壞人角色,設計和背景設定眾多,不過可能先入為主,我始終覺得以前打X-Men街機那個紫色肥仔Sentinel才是最正宗的版本。

撇除平衡宇宙改寫歷史,這個美漫常犯的原罪不計,這齣電影故事寫得不錯,很能夠突出光頭教授和萬磁王兩套正義的衡突。最諷刺的是,不論是光頭教授主張變種人與人類和平共存,還是萬磁王主張變種人應該團結起來統治人類,都是基於變種人比人類強大的前設之上。當人類武器科技進步,發展出比變重人更厲害的機械人Sentinel,變重人與普通人類蟻民沒有分別,不外乎同樣地統治者勞役。

雖說是平衡宇宙,歷史任編劇改寫,奉旨不連戲。但Wolverine回到過去,發現光頭教授自暴自棄,萬磁王被軍方關起來,害我懷疑自已記憶力,上集First Class的結尾好像不是這樣寫,難道是我記錯了還是看少了一集?希望Marvel可以出外傳補完First Class與Days of Future Past之間發生的事,不過X-Men的歷史早已新舊電影版前後自相矛盾,還不要提無數正式或非正式的漫畫版歷史,看X-Men(其實大部份美漫都是)就要接受沒有單一歷史觀這回事。

結尾順便介紹下集的新壞人Apocolpyse和他的四個手下,估不到下一集開場不夠五分鐘,那四個手下便被倒下來的金字塔壓死,可以說是死得最難睇的變種人。